西藏職稱英語考試免考規定:
1、1982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的專技人員;
2、獲得博士、碩士學位的`專技人員;
根據藏人發[2007]21號文件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考職稱外語:
(一)對經證明具有較高外語能力的專業技術人員:
1、具有國家認定的相應留學經歷的;
2、申報副高級職稱時職稱外語考試成績達到要求,申報正高級職稱需再次參加同一級別考試的;
3、出版過外語專著、譯著或以其他方式證明具備較高外語水平,並經一定程序確認的。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專業技術人員:
1、中國工程院(科學院)院士、百千萬人才、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全國傑出專業技術人才;
1、從事具有中國特色、民族傳統的臨牀中醫藥、民族醫藥、工藝美術、古籍整理、歷史時期考古等專業技術工作的;
2、取得外語專業大專以上學歷並從事本專業工作,申報職稱有第二外語要求的;
3、申報各系列初級職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