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沒感情了,我要離婚,妻子不同意,我該怎麼辦?
網友問:我跟她結婚7年了,有個女孩3歲了,當初結婚是因為太年輕,婚後經常吵架,夫妻感情不是很好,過了這些年還是如此,她除了要錢,從來不會關心家人。實在不想過下去了,要求離婚,她堅決不同意,我們結婚這些年都是各住自己家,沒有自己的房子,當初結婚買房子的錢都被岳父母要走了.也沒什麼共同財產,只有一輛車。請問,我怎麼樣才可以離婚?
律師解答: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