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隨筆5篇

等你在早春三月

散文隨筆5篇

早春三月,咋暖還寒。窗外又淅淅瀝瀝飄着細雨,這是你走後的又一個雨天,柔柔的雨淋濕了我思念你的心。微涼裏卻阻隔不了一份温暖的深深侵入。心,暖融融的如這陽春三月的陽光,比以往走過的任何一個早春都覺得温暖,因為,這個春天的季節,不再孤單。

親愛的,好想你!

一個人給一個人的温暖,不需要海誓山盟的諾言,象山間的一股清泉流入心田的感覺,足夠讓人沉醉,沉醉的露出淺淺的笑顏。從此有了你的陪伴,我所有的季節皆是如春的温暖。

思念在你走後的路上無盡的延伸。花正含苞待放,你可是和我一樣期盼那盛豔的時候?猶如期盼你我那個花好葉綠的時候?曾傷感於花飄落了無人與我一起悲憐,葉飄落了無人與我一起哀歎。而今,我心飄落的時候,卻讓你有了慌恐。你,就這樣不經意的走進我的視線裏來,輕輕柔柔的如春風吹來,打開我的心窗,温暖我所有的寂寞和孤獨。

你的到來,給了我一份莫名的驚喜,感覺到你就是我前世約定今生要等待的有緣人,是我今生的宿命。我品嚐到了幸福的滋味,因為紅塵路上有你從此相伴,我感覺到了從未有過的開心,因為你是我的天使。

親愛的,我越發珍惜這份意外的曼妙之緣,因為在遇到你之前,我將時間花在了太多的孤單裏;因為在遇到你之前,過盡千帆皆不是,我與太多的人失之交臂;因為在遇到你之前,這樣的早春我不會有温暖的感覺。

在你離去的每一個夜晚思念將我盡情的纏綿,直到夢裏與你相見。期待明日的太陽升起,期待梧桐更兼細雨的黃昏,期待你我的再度重逢,期待將你輕輕的攬在懷中,期待牽着你的手走過萬丈紅塵。

淡淡的,暖暖的......我的心扉已慢慢啟開,任你來去。我想你的心扉也願意任我温柔的撫摸,演奏出千古的絕響,不是心碎而是歡暢。我淡定的心從未溢滿了如此多的幸福,思念一個人的感覺這般美妙,輕輕的靠近,淺淺的觸及。

沿着心扉的想象,我的心在思念裏倘漾。這個如此美麗繽紛,如此温柔纏綿的早春三月。執你的手,輕問,我們這樣的幸福邂逅,是不是前生早有約定?深情的注視你含情的眼睛,凝望,我們如此無所顧及的相愛,是否已喝了那碗忘記了所有憂愁煩惱的孟婆湯?輕攬你的雙肩,依偎,我們如此簡單的浪漫,是否能彌補那依然還有些殘缺的真實?而在此刻,你是否也和我一樣,在這個細雨纏綿的日子,無法抑制的思念成痴,直到想念忘了自己?

親愛的,我等你,等你決定要來永遠愛我,義無返顧的從遠方而來從此陪着我不再離去。我要,要與你在柴米油鹽中的平淡日子裏與你相伴,即便瑣碎,即便平凡,但那又何嘗不是一種幸福?我要將心事向你傾訴,我要告訴你有你的生活是如此美好,就象風兒在呢喃,就象這三月的雨兒在低語。我要將你嘴角淺淺的酒窩緩緩注於我深沉的背影,接觸你的目光,看着我的身影透着快樂,我的肩膀漾滿温柔。

在這個世上,沒有哪一個人能拒絕對家園的誘惑,而親愛的你,又何嘗不是我唯一的家園?

春雨絲絲,綿綿而飄,淅瀝着温柔的祕密。瓦藍瓦藍的天空,飄渺了無邊的深情。因為有你,早春三月,葉兒肥大,鳥語婉轉,春暖花開。

曾有距離、光年遠

一、遇見。最美的時光

“祝你多年以後,死於心痛,因為思及我。”

他對她説,她卻笑笑,

上揚的嘴角卻溢出了苦澀。

初見她時,一襲白裙

凜冽的寒風,吹散了她烏黑的長髮

他向她輕輕走近

她隻身蜷縮在牆角

他向她微笑---“嗨,美女,我們好像在哪裏見過?”

俗氣的搭訕語,惹得她發笑

她抬頭,他看見他哭紅的雙眼

一臉可愛惹人的模樣

二、微光。傾國傾城

“喂,我餓了,你快去給我買吃的!”她對他説。

“好。想吃什麼呢?”

“雞蛋灌餅吧。你給我爬快點啊!”

“呃,好吧,我很快回來。”

“喂!不要生薑,不要葱,不要蒜啊!”

“你…要求還真多。還有,我叫凌沐晨。”

“喂!你趕快去啊!”

“再喂就絕交!”某人黑下了一張臉。

“喂!求絕交!”某女笑了笑。

“……”

三、光點。你的笑臉

我記得那日午後的微風正好,

我記得那日天穹的日光微暖。

我記得你拉着我的手説:“若汐,讓我來保護你好不好?”

我記得那時我的表情有瞬間的驚愕

卻還是甩開了他的手“就憑你?!呵呵,你最好離我遠點!!”

不是不感動的,亦不是不信他,

只是,像你那樣美好的男孩,

還是不要在我身上浪費年華的好,

我,南宮若汐,玩不起。亦輸不起,

所以,不要對我那麼好。我怕,

在這場遊戲中,還沒開始,

就輸了自己以及。

一整個花夏

四、花開。無人來嗅

黃昏時的光線,穿破空氣中的塵埃,

慢慢氤氲開來,

勾勒出,她柔和的肩線,

漂亮的眉角。傾國傾城的容顏,

散發着説不盡的美好,

就是這樣的'女孩我真的,

想要在能力之內給她最好,

我,凌沐晨,也許不是最優秀,

也許有點輕狂、有點霸道,

甚至不夠温柔,

但我真的想要保護你,

若汐你不要鬧了好不好,

幹嘛像個刺蝟別人一碰你就跑。

五、清晨。初陽綻放

他,氣宇軒昂,有着少年不羈的模樣,

她,温柔霸道,有着少女可愛的味道,

他對她百般呵護她卻始終想要逃,

她對他漸漸依賴他卻放任不管,

他出生華麗自出生來儼然一個小少爺模樣,

不能有一點不順心,什麼都要是最好,

沒有什麼是得不到,

她是平平凡凡的一個乖乖女,

努力認真、力求最好,

她堅信,只要努力,

想要的一定能得到,

比如漂亮的衣服可愛的洋娃娃,

只要我考第一爸媽就一定,

一定給我想要。

六、微風。華夏閆霞

直到那麼多次的努力後,

她終於知道、不是所有,

所有她想要的通過努力,

就能得到,

自從遇見她、他才知道,

原來有些事,不是想象中的模樣,

他習慣了被關注、被寵愛。

如果未來的某一天,我喜歡了你

曖昧最傷,百害無一利。

擁有了愛情,就別去碰曖昧。面對彌足珍貴的愛情,我們需要經得起誘惑,耐得住寂寞,唯有這樣,才能給予彼此最大的安全感。——這句話從微博上看到的,寫給那些戀愛的孩子們,好好珍惜身邊的愛人。

愛情,就像尾班車,錯過了這一班、就錯過了回家的班車。

下一站,不同的人、不同的愛。卻再也找不回原來的感覺。

身邊是否有這樣的人,你們曖昧着,卻永遠不會在一起。

曖昧是,友達以上、戀人未滿;

曖昧是,你會不時去看Ta的微博有沒有更新,瞭解Ta的近況,而且會留意字裏行間Ta對你有沒什麼暗示;

曖昧是,有感覺,然而,這種感覺不足以叫你們切切實實地發展一段正式的關係。

彼此曖昧,卻不屬於對方。又或者彼此喜歡,只是沒把話説破。這樣的感覺最傷。

我承認我玩曖昧,但那是校服時代的事情。

我也承認那時的曖昧,我從未動過情、只是很單純的玩玩貪開心而已。

現在的我,也許成熟了,我是真的討厭曖昧不清了。

有人説,感情這東西,最讓人念念不忘的是曖昧不清的時候。

我拒絕了很多曖昧,這一次、卻陷入了這場曖昧。

現在的我身邊也有一個算優秀的、我挺欣賞的跟我曖昧的男生,他説他是壞人、很愛玩、嚮往自由不戀愛。

他不高不帥,只是他優秀,我們無話不説、他幫助我很多、教會我他所具備而我所沒有的道理。

我們越走越近,才發現自己越來越欣賞這個男生。

大多女的都是感性的,容易被愛情衝昏頭腦,很容易投入一段感情,所以也很容易受傷。如果我欣賞一個男生,我就失去了抵抗力,也就一樣感性。

我們是社團工作上的好搭檔、玩耍時的好夥伴、談心時的好知音,無時無刻不接觸,越發欣賞。

不愛我,才捨得曖昧。

曖昧這事,誰認真誰就輸了。

可是,如果未來的某一天,碰巧我喜歡上了。

能不能告訴我,其實你也喜歡我。

我愛你,遙遙無期

我愛你,那麼的明顯,每個人都看得出來,而你每次卻都微笑而過。不拒絕,也不説破,還和我自稱哥們兒。

哥們兒,一個別人多麼羨慕的友情,可我卻不愛,我要的不是這個你懂的。可你為怎麼每次都這樣,給了我希望,而換來的卻是雙倍的絕望。我不要求你愛我,只希望要麼絕情一點要麼就接受我。一次性的説完讓我不要留着任何的念想。

我愛你,但不會要求你也愛我,愛情裏,要麼互相喜歡,要不就有一方註定會受傷。

我愛你,遙遙無期,花期已過,可它明天還會開,可你的愛,從來都不會為我開。

作者夏夢微的文集

是紅顏還是情人由牀決定

紅顏,知性,解人意,容顏姣好之女子也。情人,有情有意,無名份卻行夫妻之實者也。不是有情人都可以稱為情人的。對於未入圍城的男人來説,相識無數,紅顏知已難求,得一紅顏足矣。未婚異性間有情的,只能稱為朋友或對象,無話不談,心心相印的,可稱為紅顏或知已,算不得情人。情人,是專屬已婚人士消費的字眼。

這裏,只説説已婚男人的紅顏與情人。我認為,作有婦之夫的紅顏,度很難把握,紅顏還是情人,和距離牀的遠近有關。遠牀的紅顏,終會成為男人人生路上的過客,最終會形同陌路。紅顏一旦與那男人上了牀,就成為了情人,在那男人眼中,便不再是紅顏,只是情人了。

家花不如野花香。入城前的女子也算不錯的了,男人就心肝似的哄着,甘心情願的為她做這做那,甜蜜的日子就飛也似的跑。時日久了,入了城的男人,總看着別的女子好。就如蘭香之室不聞其香。就是天仙,看得久了也不過如此。一朝為人妻為人母,生活壓得人累,女子就有些話多。大多的男人覺得活得累,有了煩惱也就不願與妻説了。

倘或辦公室有個温柔解人意的年青女子或婦人,有煩心事説了被勸了,男人心動就認了紅顏。與紅顏在一起真的輕鬆,不用供她養她,有了煩惱,約了到咖啡廳等,坐了靜靜地聊,男人就覺得紅顏通情達理,温潤可人,比家中多年的妻強百倍。想見的多了,傾訴的多了,男人就有發展為情人的念頭。理智的紅顏,只願意做聽眾的,不願意離牀太近,男人慢慢就淡了心思,結果是多年後相見,不過點頭笑笑而已。一旦紅顏對那男人心動,終是共上了牀,便從此成了情人,不再是紅顏了,男人有煩惱時也不會象對紅顏那樣言無不盡了。

男人有情人,是要有經濟基礎的。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情人間的感情也是由經濟基礎決定的。男人有錢就變壞,沒錯。和情人燭光宴,訂客房,送禮物,這是情人間交往的必經程序。沒有那麼多銀子,哪能有女子甘心情願做男人的情人?所以説情人是高消費,是一部分有經濟勢力的男人想顯示男人的成功,置髮妻於不顧高額消受的結果。

上牀還是不上,決定了是成為男人紅顏還是情人的角色,其實就這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