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委託代理合同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委託代理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必備]委託代理合同

委託代理合同1

委託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受託人: 簽訂地點:

第一條 委託人委託受託人通過法律途徑處理: 一案。

第二條 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的權限與具體要求:以委託人向受託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代理權限為準。

第三條 委託期限自 年 月 日至一審訴訟終結止。

第四條 委託人(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 受託人有將委託事務處理情況向委託方報告的義務。

第六條 委託人支付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所付費用的時間、方式選擇: 。

A、一般代理及全權代理:一審訴訟階段由委託人向受託人現金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服務費用,自簽訂本合同時現金交付,(注:訴訟費不在上述服務費中)案件勝敗與否,本合同一經簽訂此費用不退。

B、風險代理:委託人自簽訂本合同之日向受託人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服務費用。案件勝訴,此服務費不退;案件敗訴受託人只收取交通費、勞務費等實際費用 元 ,剩餘費用退還給委託人。

第七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委託人提出解除時,本合同第六條A方式服務費作為不可歸責於受託人的過錯而由委託人賠償的損失,該服務費不予退還,受託人提出解除時,除收取已支出的實際費用和勞務費外全部退還給委託人;本合同第六條B方式委託人解除時,服務費作為不可歸責於受託人的'過錯而由委託人賠償的損失,該服務費不予退還,受託人提出解除時,除收取已支出的實際費用和勞務費外全部退還給委託人。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規定,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2

本合同由甲方:

做為組團社和乙方

做為代理社,本着公平、自願的原則,根據《旅行社條例》及其實施

細則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於20__年__月__日訂立。

一、組團社和代理社的聯繫信息:

組團社:_______

地址:_______

郵編:_______

電話: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

聯繫人:_______

代理社:_______

地址:_______

郵編:_______

電話:_______

傳真: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

聯繫人:_______

二、授權範圍:

(一)招徠宣傳;

(二)為旅遊者提供旅遊行程諮詢;

(三)與旅遊者簽訂旅遊合同;

(四)收取旅遊費用;

(五)向旅遊者通知有關行程事項。

甲方授權委託乙方為其代理(一)、(二)、(三)、(四)、(五)

(可選擇刪減)項旅遊業務。

三、委託期限

本合同委託期限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至。

四、委託代理費用的相關約定五、團款支付方式

六、代理社的義務

(一)必須遵守旅遊法律法規;

(二)代理社應當勤勉盡責,維護組團社的最大利益;

(三)代理社須在組團社授權範圍內代理委託招徠業務,並報告有關委託事項的進展情況;

(四)代理社無權超越組團社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

組團社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五)代理社變更聯繫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組團社;

(六)代理社有義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向組團社支付團款;

(七)代理社須對其分支機構(分社、服務網點)的委託代理招徠

旅遊者事項進行監管,並向甲方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組團社的義務

(一)與代理社誠實合作,向代理社如實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

資料信息;

(二)如果組團社變更聯繫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代理社;

(三)無論何種情況,組團社向代理社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旅

行社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八、對旅遊者的違約賠償

在組團過程中旅遊者權利、責任和義務不受委託代理的影響。出現對旅遊者的違約侵權的,旅遊產品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委託招徠不當方面的責任。

涉及到對旅遊者的賠償,按照便利旅遊者和保護旅遊者權益的需要,統一由乙方先行承擔。甲方須在乙方墊付給旅遊者的賠償後的個工作日內,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實際情況,對乙方墊付給旅遊者的賠償進行補償。

九、保密約定

乙方對於甲方的相關信息以及資料、文件和其他情況(以下簡稱客户祕密”)應當保守祕密,在未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組團社祕密。

十、合同的解除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委託期限後,甲乙雙方未對委託代理事項簽訂新的合同,本合同自動解除。

(二)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團款累計延期超過天,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但應書面通知乙方。

(三)如果代理社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組團社有權解除本協議,但應書面通知代理社。

十一、其他約定

十二、生效條件

本合同在雙方簽署後,由甲方至南京市旅遊主管部門備案並獲得《旅行社同業委託招徠授權書》生效。

十三、修改

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書面方式進行修改。

十四、爭議的解決

雙方同意,有關本合同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

過協商解決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組團社)(簽章):_______

乙方(代理社)(簽章):_______

代理人:_______

代理人:_______

委託代理合同3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 重慶市百業興食品有限公司(簡稱乙方)

地址:重慶市江北區紅黃路華創大廈22樓12-13室

電話:023-65508001 65508002 傳真:023-65508003

甲、乙雙方就乙方委託甲方進行貼牌生產食品系列事宜,在雙方平等合作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共識,簽訂本委託生產合同書,雙方在合作的過程中共同遵守本合同書。

一、雙方承諾:

1、甲方系獨立的法人單位,並具單位營業執照證書等合法手續。

2、乙方具備生產相關產品的合法資質,證書手續齊全真實,產品嚴格按照國家技術監督部門備案的企業產品質量標準生產。

3、產品質量以甲方和乙方共同確認的.樣本質量為標準。乙方在產品加工過程中必須符合國家食品安全的相關法規,不得添加任何違禁添加劑,產品出廠前,必須經國家法定檢驗機構檢驗合格,並出具檢驗報告。若甲方在銷售過程中成品在保質期內出現,如漲袋、漏氣或變質等情況,因質量問題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若甲方在產品沒有任何質量問題,出現滯銷情況,乙方不予退貨,由甲方自行處理。

4、甲方全面銷售,乙方不得銷售該產品。

二、委託生產品項、名稱、規格及價格

1、乙方為生產單位:按照甲方需求,給甲方生產合格( )系列產品。

2、甲方為委託單位,其商標( )為甲方所有。

三、結算方式

1,乙方應保持價格穩定,如遇原材料價格調整導致甲方產品供貨價格波動,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15天通知甲方,雙方協商解決

2、甲方款到乙方指定賬户後經核實乙方再進行生產

四、交貨日期

乙方接到甲方訂單後十天內貨到甲方倉庫(因前期生產未調整過來有可能會出現延誤),如果超過十天,從第十一天起乙方向甲方支付已付該批貨款總額1%的違約金(天災等不可抗力之特殊情況除外)。

五、交貨地點

甲方倉庫:

聯繫人:

六、交貨數量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訂單品種、數量組織生產,數量控制在訂單數的正負10%內,訂單以傳真內容為準。如未按訂單生產,甲方有權拒收(如甲方條件過於苛刻,乙方有權拒絕生產,並進行協商解決)。

七、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為 20_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它事宜

甲方: 乙 方:重慶市百業興食品限公司

法人代表(簽章): 法人代表(簽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委託代理合同4

委託人(下稱甲方):

受託人(下稱乙方):

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商,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所涉糾紛案_____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1.甲方委託乙方為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提出反訴;

2.甲方委託乙方為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提起上訴、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權限:代為向法院提起執行程序及相關工作,代為收轉被執行標的;

甲方委託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項代理工作。

第三條 雙方協商同意律師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額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一筆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其餘代理費於________之前繳足,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

3.風險條款,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別規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託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

第五條 乙方律師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並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第十條 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條之約定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並解除本合同,已收費用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應及時交納本合同第三條所確定的代理費,並按未及時繳納部分的代理費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甲方: 乙方:

代表人:受託律師: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真: 傳真:

簽訂時間: 年月日

【填寫説明】

民事訴訟委託代理合同樣式為填充式文書。樣式設計的條款已對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根據法律的規定作了明確規定。當事人只需在空白之處填上相應內容即可。

一、首部

1.標明,寫明“民事訴訟委託代理合同”。

2.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委託人寫明民事訴訟委託代理合同委託人的姓名或名稱;受託人寫明受託律師事務所的全稱。

3.案由,案由是委託人委託受託人代理的案件的名稱,是委託事項的具體化。

二、正文

主要應把握以下兩個條款:

1.委託代理權限

委託訴訟代理權限決定於委託人的授權範圍。根據委託人的授權範圍不同,委託訴訟代理權限可分為一般授權和特別授權。

(1)一般授權

通常情況下,授權委託書所表現的是一般授權。一般授權表明委託訴訟代理人可以行使基本的訴訟權利,代為一般的訴訟行為,如,提供證據、提出管轄異議、申請回避、出庭辯論等。一般授權同時也表示委託訴訟代理人只能代為進行一般的訴訟行為。

(2)特殊授權

特別授權,是指委託人在一般授權的基礎上,授予訴訟代理人能夠處分某些特定的`實體權利或行使某些涉及實體利益的訴訟權利的代理權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59條第2款和《適用意見》第69條的規定,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上訴,必須有委託人的特別授權。特別授權必須明確具體,授權委託書僅寫“全權代理”而無具體授權的,訴訟代理人無權為上述行為。

(整理)

委託訴訟代理權限雖然受制於委託人的授權範圍,但代理人一旦取得訴訟代理權,就成為民事訴訟法律關係中的獨立主體。與此相適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訴訟地位也具有獨立性。

委託訴訟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可以相對獨立地為意思表示,而不是形式上的代言人。

人民法院不可以用被代理人來取代應對委託訴訟代理人進行的訴訟行為,如,人民法院向被代理人送達開庭傳票後,還應向訴訟代理人送達開庭通知書。

訴訟代理人有自己獨立的訴訟權利和義務,如,訴訟代理人調查收集證據,就是其獨立的訴訟權利;訴訟代理人遵守訴訟秩序,就是其獨立的訴訟義務。

2.律師代理費

律師代理費是律師從事委託代理事務所取得的報酬,其數額應符合國家物價主管部門和司法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當事人可以靈活約定支付方式。

三、尾部

委託人、受託人分別簽章,並按樣式填寫相關內容,註明簽約日期。

委託代理合同5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以下事項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甲方與糾紛案在人民法院的審訴訟活動。甲方授權範圍及出庭人員詳見其《授權委託書》

第二條代理目標:

通過乙方代理工作,力爭達到以下代理目標:

目標一:

目標二:

甲方如在本案訴訟中與對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或本案以調解方式結案,或甲方撤回訴訟的,視為乙方實現上述代理目標。

第三條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如實向乙方代理律師介紹案情,及時提供所掌握的證據、材料,保證所提供的證據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和準確性,積極配合乙方律師的代理工作。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按時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第四條乙方義務

乙方律師在代理甲方訴訟過程中必須勤勉盡責,嚴格按照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規範履行職務,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守甲方正當的商業祕密,努力爭取實現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代理目標。

第五條代理費用

甲、乙雙方確定的基本代理費為,由甲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支付。 如實現本合同第二條代理目標一,

根據甲方的要求,乙方為完成甲方工作的外埠差旅費(包括交通、通訊、食宿等)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收款銀行

甲方應付的律師費或其他約定由乙方收取的費用應通過以下方式支付給乙方:

1.以銀行轉賬方式匯入乙方以下銀行賬户:

單位名稱:遼寧華恩律師事務所

開户行:中國中信銀行北站支行

賬號:72223986

2.以現金方式直接支付給乙方財務部門。

甲方以前款約定方式之外的方式支付律師費或其他費用的,未經乙方開具正式發票或有效收款憑證的,視為甲方未按約定支付。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者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應當自行承擔本案訴訟不利的法律後果,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且視為乙方已經以全勝的結果完成了全部代理工作,已收取的律師費不與退還,並且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應付而未付的律師費及延期付款的利息。

(二)乙方如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者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一經有權機關審查認定乙方負有過錯責任,則甲方可要求乙方退還甲方已付的部分或者全部代理費、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並可由乙方投保的.執業責任保險機構向甲方先行賠付。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需修改、補充,甲、乙雙方應當另行協商,簽訂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一)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二)因乙方律師違反執業禁止規定、保密規定導致損害甲方利益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遭受的損失:

(一)委託事項或要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二)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等情形的;

(三)逾期5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應當預付或支付的律師費的。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合同修改與存放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需修改、補充,甲、乙雙方應另訂協議。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與期限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託事項終結、雙方帳清之日終止。

第十二條合同修改與效力

根據本合同履行及訴訟過程中發生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可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6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糾紛一案,委託乙方的律師作為代理人,根據《律師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並同意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與糾紛案的第審代理人,同意該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性工作。甲方指定為甲方本次業務的聯繫人,負責與甲方的通訊聯絡。聯絡地址及通訊方式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者利用律師的代理謀取非法利益時,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合同,依約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變更或協商解除本合同時,代理費按照代理律師已完成的律師工作量由雙方協商解決,但甲方無故終止此合同的,代理費不退還。

五、本協議簽訂後,本次業務以本條第二款所列任何一種方式結案,則視為代理律師完成代理義務,以此代理合同所收代理費用均不予退還,但乙方無故終止合同或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存在重大過錯的除外。

本合同所稱結案方式為調解、和解、裁定、判決、撤訴或撤回案件、自動履行等。

六、根據案件需要,甲方授權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A一般代理;B特別授權代理:

1、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

2、代為調解、參與和解;

3、代為提起反訴;

4、代為提起上訴;

5、申請執行;

6、收取或者轉收執行標的;

7、代收法律文書等。

七、經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xx元。特殊事項或需要特別約定的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商丘市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複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需要委託人另行支付或據實結算。法律援助案件不得收費。律師收費標準參照河南省發改委、河南省司法廳關於《河南省律師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的規定執行。代理費支付方式為:。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第xx審終結止。

九、本合同適用於訴訟案件和非訴訟案件。非訴訟案件辦理按本合同約定執行。

十、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爭議,在協商不成時提交商丘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仲裁。

十一、此協議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7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

因委託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受賄案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敍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卡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回。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

(代理權限,在陳述事實、參加辯論和調解、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上訴的'範圍內,由委託人與律師協商確定)

六、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於協議簽訂之日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_____元,繳納方式和期限如下:_______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協議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20__年__月__日

委託代理合同8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證件類型及編號:__________

租賃代理機構(乙方):__________備案證明編號: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委託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一)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權證/□公有住房租賃合同/□房屋買賣合同/□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租賃用途

租賃用途:__________。

第三條出租代理權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權限為:

1、代甲方出租房屋並辦理與承租人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

2、代甲方辦理與房屋租賃有關的備案、登記手續;

3、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4、可代甲方向税務部門繳納税費;

5、監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

(二)出租代理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_年__________個月。出租代理期限可延長(□日/□月)。

(三)本合同約定的房屋代理期中開始的前__________天為免租期,乙方免費使用,無需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甲方應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辦事處(鄉鎮)

第四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_____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遇到國家法定假日自動順延。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__________銀行開設房屋租賃代理專用賬户,户名:__________賬號為:__________乙方通過該賬户將租金按約定劃入甲方賬户或甲方攜帶證件到乙方財務部門領取。

(三)乙方將各期租金劃入甲方賬户的日期:__________依此類推。

第五條佣金及相關服務費用

如乙方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添臵傢俱電器等相關物品,甲方允許乙方調整出租價格,如高出部分歸乙方所有。

第六條其他費用

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房屋有關的下列費用(1)(2)(3)(4)(6)(9)(10):(1)水費(2)電費(3)電視收視費(4)電話費(5)供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税費(9)衞生費(10)上網費(11)室內設施維修費。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或承租人墊付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相關繳費憑據返還相應費用。

第七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出租委託代理期限內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的維修責任:

乙方負責維修的範圍

a)門窗玻璃;

b)水龍頭,馬桶,房屋內水管(不包括主管道),閥門(不包括總閥門),淋浴噴頭軟管;

c)電燈,開關;

d)電視,冰箱,洗衣機,熱水器,燃氣灶,油煙機,換氣扇;

e)刷牆,鋪地,貼瓷磚,打隔斷,安裝馬桶;

f)廚房下水管道疏通,衞生間下水管道疏通。

甲方負責維修的範圍

水錶,電錶,燃氣表,各入户管道與總閥門,改變主體結構,改變暖氣及管道,自採暖爐,空調設備,防水等除以上乙方負責維修的範圍外,均為甲方負責維修的範圍。1.以上約定的由甲方負責維修範圍內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7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乙方有權選擇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臵新物。

第八條轉委託

出租代理期限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第九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

(二)因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5天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出租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劃付租金達5日以上無正當理由的。

2.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3.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200%支付違約金。

(二)甲方有第九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20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三)乙方有第九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2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四)雙方解除合同後甲方不可以與乙方此房承租客户私自成交,否則甲方應按月租金的20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時,乙方有權拒絕接收房屋中存在的以下物品:動物、植物及類似物品;貴重物品;藝術品、古董等價值難以衡量的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甲方聲明具有特殊意義的物品;傢俱清單上未列明的物品。如有損壞及丟失情況,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存檔一份。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人(甲方)簽章:租賃代理機構(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9

協議號:xxxx

委託人:xxxxxxxx(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xxxx

地址:xxxx 郵編:xxxxxxxx

電話:xxxx 傳真:xxxx

代理人:xxxx(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xxxx

地址:xxxx 郵編:xxxx

電話:xxxx 傳真:xxxx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進口項目事宜,根據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之規定,於年月日在北京簽訂協議條款如下,以資信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作為其進口項目的代理人,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對外簽訂和執行該項目進口合同。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項目。詳細情況如下:

賣方:xxxx

地址:xxxx

電話:xxxx 傳真:xxxx

商品名稱及規格:xxxx

單價:xxxx

數量:xxxx

總價:xxxx

價格條款:xxxx

付款方式及付款時間:xxxx

交貨時間及運輸方式:xxxx

製造商及原產地:xxxx

[如上述情況不足以詳盡説明,可設附件]

三、甲方義務:

1.負責按規定辦理

□進口證明,□進口登記表,□免税證明,□進口許可證,□進口所需的衞生或食品部門的有關文件。

2.甲方對外所做的承諾或約定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並承擔有關責任。同時,負責確保所進商品和商品進價的真實性。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到貨通關時發生問題,其責任和直接損失,以及乙方按甲方委託要求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產生的風險和損失都由甲方承擔。

3.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於xx年xx月xx日將貨款總額的%計人民幣元給付乙方,支付方式為。

4.甲方須在貨到港前個工作日內,將進口税款(關税、增值税)和乙方進口代理手續費(為合同金額的%)等款項給付乙方。如因款項未到,而造成滯報金、滯納金及倉儲費等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如貨到15天后,甲方仍未支付上述款項,乙方有權對所到貨物行使留置權。

5.通關提貨後

□貨存乙方倉庫內。甲方提貨時需按商品進價向乙方支付相應貨款,直至向乙方付清合同全部貨款為止。甲方未付清全部貨款前,貨物所有權屬乙方。到貨超過個月,如甲方仍未付清貨款,乙方有權單方面處置貨物。

□到貨確須運至甲方處的,甲方須在本協議簽訂前,向乙方提供銀行保函[或向乙方辦理有關資產/有價證券的抵押/質押手續,或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接受的企業的`擔保]。遠期信用證到期承付前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付清應付未付的貨款(貨款總額的%)計人民幣元和銀行費用計人民幣元。如甲方逾期未付或拒絕支付上述款項,乙方有權向出具保函的銀行追索所欠款項[或按法律程序處置抵押物/質押物,或向擔保企業追索所欠款項]。

6.所進商品為法檢商品,甲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四、乙方義務:

1.乙方負責按規定辦理:

□進口證明,□進口登記表,□進口許可證等進口批文。

2.乙方負責按本協議“二、”款內容對外簽約,確保合同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3.乙方負責按合同要求對外開立信用證。

4.乙方負責辦理購付匯和核銷手續,匯率為付款當日銀行賣出價。

5.乙方負責按規定自理報關或委託經海關批准註冊的報關行報關;如海關驗貨,乙方應在海關驗貨前日內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負責按實際支出與甲方結算(多退少補),並向甲方開具結算單據。

五、在合同規定的索賠期內,如發現數量和質量問題,由甲方請有關部門出具商檢證明並及時與乙方聯繫,由乙方對外提出索賠。甲乙雙方須積極配合。國外供貨商或保險公司賠付後,乙方立即將賠付金額撥付甲方。

六、 [對於甲方對外協商確定的、且須對外預付%貨款的合同,甲方應對外方資信情況負責,並承擔乙方按合同規定對外預付貨款的風險。]

七、乙方依據本協議對外簽訂進口合同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更改進口合同內容,除非要求更改的部分並不增加乙方風險,且乙方和國外供貨商都同意。如因甲方拒絕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而導致乙方不能履行對外的進口合同,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八、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單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償付協議進口總額%的違約金。如違約方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數額的,違約方應就其不足部分對守約方進行賠償。

甲乙雙方在此特別約定,如果甲方違反本協議中其對乙方支付義務的任何規定,則甲方就其逾期未付金額,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該等逾期未付金額萬分之x(0.0x%)的違約金。

九、甲乙雙方同意,在執行本代理協議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訴諸人民法院解決,本代理協議的管轄法院是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另行協商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十一、本協議一式二份,甲已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xxxx 乙方(蓋章):xxxx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xxxx

委託代理合同10

第一條

被代理人授權代理人在下列範圍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從事活動:_________。(委託代理的權限和具體內容)

第二條

代理人必須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權委託的範圍和內容,認真履行職責,維護被代理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代理人超越代理權實施的民事行為,由代理人自己承擔法律責任。如果是為了被代理人的權益而實施的行為,事後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視為在代理權限內。

第四條

代理人不履行職責或者其它違法行為而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賠償被代理人的實際損失。

第五條

被代理人按照_________(雙方約定的條件),在_________期限內,支付代理費_________元。

第六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當事人各執一份。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被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代理合同1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國家《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_________省計劃生育條例》和《_________省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同意在簽訂《個人委託人事代理協議書》的同時,自願訂立合同如下:

甲方有權督促乙方自覺執行計劃生育政策,一旦乙方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時,有權根據計劃生育部門,所在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作出的.處理意見,相應作出人事行政方面包括除名,退檔等處理。

根據國家《流動人員計劃生育管理辦法》、《_________省計劃生育條例》和《_________省流動人員計劃生育管理辦法》的規定,乙方在簽定本合同時,根據自己的情況,保證做到:

1、未婚人員(含已離異)自覺執行《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如申請結婚,自覺按法定程序辦理結婚手續。

2、已育人員,保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之內不生育。

3、已婚人員,如需生育,自覺到户口所在街道辦事處申領計劃生育指標。

4、已婚已育人員,堅決做到不計劃處懷孕,不計劃超生。

5、計劃外懷孕人員,自覺接受計生部門,户口所在街道辦事處採取的措施終止計劃外妊娠。

6、計劃處生育人員,按《_________省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交由計生部門或户口所在街道辦事處處理。

若乙方情況有變,須及時通知甲方,並簽定新的合同,否則,後果由乙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按《_________省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託代理合同12

委託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據被代理人的委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其效力直接歸屬於被代理人。

委託人: 公司

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傳真:

受託人: 律師事務所

地址: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傳真:

甲方因與 之間的 糾紛,現委託乙方為訴訟代理人,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由雙方遵照履行。

一、委託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作為甲方與 糾紛一案的訴訟代理人,代理權限為一般代理,具體權限以授權委託書為準。甲方委派 參加訴訟,代理權限為特別代理。

2.乙方及 律師聲明,在本合同簽約時,無任何與本代理產生衝突的事項和業務關係。在本合同履行期內,乙方及 律師不得承接可能與本案有利害關係的業務。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有法律上的利害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3.乙方指派 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不得更換,如確需更換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甲方不同意更換,本合同自行終止,乙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代理費。

4.本合同履行期限為一年,委託事項為:【一審】【二審】【再審】【執行】。履行期限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如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補充協議,本合同可繼續履行,雙方在補充協議中另行約定履行期限。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文件和背景材料。

2.合乙方為甲方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並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工作便利。

3.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4.如甲方認為乙方能力無法完成代理事項,可隨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在解除通知達到乙方時,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不再支付剩餘代理費。但甲方應補償乙方在合同解除前已發生的實際費用。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保證以律師行業要求的業務標準和職業道德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約定下的法律服務,並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權益,根據甲方的要求,及時迅速的辦理甲方委託範圍內的事務。

2.乙方保證對其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瞭解到和獲得的甲方未公開的資料或者情況承擔保密義務,但經甲方書面同意對外公佈的除外。

3.乙方對甲方業務應單獨建立檔案。應當保管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原件應交甲方保存,乙方保留複印件,如需使用原件,應履行借用手續,用後及時歸還。

四、乙方向甲方提供具體服務內容

1.向甲方提交案情分析,包括法律分析、證據準備情況、主要法律點分析、對方可能出現的抗辯、處理思路,案件處理目標、需甲方提供的配合事項等。

2.代為起草和準備訴訟文件,包括但不限於授權委託書、民事起訴狀、書面代理意見、答辯意見、證據目錄及説明、相關申請書等。

3.審閲與本案有關的各種材料,就本案事實進行調查取證。

4.代為出庭參加庭審,並就本案程序和實體問題向法院提出主張。

5.依甲方授權代為參加調解,但最終是否同意調解結果應由甲方決定。

6.代為簽署、送交、接受及轉送各種法律文書。具體權限以授權委託書為準。

7.根據代理工作的進程,向甲方提交案情分析、案件代理詞以及案件總結等書面材料。其中,首次開庭前向甲方提交書面代理意見,並在開庭後三日內補充完善提供正式代理意見。收到判決書、調解書或執行完結後七日內,向甲方提交案件總結,內容包括案件處理進程法律分析、管理建議。

五、代理方式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方與乙方約定本合同涉及案件採取 普通/風險 代理方式,具體如下:

1.關於前期辦案費用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

①本合同簽訂後至本案終審前,乙方不收取任何費用。

②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 作為乙方前期辦案費用。

2.案件處理過程中付費辦法:

①經乙方努力,一審判決或仲裁裁決達 ,甲方應於收到判決書或裁決書及案件總結後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

②經乙方努力,二審判決達到 ,甲方應於收到判決書及案件總結後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

③經乙方努力,再審判決達到 ,甲方應於收到判決

書及案件總結後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

④經乙方努力,從被告處取得執行款的,則甲方應於收到執行款後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

3.其他情況:

如甲方與被告方在訴訟/仲裁期間以調解/和解方式結案,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甲方應於收到調解書及案件總結後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

4.乙方受甲方委託,從事與甲方代理事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必要及合理的訴訟費、仲裁費、查詢費、保全費、鑑定費、評估費、拍賣費、調查及外埠差旅費、住宿費,由甲方按實際發生額實報實銷;其他有關(包括但不限於)乙方辦公地區內發生的住宿、交通、通訊、通信、複印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

委託代理合同13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進口下述貨物(以下稱“貨物”):

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品牌/商標其它

一、委託項目:

1、甲方委託乙方以乙方名義與(以下稱“外商”)簽訂進口合同(以下稱“進口合同”),向其購買上述貨物。

2、乙方向外商購買上述全部貨物的總價為(不含税款及代理費)。

3、進口合同中對貨物的質量要求應為:

技術標準(標準制訂人、標準名稱、標準代號/編號等):

特別約定:

二、乙方義務:

1、根據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以自己的名義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

2、按照進口合同的規定,辦理貨物在中國境外的運輸、保險事宜。

3、辦理貨物的進口報關、對外付匯手續。

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向甲方交付貨物。

5、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三、甲方義務:

1、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將購買貨物所需全部資金、相關税費及代理費付至甲方帳户。

2、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及時提取貨物。

3、應乙方要求,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有關貨物技術標準、質量要求等方面的對外談判及有關活動;必要時,負責編制合同附件。

4、檢驗貨物並及時對貨物質量問題提出異議。

5、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四、付款條件:

1、甲方應於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將進口合同所規定的全部貨款匯入乙方帳户;甲方支付人民幣的,折算匯率為xx%。

2、甲方應於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及海關出具的有關單據,將因進口貨物而應向海關繳納的税款匯入乙方帳户。

3、甲方應於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代理費金額為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進口合同總價的xx%。

五、貨物交付:

1、貨物進口批文由方負責辦理。

2、乙方應於貨物預計到達中國口岸前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有關情況;並於貨物到達中國口岸後立即通知甲方。

3、甲方應在乙方發出到貨通知後日內赴交貨地點收貨。

4、貨物在中國境內的法定商檢由方負責,費用由方承擔。

5、乙方應在將貨物交給甲方,貨物自進關口岸至的運輸及保險由方負責,費用由方承擔。

六、對外索賠:

如外商在履行進口合同時有違約行為,甲方決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訴訟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並提供所需費用及協助,由此而產生的損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擔或享有。如甲方未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提供所需費用及協助,乙方無義務對外商提起任何仲裁或訴訟。

七、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支付有關款項,應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金額為逾期支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每天;逾期超過十五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支付全部款項前,乙方有權留置全部貨物。

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及時提取貨物,應承擔延遲提貨期間發生的貨物倉儲費及其它費用;逾期超過十五天不提貨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處置未提取貨物。

八、爭議處理:

凡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效力均等。

3、本合同未明確規定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關於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對外經濟貿易部1991年8月29日發佈)的規定執行。

十、特約條款(如本合同其它條款與本款的規定發生衝突,以本條的規定為準):

委託人:

代表人簽字:

蓋章:

受託人:

代表人簽字:

蓋章:

委託代理合同14

受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繫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繫人:

委託方與受託方根據國家法律之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同意訂立進口代理合同,條款如下:

一、 委託方授權受託方按以下條件代理其進口下列商品。

(1)質量要求:由委託方自行與外商商定,如出現質量問題受託方不承擔責任。

(2)包裝要求:適用於國際長途海陸運輸包裝。

(3)價格成交條款:

(4)交貨日期及地點:約在合同簽訂後 個月內啟運港分批裝運,受託方於貨物通關後直接在進口口岸交貨於委託方,運輸及相關費用保險由委託方負責。受託方可協助委託方安排最終貨物目的地的有關運輸事宜。

(5)貨物採購事項由委託方與外商具體協商,受託方僅負責貨物進口報關手續及對外商付款手續。

(6)代理手續費:代理手續費為該合同貨值的 %(合同貨值 美元* %*人民幣匯率),匯率按人民銀行公佈的付款前一日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計算。

二、貨款及代理費的支付方式:

(1)對外付款方式: %貨款T/T, %L/C AT SIGHT(即期信用證);委託方與受託方簽訂本合同後15天內,委託方需支付本合同金額的 %摺合人民幣匯至受託方賬户,並由受託方在收到外商對應的 %貨款金額的銀行保函後以電匯形式付至委託方指定外商處,同時受託方對外開出 %合同貨款金額的即期不可撤銷信用證至委託方指定外商;委託方與外商所簽署的合同關於 %信用證分期付款條件如下:

第一期:外商提供的'第一筆對應合同總金額 %的發票及證明議付信用證項下 %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為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 天內);

第二期:外商提供的第二筆對應合同總金額 %的發票及證明議付信用證項下 %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為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 天內);

第三期:外商提供的第三筆對應合同總金額 %的發票及證明議付信用證項下 %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為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 天內);

第四期:外商提供的第四筆對應合同總金額 %的發票及證明議付信用證項下 %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為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 天內);

第五期:外商提供整批貨物的全套以受託方為收貨人的提單、保險單、發票、裝箱單等資料議付信用證項下 %的合同總金額貨款(預計時間為委託方與外商簽訂合同後 個月內;委託方應當在開證前支付受託方 %合同貨款的保證金,受託方收取 %開證保證金後對外開出合同金額85%的即期信用證至外商,對應每期信用證承兑付款至少 天以前委託方將信用證每期對外付款的等值金額付至受託方,受託方收取的 %保證金於信用證最終兩單付款中抵減信用證付款金額;如委託方於信用證承兑前未支付完全額貨款至受託方,委託方可按未支付款項總額的 %/每 天向受託方支付利息,如委託方在信用證承兑後20天內仍未支付完畢餘額貨款,則受託方有權處置進口貨物,並且委託方需承擔受託方因此而造成的任何相關損失以及責任。貨款結算匯率以信用證付款當天銀行美金賣出價計算,屆時多退少補;如信用證到單承兑存在不符點,委託方需要以書面形式要求受託方予以承兑支付或者拒付該信用證貨款,如承兑期限到達時受託方仍未收到委託方書面形式的決定,則視為委託方同意予以承兑支付;

(2)受託方代理費於進口貨物全部清關、天津新港起運後3個工作日內收取(受託方根據委託方來款情況及指示開具增值税發票至委託方)。

三、其他:

供應上述貨品的外商系委託方自行聯繫確定,其資信情況由委託方負責。如該外商在交貨時間和交貨質量、數量上發生問題,受託方不承擔責任。如海關對貨物的商品編號、價格等有異議,委託方須配合提供相關資料,並按海關最後決議支付相關款項。

四、通關環節的有關費用

(進口報關費、碼頭費、商檢費、查驗費、倉儲費、運輸費等)由委託方根據海關開給委託方的發票金額實報實銷。

五、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發生的或與之相關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簽約地法院提起訴訟。

六、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合同15

甲方: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郵編: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郵編: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檢、裝箱、轉運、快遞、代墊代付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事宜,甲方應及時送交給乙方正確、齊備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繫人並加蓋公章。託運單內容應註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檢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4、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託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繫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為了維護甲方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上述款項及運輸代理費可採用包乾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如遇有關費率調整,可相應調整包乾費。

6、甲方在其委託乙方辦理的進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前乙方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及責任,由甲方全部承擔。

9、除甲方能證明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儘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託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註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由乙方最後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11、甲方同意貨物出運或進口到廠後,以一票一結的方式將乙方代墊代付的(每車皮21200)由淄博火車站至綏芬河(DAP GRODEKOVO)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及運輸代理費以支票或電匯的方式付給乙方。

12、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13、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臵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14、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於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5、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後要迅速辦理各項委託事宜,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於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額外發生的費用按相關法律規定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

16、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青島海事法院審理。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7、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長年有效。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日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