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站安委會例會制度

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落實安全生產規定,有效防範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汽車站安委會例會制度

第一條 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會議時間應相對固定.

第二條 安全生產例會的參會對象為車站安全領導小組成員等.

第三條 會議主要內容有:

(一)傳達貫徹上級有關部門各種文件精神;通報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制定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二)各部門上報安全生產工作月總結(上月例會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總結,含採取措施,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等).

(三)結合本站工作實際,提出工作重點,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務.

第四條 參會人員須做到:

(一)按時參加會議並彙報工作,同時上報主要工作任務情況的文字材料.

1,彙報工作時間不超過10分鐘;

2,文字材料800字內.

(二)認真聽會並做好會議記錄,備有安全生產工作專用記錄本.

(三)參會人員原則上不得請假,如有特殊情況,須向站長請假.

第五條 遵守會議紀律

(一)參會人員必須提前5分鐘到場,不得遲到或早退;

(二)開會時必須將手機設置為關機或震動狀態:

第六條 安全生產例會工作內容,完成任務情況,會議記錄將列入年度考核內容,與相關人員獎金掛鈎.

第五條 本制度從制定之日起施行.

邵武汽車站

2015年1月1日

汽車站安委會例會制度 [篇2]

一、總體思路

安全會議內容,組織學習安全法規和相關法規,傳達上級單位的安全管理精神和工作安排,總結本廠月度、季度安全管理工作和完成情況,安排部署下月度和季度安全生產工作。

二、會議形式:

1、每月的安全月結會與生產月結會一起召開。

2、每季度召開一次廠安全管理專題會議。

3、節假日期間、特殊情況下,隨時安排專題會議。

5、各基層單位一把手按時參加廠安全生產會議,會後,組織本單位各級領導或全體員工,傳達廠安全和生產會議精神和工作要求,部署本單位當月和季度安全和生產管理工作。

三、會議組織:

1、正常情況下,安全管理月結會與生產管理月結會一起召開,會議由廠長(安委會主任)主持,主任無法參加會議時,由安委會副主任主持會議。

2、全體廠級領導和各單位一把手、各部門負責人蔘加會議。

3、基層單位安全領導小組會議,由一把手主持召開,一把手無法主持會議時,有主管安全的副主任支持會議。

4、基層單位安全 會議,參加人員有:正副職領導、工段長、區隊領導和班組長參加,必要時,召開全體員工大會。

5、按照本單位領導安排,區隊和工段級安全生產會議,由區隊長和工段長主持召開。

四、會議記錄:

1、廠安委會會議記錄,由安全環保質監科負責,做好會議記錄並保存,會議紀要由廠辦公室負責起草,發佈廠屬相關單位。

2、基層單位安全會議記錄,由安全員負責記錄。

3、區隊和工段級安全會議,由副區隊長和副工段長負責記錄。

4、無論那個級別的會議記錄,必須與其他會議記錄分開,更不能與日常生產會議記錄登記在同一個會議記錄本上。

五、會議程序及內容

1、傳達近期上級和政府部門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方針、政策及有關文件(文件、指示、通知、通報等),並要求各單位、各部門貫徹落實。(安委會辦公室)

3、通報上月和上季度生產中存在的安全、環保、節能、質監、職業健康及管理體系運行、培訓教育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隱患治理情況和安全環保目標責任書季度考核結果通報(安委會辦公室)

4、分析各單位、各部門事故發生情況(事故總數、上年同期發生率對比、事故原因主要集中點、預防措施。(安委會辦公室)

5、通報各種安全、環保、節能、質監和職業健康管理等方面

的獎罰決定。

6、學習、討論、研究、審定以下工作。

(1)各單位、各部門提出隱患治理中存在問題和安全環保方面的合理化建議。

(2)專題研究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事項、措施及責任落實等,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3)研討解決季節性、地域性、突發問題及相應的管控措施。

(4)新法律法規學習,新規章、制度和標準等管理文件現場討論、審定和現場推廣。

(5)安全、環保、節能等工程項目的進度問題。

(6)安全專項費用計劃投入及使用情況(提出問題部門必須作好充分的準備,應有書面材料)。

6、安排部署下月和下個季度安全工作階段性安排、佈置、總結和獎懲等。(安委會辦公室)

7、安全委員會主任/副主任,按照會議討論結果,總結並決策部署安全環保等工作要點。

8、其他廠領導補充提出指導性意見。

9、會後,各單位領導組織好本單位安全會議精神的傳達和相關工作安排。

六、其他要求

1、開會前,安委會辦公室負責人,應對參會單位進行點名和簽到,無故不參加或遲到早退人員,按照廠安環考核細則予以考

核。

2、參加安委會會議各級領導,無法按時參加會議,必須向安委會主任/副主任請假。

3、參加會議人員,不準遲到、早退和無故不參加安委會會議。

4、各單位、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必須親自參加安委會會議,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經同意方可由副職代替,否則按曠會處理。

5、各單位、各部門負責人應結合安全生產管理實際,必須將安委會會議傳達的精神傳達到全體職工,並在本單位會議記錄本中體現,接受廠安委會辦公室抽查,檢查結果將納入月度考核中。

6、本辦法由安全環保質監科負責解釋。

7、本制度首次發佈,於2015年4月 日起實施。

汽車站安委會例會制度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會議內容

第三章 決議執行 第四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公司根據需要設立安委會,公司總經理擔任安委會主任,委員由總經理任命,安委會執行主任由公司主管HSE 工作的副總經理兼任,負責主持日常事務。安委會的職責包括:

(一) 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部署、指導、檢查全公司的HSE(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工作;

(二) 研究提出公司關於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工作的重大方針政策和本企業安全、健康、環保方面的重大問題,決定年度安全工作部署,決定相關獎勵和處罰。

(三) 分析公司HSE 工作形勢,解決實際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四) 向公司總經理報告HSE 工作情況,反映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建議;

(五) 完成上級單位和地方有關部門傳達、佈置的HSE 工作;

(六) 審核、批准公司的HSE 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條 安委會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會議由安委會執行主任主持,根據會議需要,安委會以外的職能部門可列席會議。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置業(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二章 會議內容

第四條 會議內容:

(一) 傳達貫徹政府和上級單位關於HSE 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決定等。

(二) 研究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措施。

(三) 研究分析公司HSE 工作形勢,研究決定加強HSE 工作的重大舉措。

(四) 通報公司HSE 工作情況,研究協調有關HSE 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五) 研究部署公司HSE 工作的重大活動。

(六) 研究部署防範重大事故發生的措施,研究協調安全事故或環保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

(七) 研究其它有關HSE 工作重大問題。 第五條 會議由工程與HSE 部負責記錄,會議紀要由工程及HSE 部整理後經安委會執行主任簽發。

第三章 決議執行

第六條 安委會會議紀要及會議決定批辦事項,原則上在會議後7 日內辦理完畢;需報告政府和上級單位的文件,原則上在會議後5 日內辦理完畢。

第七條 安委會研究決定的事項,根據職責權限由工程與HSE 部直接辦理或交有關部門(單位)辦理。有關部門(單位)應及時將辦理情況向工程及HSE 部反饋,工程及HSE 部負責督促和跟蹤。必要時,向委員會提交專題報告。

第四章 附則

第一條 本規定執行中的具體問題公司安全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條 本規定從發佈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