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8年異地大學聯考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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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8年異地大學聯考政策有哪些

  北京2018年異地大學聯考政策

2018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京參加高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實施辦法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2〕46號)精神,根據北京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京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方案》(京政辦發〔2012〕62號),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申請

(一)申請條件

進城務工人員及其隨遷子女符合下列各項條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以申請在京參加高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

1.進城務工人員持有在有效期內的北京市暫住證(或有效居住登記卡、居住證)或工作居住證。

2.進城務工人員在京有合法穩定住所。

3.進城務工人員在京有合法穩定職業已滿6年。

4.進城務工人員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中的基本養老保險或基本醫療保險已滿6年(2012年9月至2017年8月是連續,不含補繳)。

5.隨遷子女具有本市學籍且已在京連續就讀高中階段教育3年學習年限。

(二)申請方式及時間

申請方式為網上申請。申請時間為2017年10月11日8時至14日20時。符合申請條件的隨遷子女考生登陸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或),填寫相關信息並提交申請。

(三)提交申請材料

隨遷子女申請在京參加高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需提交其父母的下述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1.在京居住證明:北京市暫住證(或居住登記卡、居住證)或工作居住證。

2.户籍證明:父母與子女在同一户口簿的,提交户口簿;父母與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須提供孩子出生證明、獨生子女證或北京市公證機關出具的親子關係證明。

3.身份證明:身份證。

4.住所證明及職業證明:持前三項證明材料到網上申請時確定的報名單位領取《2018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京參加高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資格審核單》,持房產證或已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和由用人單位、街道(居委會)、工商或市場管理機構等提供的就業證明到街道、鄉鎮政府審核蓋章。

上述申請材料須真實有效,並於2017年11月5日前提交至隨遷子女報名單位,由報名單位進行初審。

社會保險繳納情況、學籍信息無需提交書面證明材料,由相關部門根據網上提交的申請信息進行審核。

(四)申請條件審核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信息在2017年11月5日前由相關部門完成審查。市公安局負責進城務工人員在京辦理暫住證(或居住登記卡、居住證)情況審核;市人力社保局負責工作居住證審核;街道、鄉鎮政府負責進城務工人員住所、職業情況審核;市社保中心負責進城務工人員在京連續繳納社保情況審核;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負責隨遷子女考生學籍情況審核。

北京教育考試院高招辦彙總各部門審核結果後,於11月12日前將審核結果下發各區,通過報名單位將審核結果書面通知考生及家長。

二、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填報個人信息並繳費和報名資格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填報個人信息並繳費

通過申請條件審核的考生應於2017年11月17日8時至20日20時登陸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或)填報個人信息並繳費。

報考考試類型分全國統一招生考試(以下簡稱“統考”)及單獨招生考試(以下簡稱“單考”)兩種,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只能報考統考,其他考生可任選一種。

(二)報名資格現場確認

完成網上填報個人信息並繳費的考生按照報名所在區高招辦要求到報名單位進行現場資格確認,報名單位同時採集考生電子照片。現場資格確認應在2017年11月26日之前完成,具體時間由各區自行安排。

隨遷子女考生必須通過申請條件審核並參加大學聯考報名後,才可以參加2018年高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未提出申請、未通過申請條件審核或未參加大學聯考報名的考生不能參加在京高職考試招生。

三、志願填報

北京市高等職業學校招生分為高職自主招生、高會統招和高職單獨招生三種形式。取得報名資格的隨遷子女統考考生可以參加高職自主招生和高會統招,填報高職自主招生志願(由招生學校自主組織)、統考專科提前批和專科普通批的志願;取得報名資格的隨遷子女單考考生可以參加高職自主招生和高職單獨招生,填報高職自主招生志願(由招生學校自主組織)、單考高職志願。

四、考試與錄取

(一)高職自主招生由招生學校組織考試;通過統考參加高職錄取(高會統招)的考試分文史類和理工類,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文)/數學(理)、外語;通過高職單獨考試參加高職錄取的考試科目設置採取“3+X”模式,“3”指語文、數學、外語三科公共文化課,“X”指招生學校根據不同專業要求設定的綜合專業課或專業基礎課、職業技能課的考試。

(二)隨遷子女考生可以報名參加美術等藝術專業的北京市統一考試或相關學校的校考。不參加全市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體育專業等與本科錄取相關的統測。

(三)隨遷子女考生在參加高職錄取時是否享受照顧加分政策執行北京市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

  2018年全國大學聯考改革的相關資訊

北京市

1、從2017年秋季入學高一起實施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2、英語聽力考試從筆試中分離,一年兩次實行機考;

3、取消本科三批,與本科二批合併;

4、自2018年起,推進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改革;

5、2020年調整統一大學聯考科目,實行3+3,探索兩依據、一參考。

天津市

1、取消文理分科;

2、實行3+3的考試模式,選考科目6選3;

3、英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

4、探索兩依據、一參考多元錄取。

山東省

1、2015年英語科目使用全國卷,2016年語文和數學使用全國卷,2018年全部科目使用全國卷;

2、2020年大學聯考實行3+3的考試模式;

3、未來一批二批合併,除提前批次外,不再分批次錄取。志願填報由學校+專業改為專業(類)+學校形式;

4、錄取兩依據、一參考。

廣東

2018年啟動大學聯考綜合改革,2021年實行新的大學聯考綜合改革方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普通大學聯考外語科目為有需要的學生提供同一科目參加兩次考試機會,學生選擇最好成績使用,以減輕學生集中應考壓力。

寧夏

2019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新生中開始啟動實施。大學聯考外語考試每年舉行兩次,一次安排在全國統一大學聯考期間,另外一次考試時間根據教育部確定的時間安排。考生最多可申請參加本年度兩次外語考試,選擇一次較好成績作為其本年度大學聯考外語考試成績。

河北

外語科目考試次數發生了變化,由過去的只考一次變為提供兩次考試機會,取兩次成績較高者計入考生總成績。河北將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實行新的學業水平考試製度。2021年開始,考生總成績由統一大學聯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語數外分值150分不變,不分文理科。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

重慶

重慶將在2018年上半年出台並公佈《重慶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方案》。從2021年(2018年入學的高中一年級新生)開始,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將實行“兩依據、一參考”的錄取制度。即:依據全國統考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高校考試招生制度。

大學聯考總成績為全國統考科目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選考科目的總和。全國統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每科150分,由國家統一命題,考試不分文理科,考試時間在每年6月份。其中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每年4月、6月),取最好成績計入大學聯考總成績。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範圍覆蓋普通高中課程標準規定的所有科目,結果採取合格或等級方式呈現,分為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兩種。

其中,合格性考試用於核定學生高中畢業水平和能力,覆蓋普通高中課程標準規定的所有科目,原則上採取學完即考方式,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現,作為學生具備高中畢業學歷認定依據。等級性考試,作為高等學校錄取依據,採用“6選3”模式,即:考生根據所報考高校專業的具體“6選3”科目組合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個科自主選擇確定3個科目進行等級性考試,考試時間在每年3月底至4月初。各普通高校將提前向社會公佈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的報考要求。

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參考。高中階段教育學校將為每一位學生建立個人綜合素質檔案,檔案中客觀真實、寫實性地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和標誌性成果,引導學生積極參加科學探索、社會實踐和志願服務等活動。高中學生的綜合素質由招生高校評價和使用,各普通高校將按規定提前向社會公佈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使用辦法。

內蒙古

內蒙古將於2018年從普通高中一年級新生開始全面實行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不分文理科。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情況,將作為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依據。

安徽

2021年大學聯考錄取考生總成績不分文理科、2018年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將開始實施新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和綜合素質評價辦法。

福建

24日,省教育廳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了《福建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新一輪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啟動,到2021年,福建省將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

陝西

陝西省大學聯考綜合改革從2019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學生開始實施。2022年高三學生將參加《方案》實施後的首次大學聯考。考試科目包括全國統一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的等級性考試。即“3+3”模式。

河南

河南省將於2018年啟動普通高校考試製度綜合改革。有序出台相關配套改革方案,到2020年,初步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

西藏

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我區將全面啟動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2021年起,我區將深化統一大學聯考考試科目改革,調整統一大學聯考科目,大學聯考將不再分文理科。

浙江

1、必考科目語數外3門,每門滿分150分;

2、選考科目實行7選3模式,每門滿分100分,每科最多考2次;

3、考生總成績滿分750分;

4、語文、數學成績當次有效,外語和選考科目成績2年有效;

5、外語每年安排2次考試,1次在6月,考試對象限於當年大學聯考生;1次在10月,與選考科目同期進行;

6、考生志願由專業+學校組成,錄取不分批次,實行專業平行投檔。

廣西

2022年起,廣西統一大學聯考科目將不再分文理科,大學聯考總成績將由“3個必考科目+3個選考科目”組成,其中,外語科目(含聽力)一年將有兩次考試機會。

上海

合併一本、二本招生批次,擴大綜合評價錄取試點範圍;2017年起推動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在自主招生等環節中開始使用;推行“兩依據、一參考”的考試招生模式。

青海

2018年,啟動全省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在當年新入學的普通高中高一新生中實行新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辦法。

甘肅

考生總成績由統一大學聯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保持統一大學聯考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不變,分值不變,不分文理科,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

海南

1、2020年大學聯考不分文理;

2、2020年大學聯考科目實行3+3,選考實行6選3;

3、總成績按標準分呈現,語數外每科原始滿分150分,轉換成標準分,自選3科每門滿分100分;

4、從2017年起,海南本科第一批和第二批合併錄取,從2020年起,海取批次僅設本科批和專科批,分學校實行平行志願投檔和錄取。

黑龍江

方案提出,從2018年秋季新入學的高一學生開始,啟動實施大學聯考綜合改革,探索基於統一大學聯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

遼寧

2018年,遼寧省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將包括綜合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兩類,大學聯考不再分文理科,大學聯考成績將由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個等級性考試科目構成,滿分為750分。

貴州

貴州省大學聯考綜合改革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即從2021年開始大學聯考實行“3+3”新模式。2020年前(含2020年),我省繼續實行現行大學聯考方式。

湖南

湖南將於2018年正式啟動大學聯考綜合改革,即從2018年進入高中一年級的學生開始實施,到2021年大學聯考時按新的制度錄取新生。

江蘇

1、2021年大學聯考“3+3”模式,文理不分科;

2、統考科目語數外保持不變,選考科目由6選2,調整為6選3;

3、英語將實行聽力和口語一年兩考,筆試兩考還在探索;

4、分值比480分高,接近700分;

5、小大學聯考,13個科目均可考兩次;

6、2016年起,少數民族考生報考省屬高校加3分投檔。

吉林

1、取消文理分科;

2、實行3+3的考試模式,選考科目6選3;

3、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

4、等級性選考每年組織1次,高中生在校期間只參加1次等級性考試;

4、大學聯考成績公佈後填報志願,逐步實行平行志願投檔和錄取;

5、從2021年起,高校招生逐步取消錄取批次,探索一檔多投。

山西

1、大學聯考實行3+3模式;

2、實行兩依據、一參考,錄取模式;

3、外語一年兩考,較高一次成績計入總分。

雲南

1、不分文理;

2、錄取批次三本二本不合並;

3、6選3;

4、英語可以考2次;

江西

1、不分文理科;

2、實行3+3的考試模式,選考6選3;

3、外語考試分為筆試和聽力測試,高中生最多參加兩次外語考試;

4、大學聯考總分滿分750分,語數外每門150分,3門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每門100分;

5、2016年起建立江西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開展綜合素質評價;

6、2016年起合併二三本,2018年起合併藝術二三本科批,2020年起進一步減少錄取批。

湖北

1、取消文理分科;

2、大學聯考實行3+3模式,選考6選3;語數外用全國卷,自選3科用湖北卷

3、外語提供兩次考試機會;

4、大學聯考與高職招生分開;

5、2021年實現兩依據,一參考的招生錄取模式;

6、探索分類投檔、分類錄取。

四川

2016年起,普通大學聯考開始分步使用全國統一命題試卷,並恢復外語聽力考試;2017年起,普通大學聯考各科全部使用全國統一命題試卷。從2021年開始,統一大學聯考考試科目設置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各科滿分仍為150分,不分文理科,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取最好成績計入總成績。

大學聯考增加英語聽力考試

各地改革方案中明確,大學聯考改革的一大亮點還在於,將實行“3+3”的考試模式,文理不分科。

所謂“3+3”模式是指:考生總成績由統一大學聯考的語文、數學、外語(含外語聽力)3個科目成績和考生自己選考3個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成績組成。其中,統一大學聯考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分值不變。計入總成績的3門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由考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採用“6選3”模式,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6個科目中自主選擇3科作為考試科目。

此外,在已公佈大學聯考改革方案中,絕大多數省份都明確提出英語一年兩考,外語科目將提供兩次考試機會,部分省市外語考試將增加聽力考試內容。

新大學聯考改革,“統考+選考”模式,增加了考生的選擇性;錄取批次合併,使錄取更加公平;變“學校+專業”為“專業+學校”,加強了高校與學生之間的雙向選擇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