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服務合同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服務合同 篇1甲方(使用部門)名稱: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民族: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年___月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使用崗位及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__崗位工作。使用期限為。即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崗位工作,履行職責,完成任務。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甲方有關工作時間。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工作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報酬。
乙方每月工資為___元。其獎金及工作期間病事假工資的扣發。按照本公司員工手冊以及相關文件的規定執行。
五、工作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勞動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二)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勞動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使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使用條件的;
2、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經批評教育無效,曠工時間連續超過___天的;
3、嚴重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違反員工手冊第七章第三條相關規定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經培訓後也不能勝任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乙方因公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六)乙方在聘期內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勞動用合同:
1、在使用期內,甲方未支付工資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的。
(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合同規定,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內容在第八條中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八、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人力資源部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服務合同 篇2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網(運營商: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之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設計、製作、發佈網絡廣告,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網絡廣告發布位置:乙方網站。
二、網絡廣告發布尺寸:_________像素×_________像素。
三、網絡廣告發布形式:□靜態□動態
四、網絡廣告發布時間:_________月或_________天,即從廣告發布之日起。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指派專人代表甲方全權負責此項網絡廣告發布工作;
甲方為乙方提供網絡廣告的相關背景資料和數據;
甲方對“初稿”提出審定意見;
甲方對本網絡廣告內容負責,內容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否則,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乙方向甲方提交網絡廣告初稿1份及電子瀏覽文件1份;
乙方根據甲方的審定意見進行修改,並向甲方提供發佈稿及電子瀏覽文件;
乙方取得甲方在發佈稿上簽字同意後在網上發佈;
乙方有權審查甲方的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對不符合法律、法規的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乙方可要求甲方做出修改。
六、責任免除
因自然條件(戰爭、機房停電)等導致乙方服務器不能正常運行;
因政府行政行為導致乙方不能開放服務器;
因互聯網災難、中國、美國等互聯網通訊提供商原因導致乙方服務器不能正常接入;
因乙方操作平台及應用軟件原因導致乙方服務器臨時性不能正常運行;
因乙方網站遭遇不法攻擊導致服務器臨時性不能正常運行。
基於以上原因,導致乙方網站不能正常運行,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上和其它方式的責任。
七、費用結算
本次網絡廣告費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付清全部款項。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附件及合同文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務合同 篇3委託人:
借款人(甲方):
住所(地址):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
居間人(乙方):住所(地址):
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
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
重要提示:市場有風險,風險須自擔!
甲方因正當合法經營的臨時性資金短缺,需要向出借人借入資金,委託乙方提供借款業務的系列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託。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合同法》有關規定,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雙方遵照履行。
第一條甲方委託事項
1.1甲方擬向出借人借入資金人民幣(大寫)(小寫¥萬元),委託乙方提供借款業務的系列服務。借款月利率‰,借款期限個月。由和公司股東提供,為確保出借債權安全實現。委託乙方尋找有合法資金來源的出借人,按甲方要求時間落實資金。
1.2委託乙方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政策規定代理製作《借款合同》和相關擔保合同,並交由甲方和相關擔保人審查簽訂。
1.3屬於多個出借人向甲方放款的,甲方委託乙方指定賬户向出借人轉付甲支付的利息和歸還借款本金。
1.4借款本息費用結清後,乙方督促出借人為甲方或擔保人辦理擔保解除手續。
第二條居間服務費與支付
2.1乙方按第一條委託事項為甲方提供借款居間服務,從《借款合同》生效日起至《借款合同》終止日止,甲方按借款金額的‰/月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甲方應於年月日先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個月的居間服務費,居間服務費付至乙方指定賬號,户名:開户行:賬號:
2.2甲方若違反《借款合同》約定的有關條款者,按《借款合同》約定標準支付違約金,作為乙方協助出借人追索債權的勞務費用。
第三條借款居間業務有關事項的約定
3.1甲方應當保守出借人和乙方的商業機密,不得向借款業務無關的第三人泄露出借人和乙方的業務情況。
3.2乙方應當保守甲方借款的機密,不得向與交易無關的第三人泄露;但依照國家法律、法規,應由乙方向有關部門提供甲方的相關信息者;乙方協助出借人維護和追索其債權者例外。
3.3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借款項目的.權益要件,如有丟失、毀壞應承擔補辦責任。
3.4乙方為甲方借款製作的《借款合同》及其擔保合同,其約定條款應當合法有效,確保甲方借款利益不受約定條款外的非正當干擾。
3.5甲方借入出借款後,在出借款到期前甲方因臨時性困難要求展期,向出借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的,乙方審查其理由正當並經出借人同意展期並與出借人簽訂《借款展期合同》的,甲方應向出借人支付展期期間的出借款利息,並按展期前的付費標準向乙方支付展期後的居間服務費。
3.6甲方借入出借款後,因意外情形確需提前歸還而《借款合同》尚未到期者,應按《借款合同》約定期限向乙方補足應付居間費,乙方已收取的居間費不予退還。
3.7甲方簽訂《借款合同》及其從屬於該《借款合同》的擔保合同和本合同,即表示甲方對乙方提供的服務沒有異議。
3.8甲方對使用借款的合法性完全負責,乙方不因甲方用借款從事非法經營或其他用途所產生的後果承擔責任。
第四條違約責任
4.1甲方違約責任:
4.1.1違反3.1項約定,向任何無關第三方泄露乙方和借款人機密者,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1.2甲方違反3.5項約定,不按借款展期約定支付借款利息或居間費,乙方拒絕協助辦理展期手續,借款因此逾期的,甲方按《借款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4.1.3甲方以本合同約定方式認可乙方服務後反悔或違反3.5、3.6、3.8項約定,乙方有權除拒絕退付已收居間服務費外,可委託出借人依據《借款合同》依法向甲方追索應收費用並停止對甲方的後續服務;
4.1.4甲方違反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此造成出借人資金損失的,應承擔足額賠償的責任;
4.1.5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項下有關約定,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有權按該條項下有關約定標準的2倍向甲方主張損害賠償;
4.1.6甲方簽訂了《借款合同》和《保證合同》後,因甲方原因導致出借款人不能實際按約定成交者,甲方應按第二條約定標準或雙方以其他方式約定的付費標準的2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2乙方違約責任:
4.2.1除依法律規定或國家規範性文件要求向國家有關管理機關提供甲方有關信息外,向任何與業務無關的第三人泄露甲方機密者,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2.2經甲方申請,出借人同意展期而乙方不提供居間服務者,甲方有權從乙方拒絕提供服務之日起拒絕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若部分出借人同意展期而另一部分出借人不同意展期者,乙方則只辦理同意展期的出借人的居間服務,甲方應立即歸還不同意展期的出借款本息;
4.2.3乙方須妥善保管甲方借款項目的權益要件,如有丟失、毀壞導致應承擔補辦責任;4.2.4乙方製作合同應當保障文本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不得因合同約定違法導致甲方權益受損,否則,應承擔對甲方的損失賠償責任;
4.2.5借款項目債權債務結清後,乙方應協助出借人並配合甲方辦理解除手續。否則,引發的糾紛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爭議及解決
5.1本合同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應由合同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六條附則
6.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至債權債務結清之日終止。
6.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確認:甲、乙雙方已對本合同的所有條款進行了充分協商,借款人已認真閲讀並充分理解所有合同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理解完全一致,對合同內容無異議。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合同簽約地點:
服務合同 篇4甲方(委託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服務方):
法定代表人:
上述各方經平等自願協商,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1條 招聘職位、待遇
詳見合同附件一《招聘需求表》。
第2條 招聘服務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2.1招聘服務費標準
招聘服務費按甲方錄用員工的到崗人數,以每人每月人民幣元計算。
2.2支付方式
2.2.1 方式:乙方推薦的候選人經甲方面試合格上崗後,甲方應在《錄用確認書》蓋章並反饋給乙方,視為招聘服務成功,應支付招聘服務費。
2.2.2 招聘服務費應在乙方推薦人員到崗上班後支付。支付時間為到崗人員的發放工資日,直到推薦人員離崗、解除或終止和甲方的勞動關係(無論何種原因)。其中不足一月的無需支付費用。
2.2.3 同一個乙方推薦人員,甲方支付招聘服務費的時間最長不超過個月。
第3條 服務內容及步驟
3.1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日內根據甲方提供的崗位需求,並按照1:3的比例向甲方提供候選人簡歷(不含聯繫方式)備選。
3.2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候選人簡歷後日內,向乙方提供其確定的複試人員名單及複試的相關事宜。
3.3需要另行復試的,應在上次複試結束後日內進行安排。並在複試結束後2日內將複試結果通知乙方。如有特殊情況,經乙方同意,時限可順延。
3.4對甲方確定錄用的人員,乙方應向甲方提供聯繫方式,由甲方通知錄用人員,錄用人員到崗之日即為招聘任務完成。
第4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4.1甲方應向乙方如實提供本單位的《營業執照》或其他行政許可證明原件、複印件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覆印件。
4.2甲方應如實、詳細填寫《招聘需求表》中單位概況、招聘條件、待遇、要求等各項內容。
4.3《招聘需求表》是乙方招聘的標準,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隨意變更甲乙雙方以《招聘需求表》形式確認的錄用條件。
4.4未經過乙方允許,甲方不得直接與乙方推薦之人員就招募事宜接觸,如因此錄用,則視為乙方招聘服務成功,甲方應如約支付招聘服務費用。
乙方向甲方推薦之日起個月以內,甲方錄用甲方推薦人員的,均視為乙方提供了相應服務,甲方應支付招聘服務費。超出上述期限的,甲方無需支付招聘服務費;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4.5如需要甲方另外支付面試差旅費用的,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4.6甲方確定錄用人員後,應如實填寫《錄用確認書》,並在加蓋公章後返還乙方。
4.7甲方有權自行決定人員的是否錄用、離崗/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事宜。
第5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5.1乙方在組織招聘活動中必須按照甲方所提供的招聘簡章的實際情況向求職者介紹,不得虛假宣傳,不得收取競聘人員的任何介紹費。因乙方違規、違約造成的一切糾紛及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5.2乙方負責對推薦的競聘人員提供必要的競聘建議和指導。
5.3乙方保證按照《勞動法》等有關法規的規定開展招聘業務,而甲方亦應保證按照其錄用條件及與錄用人員的勞動合同履約。
5.4甲方錄用人員在報到之日起個工作日內離職的,按以下情形處理:
5.4.1若甲方需要乙方另行提供合適人選,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1個月內另行向甲方提供合適人選;
5.4.2若甲方不需要乙方另行提供合適人選的,甲方已支付的招聘服務費可置換同等金額的其他招聘服務產品。如未到支付招聘服務費時間的,無需再支付。
5.5 乙方應保證所推薦人員符合下列所有要求:
5.5.1身份、聯繫方式、學歷、教育培訓、原工作經歷等基本信息的真實性;
5.5.2無犯罪前科;
5.5.3其它:
任何時候甲方發生不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甲方有權與該員工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乙方將收取的招聘服務費全部退還。如造成甲方損失,還應賠償。
5.6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與競聘人員及任何第三方簽署任何合同或法律文件。
第6條 違約責任
6.1甲方未如實提供單位介紹及委託招聘職位的詳細情況,而有任何隱瞞、遺漏或誤導之情形的,乙方有權停止招聘服務,甲方應當承擔全部法律責任,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全部招聘服務費,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6.2甲方未按約定支付招聘服務費的,乙方有權停止招聘服務,並且甲方應自延期付款之日起按延付金額的千分按照雙倍招聘服務費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6.3甲方由於通過其他渠道招聘到所需要人員等等原因招聘需求有可能發生變化,應在個工作日內及時通知乙方停止招聘或改變招聘人數。
第7條 其他
7.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盡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7.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甲乙雙方履行完各自的義務自行終止。
7.3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聯繫人: 聯繫人: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地址: 地址:
服務合同 篇5甲方:______________
基金帳號:____________(首次開户不填)
直銷交易帳號: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為了規範乙方發起並管理的基金交易業務,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乙方有關業務規則及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傳真交易申請服務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傳真交易及服務內容
1.本合同所稱“傳真交易”僅適用於在乙方的直銷機構(即乙方各投資理財中心)開立基金交易帳户的客户。“傳真交易”指甲方在乙方各投資理財中心開立基金帳户,交易帳户並簽署本合同後,以傳真方式向乙方提交基金業務申請的交易方式。
2.傳真交易的服務內容包括:認購、申購、贖回、撤單、變更分紅方式、基金轉換和變更聯繫方式。
第二條 傳真交易條件
1.甲方已經與乙方簽署了《基金業務傳真交易合同書》(以下簡稱“本合同”);
2.甲方已經在乙方開立基金帳户和交易帳户且該帳户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處於正常狀態;
3.甲方辦理申請認購或申購業務的,不遲於乙方《直銷投資者交易指南》所規定的申請所涉交易有效期限屆滿之時將認購或申購資金足額劃(匯)入乙方指定銀行帳户;甲方辦理贖回,基金轉換業務的,在申請所涉交易有效時限內其交易帳户中有足夠的基金份額,否則視為無效申請;
4.甲方已經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關資料,真實、準確、完整的填寫有關表格,簽署有關文件;
5.甲方已經在乙方辦理了預留印鑑手續;
6.乙方不時以明示的方式告知應當滿足的其他條件。
第三條 傳真交易流程
1.乙方指定專門的傳真電話受理甲方傳真交易申請,除此之外的傳真申請視為無效。甲方應指定專人辦理基金交易申請,除該授權經辦人通過指定傳真電話發出的傳真交易申請外,其他傳真申請亦視為無效。
2.甲方辦理認購,申購申請時,傳真給乙方的資料包括:加蓋預留印鑑的申請表,申請人本人或經辦人身份證件複印件,交易帳户卡複印件,加蓋銀行受理章的匯款憑證複印件。
3.甲方辦理贖回申請時,傳真給乙方的資料包括:加蓋預留印鑑的申請表,申請人本人或經辦人身份證件複印件,交易帳户卡複印件。
4.甲方辦理變更分紅方式及聯繫方式時,傳真給乙方的資料包括:加蓋預留印鑑的申請表,申請人本人或經辦人身份證件複印件,交易帳户卡複印件。
5.甲方應在乙方規定的基金開放日9:30—15:00(認購期內為9:30—16:00)之間將申請資料傳真至乙方.超過申請受理時間的申請,按照下一開放日的申請處理。
6.甲方發出傳真後,應立即撥打電話向乙方受理業務的投資理財中心確認傳真申請事宜。如果甲方沒有致電確認,且乙方無法按照甲方開户時填寫的聯繫電話與甲方取得聯繫時,傳真內容清晰並符合乙方規定的申請,乙方可以受理;傳真內容不清晰,不完整,不準確或不符合相關法律,相應基金契約或乙方有關業務規定的,乙方有權對甲方的申請暫緩受理或不予受理。因該等原因而導致甲方申請無法進行或延誤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7.乙方收到甲方傳真的認購,申購申請後,應在驗證資金到賬後受理申請,否則甲方應重新修改申請日期,並進行簽章確認。
8.乙方收到甲方贖回申請,應在驗證交易賬户有足夠基金餘額時受理申請,否則視為無效申請,乙方可不予執行甲方贖回申請。
9.乙方處理完畢甲方的申請後,應將打印並蓋章的申請回執傳真給甲方,作為受理甲方申請的憑證。甲方可在t+2日9:30之後通過電話,網站或親臨投資理財中心查詢申請確認結果。
10.甲方應在傳真申請發出後當日內,將申請表原件以特快專遞方式郵寄到乙方受理業務的投資理財中心,時間以郵戳為準。乙方在受理業務五日內收不到甲方郵寄的申請資料原件,乙方保留取消甲方傳真申請的權利。
11.乙方傳真電話號碼變更,將以公告和書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授權經辦人或傳真號碼變更,要提出業務申請,在乙方受理並確認後方生效。
第四條 保密事項
1.乙方對甲方的申請資料及有關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但乙方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關司法,行政管理機關的要求提供甲方的有關資料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