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鑑證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證書並註冊登記的,2018年的考試時間已經出來了。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價格鑑證師考試時間,希望對你有幫助。
價格鑑證師考試時間2018年價格鑑證師收尾考試時間確定在2018年9月16、17日.
考試內容
考試設五個科目:《經濟學和價格學基礎理論》、《法學基礎知識》、《價格政策法規》、 《價格鑑證理論與實務》、《價格鑑證案例分析》。其中,《價格鑑證案例分析》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餘四個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考試時,可攜帶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計算器(無聲、無存儲編輯功能)。
考試分五個半天進行,每個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兩個半小時。
價格鑑證師考試報考條件(一)參加全部科目(考全科)考試的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價格鑑證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經濟、法律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價格鑑證相關工作滿7年。
2.取得經濟、法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價格鑑證相關工作滿5年。
3.取得經濟、法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價格鑑證相關工作滿3年。
4.取得經濟、法律專業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從事價格鑑證相關工作滿1年。
5.取得價格鑑證師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6.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會計、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初級資格,從事價格鑑證相關工作滿6年。
(二)部分科目免試(免一科)條件
對從事價格鑑證工作滿2年,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經濟學和價格學基本理論》科目,只參加《法學基礎知識》、《價格政策法規》、《價格鑑證理論與實務》、《價格鑑證案例分析》4個科目的考試。
1.在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經濟、會計或審計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2.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經濟、會計或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價格認證程序1.價格認證工作的原則:
(1)自願委託、有償服務的原則。
(2)遵守價格政策法規原則。
(3)正常生產經營行業平均成本加社會 平均利潤原則。
(4)保密原則。
2.價格認證程序
(1)價格認證的申請(委託):是指 市場主體或公民個人自願向依法設立的價格認證機構提出的對各類商品(財物)和有償服務價格進行合法性、合理性認定的書面申請。
申請價格認證(委託)需提供下列相關資料:
①價格認證申請報告,應有明確的認證要求。
②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民個人身份證)複印件。
③企業生產經營許可證複印件。
④醫藥保健品、食品生產企業及飲食服務業的衞生許可證複印件。
⑤產品生產成本或服務成本核算表。
⑥產品質量檢驗報告複印件。
⑦其他相關資料。對經營者的價格活動進行價格認證,要提供內部價格管理制度,提供 商品生產技術標準、商標和商品質量鑑定部門的證明原件,以及商品和服務的生產 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等資料,並註明自主制定的商品價格和服務收費標準。
(2)價格認證的.受理:是指依法設立的價格認證機構對 市場主體及公民個人的價格認證申請進行審查、受理和登記。
價格認證受理程序:
①對價格認證申請報告和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查。
②對價格認證的申請單位和個人告知價格認證的原則和收費標準。
③正式受理、出具價格認證受理通知單。
④進行登記備案。
屬於以下物品不作價格認證受理:
①沒有產品生產許可證,缺少技術標準,沒有進行產品質量鑑定等;
②國家規定的不準進入流通領域的財物;
③在2.1.2(3)中列出的各類涉案財物。
(3)進行市場調研(價格認證辦理)
①對擬認證商品(財物)、服務進行價格政策研究。
②對擬認證商品(財物)、服務進行市場價格水平研究。
③對擬認證商品(財物)、服務價格綜合進行可行性論證並起草價格認證結論書。
④領導審查、簽發價格認證結論書。
3.出具價格認證結論書
4.結案
(1)收取價格認證費用。
(2)送達價格認證結論書。
(3)移交有關資料歸檔。
5.補充認證或重新認證。
委託人對價格認證結論有異議的,可要求原認證機構補充認證或重新認證。仍有異議的,可委託上級價格鑑證機構重新認證。
司法、行政執法、監察機關及仲裁機構對價格認證結論有異議的,可另行委託相關價格鑑證機構進行價格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