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執業藥師中的抗菌藥物的治療監護內容大家知道是什麼嗎?聯合用藥的明確指徵是什麼?我們一起來看看相關的考試內容吧。
抗菌藥物應用指導原則
抗菌藥物應用指導原則 | 1、診斷爲細菌性感染者,確有感染指徵再應用抗菌藥物 2、儘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據病原及細菌藥物敏感試驗結果選藥 3、儘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據病原及細菌藥物敏感試驗結果選藥 4、治療方案應綜合患者病情、病原菌及抗菌藥物特點 5、聯合用藥要有明確指徵 |
聯合用藥的明確指徵 | 1、病原菌尚未查明的嚴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嚴重感染; 2、單一抗菌藥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厭氧菌混合感染,2種或2 種以上病原菌感染; 3、單一抗菌藥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內膜炎或敗血症等重症感染; 4、長程治療,病原菌易對某些抗菌藥物產生耐藥性的感染,如結核病、深部真菌病; 5、聯合用藥應將毒性大的藥物減少用量 |
內科及兒科預防應用抗生素原則 | ①用於預防一種或兩種特定病原菌入侵體內引起的感染,可能有效。 ②預防在一段時間內發生的感染可能有效。 ③患者原發疾病可以治癒或緩解者(傷口、骨折),預防用藥可能有效。 ④通常不宜常規預防性應用抗菌藥物的情況: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腫瘤、應用腎上腺皮質激素等的患者。 |
外科手術預防應用抗生素原則 | 清潔手術(I類切口):手術野無污染,通常不需預防用抗菌藥物 清潔-污染手術(II類切口):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此類手術需預防用抗菌藥物 污染手術(III類切口):胃腸、膽道、開放性創傷,此類手術需預防用抗菌藥物 術前已存在細菌性感染的手術:如腹腔臟器穿孔腹膜炎、膿腫切除術、氣性壞疽截肢術,術前已感染,需用抗菌藥物治療,不屬預防 |
腎功能減退患者抗菌藥物的'應用 | 有腎毒性、對腎功減退者應避免應用,確有應用指徵需進行血藥濃度監測”的藥物——氨基苷類(卡那黴素、妥布黴素、慶大黴素、鏈黴素、奈替米星、阿米卡星)、(去甲)萬古黴素、替考拉寧、抗真菌藥(氟胞嘧啶、伊曲康唑)。 口訣:(腎毒性、腎功減退者避免應用的抗菌藥物——替考拉寧萬古素,抗真菌氨基苷) 腎功減退者禁用——四環素、土黴素、呋喃妥因、特比萘芬 |
肝功能減退患者抗菌藥物的應用 | ①藥物主要經肝臟清除或代謝,並可導致毒性反應的發生,肝功能減退患者應避免使用此類藥物。如:氯黴素、利福平、紅黴素酯化物(依託紅黴素、琥乙紅黴素)等。 ②藥物主要經肝臟清除或代謝,但並無明顯毒性反應發生,肝病時仍可正常應用,但需謹慎,嚴重肝病時減量慎用,治療過程中需嚴密監測肝功能。如:大環內酯類(紅黴素等)、林可黴素、克林黴素。 ③藥物經肝、腎兩途徑清除,尤其肝、腎功能同時減退的患者在使用此類藥物時需減量應用。如:青黴素類、頭孢菌素。 ④藥物主要由腎排泄,肝功能減退者不需調整劑量,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屬此類。 |
老年患者抗菌藥物的應用 | 1、主要自腎排出的抗菌藥物時,應按腎功能減退情況減量給藥,可給正常治療量的1/2~2/3。 2、年患者宜選用毒性低並具殺菌作用的抗菌藥物,青黴素類、頭孢菌素類等β-內酰胺類爲常用藥,毒性大的氨基糖苷類、萬古黴素、去甲萬古黴素等腎毒性藥物應儘可能避免應用 |
新生兒患者抗菌藥物的應用 | 1、避免應用毒性大的抗菌藥物,包括主要經腎排泄的氨基糖苷類、萬古黴素、去甲萬古黴素及主要經肝代謝的氯黴素。確有應用指徵時,必須進行TDM 2、新生兒期禁用可能發生嚴重不良反應的抗菌藥物四環素類(影響骨骼發育,牙齒黃染)、氟喹諾酮(軟骨損害)、磺胺藥和硝基呋喃類(溶血性貧血)、萬古黴素(耳毒和腎毒)、氨基糖苷類(耳毒和腎毒)、氯黴素(肝毒性、灰嬰綜合徵)。 3、新生兒期由於腎功能尚不完善,主要經腎排出的青黴素類、頭孢菌素類等、β-內酰胺類藥物需減量應用,以防止藥物在體內蓄積導致嚴重中樞神經系統毒性反應的發生。 4、抗菌藥物在新生兒的藥動學隨日齡增長而變化,因此使用抗菌藥物時應按日齡調整給藥方案 |
兒童患者抗菌藥物的應用 | 1、氨基糖苷類兒童儘量避免使用 2、萬古黴素和去甲萬古黴素(同氨基苷類)也有一定腎、耳毒性,兒童患者僅在有明確指徵時方可選用。並應進行TDM 3、四環素類可致牙齒黃染及牙釉質發育不良。不可用於8歲以下兒童。 4、氟喹諾酮類由於對骨骼發育可能產生不良影響,避免用於18歲以下兒童 |
總結老年人、新生兒、兒童用藥 | 青黴素類、頭孢菌素類等β-內酰胺類較安全,可應用於老年人、新生兒和兒童; 腎毒性的氨基糖苷類、萬古黴素、去甲萬古黴素對於老年人、新生兒和兒童均儘量避免使用。 |
合理聯合應用抗菌藥物 | ①混合感染; ②嚴重感染; ③感染部位爲一般抗菌藥物不易透入者; ④抑制水解酶的菌種感染; ⑤需要長期使用抗菌藥物,而該類細菌極易產生抗藥性,如結核分枝桿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