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處方藥物的配伍禁忌

各種藥物單獨作用於人體,可產生各自的藥理效應。當多種藥物聯合應用時 ,由於它們的相互作用,可使藥效加強或副作用減輕,也可使藥效減弱或出現不應有的毒副 作用,甚至可出現一些特異的不良反應,危害用藥者。下面是yjbys小編爲大家帶來的常用處方藥物的配伍禁忌,歡迎閱讀。

常用處方藥物的配伍禁忌

  1 不宜與青黴素G合用的藥物

1.1 葡萄糖 青黴素G與葡萄糖注射液配伍,使青黴素G分解加快,降低抗菌效果,並隨着 葡萄糖濃度的增加,青黴素G的分解速度加快。

1.2 紅黴素 青黴素G可阻礙細菌壁合成粘肽,從而阻止細菌的生長繁殖,紅黴素等大環 內酯類則促進細胞壁粘肽對氨基酸的獲取,促進細胞壁的合成,同時,紅黴素屬速效抑菌劑 ,抑制細菌的生長,減弱青黴素G的殺菌作用。

1.3 氫化潑尼鬆 氫化潑尼鬆以乙醇爲溶媒,乙醇加速β-內酰胺類藥物的水解,與青黴 素G溶解在一起,使青黴素G水解加速效價降低。

1.4 其他 青黴素G與地塞米松合用,可出現低血鉀症;與磺胺酰脲類降血糖藥合用,極 易發生降血壓反應;與鉀鹽並用可能致高血鉀,導致心律失常,心跳驟停,嚴重者可致死亡 ;與肝素鈉合用,使肝素鈉的抗凝作用下降;與維生素C注射液合用,使青黴素G分解,降低 療效甚至失效;與四環素類合用,抑制細菌的分裂,降低青黴素G的療效。

  2 不宜與頭孢菌素類合用的`藥物

2.1 青黴素 頭孢菌素類與青黴素具有共同的β-內酰胺羧基,在體內能直接與蛋白質結 合而形成致病原,10%~30%的病人可發生交叉過敏反應。

2.2 大環內酯類 大環內酯類抗生素爲速效抑菌類抗生素,能迅速抑制菌體蛋白的合成, 致頭孢菌素類降低抗菌作用。

2.3 利尿藥 頭孢菌素類與速尿、利尿酸鈉等強效利尿藥合用,可使血清腎素活性增高, 腎毒性加重,可致急性腎功能衰竭、腎小管壞死。

2.4 其他 頭孢菌素類與含鈣離子的藥物混合,易發生混濁沉澱;與維生素C混合可使頭 孢菌素類藥物效價降低;與氨基糖苷類聯合應用可致腎毒性加強。

  3 不宜與環丙沙星合用的藥物

3.1 非甾體類抗炎藥 環丙沙星可阻斷抑制中樞神經系統興奮,而非甾體類抗炎藥可加強 這種作用,故二者不應合同。

3.2 抗酸藥及含金屬離子藥物 環丙沙星與抗酸藥及含金屬離子的藥物合用,形成難以被 小腸吸收的物質,顯著降低本品生物利用度,故不應配伍應用或間隔投藥。

3.3 甲基黃嘌呤類 環丙沙星能抑制茶鹼、咖啡因等甲基黃嘌呤類藥物的代謝,使其血藥 濃度升高,半衰期延長,清除率下降,產生相關的中樞神經毒性。

3.4 其他 環丙沙星與抗凝藥合用,可導致出血傾向增加;與氨基糖苷類合用可引起真菌 性腸炎;與大環內酯類合用可導致活性降低,毒性增加;布洛芬可增加環丙沙星的中樞刺激 作用,誘發癲癇;利福平可增加環丙沙星的代謝而導致治療失敗;環丙沙星可降低安替比林 的代謝而增加毒性,也可增加呋喃西林及阿黴素的毒性,可使苯妥英鈉、卡馬西平代謝受阻 而作用增強,導致中毒。

  4 不宜與西咪替丁合用的藥物

4.1 氨基糖苷類抗生素 氨基糖苷類藥物易產生神經肌肉阻滯作用,與西咪替丁合用,能 引起心肌抑制,呼吸肌麻痹,嚴重者呼吸停止。

4.2 加速胃排空的藥物 與胃排空藥合用,西咪替丁在胃腸內停留時間縮短,吸收減少, 生物利用度降低,影響療效。

4.3 阿托品 西咪替丁與阿托品合用,易引起中樞神經系統的毒性反應。

  5 不宜與茶鹼類藥物合用的藥物

5.1 喹諾酮類 喹諾酮類藥物使茶鹼類藥物代謝降低,可引起噁心、頭痛、失眠、震顫、 心動過速等反應,曾經有過茶鹼中毒死亡的報告。

5.2 紅黴素 紅黴素在肝臟抑制茶鹼類藥物的代謝,使血藥濃度升高,毒性增加,引起心 律失常及癲癇發作等不良反應。

5.3 西咪替丁 西咪替丁抑制茶鹼代謝,使其作用增強,易引起茶鹼中毒。

5.4 複方新諾明與維生素C針 氨茶鹼與複方新諾明合用,延長氨茶鹼的使用,增加毒性 ;與維生素C針混合用,由於pH值的改變而產生變質。

  6 不宜與速尿合用的藥物

6.1 氨基糖苷類 兩者均有一定的耳毒性,各自單獨應用毒性不顯著,聯合應用則毒性增 強,易致耳鳴、聽覺減弱等。

6.2 鈣拮抗劑 兩者合用,可使患者發生高血脂症和高血糖等不良反應,從而增加冠心病 的危險性,同時增強耳毒性毒害,易造成耳聾。

6.3 阿拉明 因阿拉明爲α腎上腺素受體激動藥,具有升壓作用,而利尿藥具降壓作用, 兩者合用作用減弱。

6.4 阿斯匹林和地塞米松 阿斯匹林和速尿合用,可減少尿酸排泄,誘發高尿酸血癥;與 地塞米松合用,則影響速尿的利尿作用。

  7 不宜與氨苄西林合用的藥物

7.1 慶大黴素 氨苄西林的半衰期爲0.8h,慶大黴素的半衰期爲3h,合用結果造成兩藥 血清濃度高峯在體內相互重疊,並使氨苄西林殺菌效力大減。

7.2 四環素 氨苄西林爲鹼性較強的藥物,其水溶性不穩定,在酸鹼性條件下均能加速其破壞,四環素具有明顯的鹼性,與氨苄西林合用,使氨苄西林大部分被破壞,而氨苄西林的鹼性使四環素分解。

7.3 白黴素和氯黴素 白黴素結構中具有內酯環,與鹼性較強的氨苄西林配伍時, 其內酯環易破壞而產生沉澱,氯黴素遇鹼易分解失效。

7.4 10%葡萄糖注射液和維生素C注射液 10%葡萄糖注射液pH爲3.2~5.5,對氨苄西林 影響較大,兩藥混合後,氨苄西林含量下降;與維生素C注射液合用,兩者藥效均降低。

  8 不宜與酚磺乙胺合用的藥物

8.1 硫酸阿米卡星 硫酸阿米卡星和酚磺乙胺配伍,雖澄明度、顏色等無明顯變化,但理 論上含量下降,阿米卡星的pH6.0~7.0,而酚磺乙胺在pH6.80變色,在此範圍內易氧化 失去止血作用,故酚磺乙胺最好單獨使用,如必須與阿米卡星混合,要在一小時滴完,且最 好用葡萄糖注射液配伍靜滴。

8.2 氨苄西林鈉 酚磺乙胺注射液的pH爲3.5~6.5,遇鹼性較強的氨苄西林鈉後pH值升 高顯鹼性並引起顏色變化,原因是由於酚磺乙胺分子中二元酚在鹼性條件下被氧化變成醌類 化合物所致,故酚磺乙胺應避免與鹼性藥物配伍。

  9 不宜與氯丙嗪合用的藥物

9.1 安坦 較大劑量的氯丙嗪用於精神病治療常引起錐體外系反應的副作用,安坦具有中 樞抗膽鹼作用,可減輕錐體外系反應,但氯丙嗪也有一定的抗膽鹼作用,聯合應用時可顯示 較強的外周抗膽鹼作用,不利於治療。

9.2 腎上腺素 氯丙嗪具有α阻滯作用,可改變腎上腺素的升壓作用爲降壓作用,使用氯 丙嗪過量而致血壓過低的患者,若用腎上腺素升壓,反導致血壓劇降。

  10 其它不宜相互配伍的藥物

10.1 肌苷、多巴胺、多巴酚丁胺三種注射液混合後,可能由於藥物配伍後pH值發生改變 ,導致溶解度和穩定性下降,繼而產生一系列的氧化、化學反應。

10.2 頭孢唑肟鈉分子結構中的β-內酰胺環極易水解,與糖鹽或葡萄糖注射液合用,極易 造成混濁或沉澱現象發生,與諾氟沙星混合,產生輕微乳白色渾濁。

10.3 含鋁離子、鉍離子的藥物與諾氟沙星同服,生成難溶性絡合物,不能被吸收。

10.4 氨基糖苷類與有耳毒性的藥物如紅黴素聯合應用可增強耳中毒,與右旋糖酐合用則 增強氨基糖甙類藥物的腎毒性,與安定聯合應用可致神經—肌肉阻滯作用的加強。

10.5 苯巴比妥與口服抗凝藥合用,使抗凝藥加速失效;與多西環素合用使多西環素的抗 菌作用減弱;與維生素K合用則使維生素K效用降低,可引起出血。

10.6 20%甘露醇注射液與地塞米松磷酸鈉合用,從藥物理化性質分析爲不合理用藥。

處方中藥物的不良相互作用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第一方面是抗生素不合理應用及經複雜合 用後療效降低;第二方面是藥物不當合用造成毒副反應;第三方面是藥物品種多,合用後起 物理化學反應,影響藥效。藥劑科調劑人員對處方中出現的不合理用藥現象一定不能忽視, 要引起高度重視,及時反饋給處方醫師,對臨牀常用的處方藥如各類抗生素及抗菌藥、解熱 鎮痛藥、病房處方中的輸液配伍等要做到心中有數,能明確辨認出現的配伍禁忌,要同醫師 一樣肩負起患者用藥安全及合理用藥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