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法律法规考试从业人员申请条件和程序知识点

  证券市场法律法规考试从业人员申请条件和程序:

证券市场法律法规考试从业人员申请条件和程序知识点

  1.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通过机构申请执业证书:

(1)已被机构聘用。

(2)最近3年未受过刑事处罚。

(3)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4)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已过禁入期的。

(5)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执业证券投资咨询以及证券资信评估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从业人员申请执业证书的程序:

(1)申请人登录协会执业证书管理系统,填写执业证书申请表,连同打印的书面申请表及规定的其他申请材料提交所在机构。

(2)机构资格管理员对执业证书申请表进行初审并确认,书面申请表由机构保管备查,电子申请表提交协会。

(3)协会对机构提交的执业证书申请表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机构提交书面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协会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30日内审核完毕。

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协会通过执业证书管理系统向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备案后,颁发执业证书,并在协会的互联网站公告。执业证书由所在机构向协会统一领取。对不予颁发执业证书的人员,协会以书面方式通知所在机构并说明原因。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试重点:专业人员范围

  一般来说,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是指:

(1)证券公司中从事自营、经纪、承销、投资咨询、受托投资管理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

(2)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机构中从事基金销售、研究分析、投资管理、交易、监察稽核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基金销售机构中从事基金宣传、推销、咨询等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人员。

(3)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中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

(4)证券资信评估机构中从事证券资信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及其管理人员。

(5)中国证监会规定需要取得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的其他人员。

所谓的管理人员包括机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中国证监会对管理人员的任职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