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17年度全市導遊人員年審的通知

公司各部門、營業部:

關於2017年度全市導遊人員年審的通知

根據蘇州市旅遊局下發的《》,2017年導遊年審將於2月25日正式開始。凡在2012年12月31日前持有IC卡的導遊員,均需參加本次年審。本次年審採取培訓、考評相結合的方式,導遊人員必須按教程及時參加培訓,培訓時間不得少於56個小時,凡未參加網上培訓或達不到規定學習時間,培訓考核不合格者暫緩通過年審。具體如下:

1. 年審時間:2017年2月25日至3月15日;

2. 培訓統一教材《2017品味導遊》,要求人手一冊,每冊26元,於2月21日下班前交至國貿大廈209室訂購,培訓費全免;

3. 本次培訓採取網上培訓、網上考試形式,登陸地址:蘇州市旅遊政務網(#url#)----導遊年審培訓考試;

4. 通過年審培訓及考試的導遊,請於3月20日之前將導遊證IC 卡、2012年度勞動合同原件、工作小結(不少於1000字)、填寫完整的《2012年度蘇州市導遊員年審申報表》(如附件1)交至國貿大廈209室;

5. 請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培訓、考試,過期未完成者,責任自負;

6. 聯繫人:蘇非,座機:67087552, 手機:18501509852。

關於2017年度全市導遊人員年審的通知 [篇2]

各縣(市、區)旅遊局、明月山管委會旅遊局:

為加強導遊人員隊伍建設,進一步提升導遊服務水平,提高我市導遊人員隊伍的整體素質,根據《導遊人員管理條例》及《導遊人員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結合《江西省導遊人員年審、考核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現將我市開展2017年度導遊人員年審培訓及考核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審培訓及考核工作安排

導遊人員年審培訓及考核工作實行統一組織、分級管理。

1.省旅遊發展委員會負責組織、指導全省導遊人員年審培訓、考核工作,對導遊人員ic卡導遊證的年審考核結論檢查驗收,並錄入至ic卡導遊人員管理系統,省旅遊發展委員會分派檢查組到設區市旅遊局(委)檢查導遊培訓考核情況,並將視情公佈各設區市年審率排名。

2.市旅遊局具體實施對導遊人員的年審培訓、考核工作,請各縣(市、區)旅遊局(委)通知本轄區內所有導遊參加年審培訓及考核,並建立導遊個人檔案,將導遊花名冊上交至市旅遊局。

3.各縣(市、區)旅遊局(委)就所在地導遊人員的'培訓情況、執業情況、信譽情況、遊客反映情況,向市旅遊局提出年審培訓、考核建議和意見。

4.旅行社或導遊管理機構協助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開展導遊人員年審培訓、考核工作,並提出導遊人員年審培訓、考核初審意見。

二、年審培訓、考核的範圍和時間

年審培訓、考核範圍:凡取得了ic卡導遊證且在3年內有效期的導遊人員均須參加本年度年審培訓、考核。

我市組織年審培訓時間:暫定為2017年元月中下旬;刷卡時間暫定為三月中下旬。

年審培訓時間不得少於56個課時,年審培訓在考核之前進行。

三、年審培訓、考核的內容

1.導遊人員年審培訓的主要內容為:黨的方針政策等基本理論知識;《旅遊法》、《關於推進旅遊強省建設的意見》等法律法規;導遊人員職業道德教育、文化修養和業務知識等。同時要開展政策法規知識更新和導遊業務知識及技能技巧更新,繼續培訓消防、衞生急救技巧相關內容,提高導遊整體服務質量。

2.導遊人員年審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當年從事導遊業務情況、學習培訓情況(憑年審培訓合格證)、執業信譽情況、扣分情況、接受處罰情況及遊客反映情況等。各設區市旅遊局(委)要按照《江西省導遊人員年審、考核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對導遊人員作出客觀公正的考核結果,實行退出機制,規範導遊服務市場秩序。

四、年審培訓、考核的要求

1.各縣(市、區)要高度重視本轄區內導遊人員的年審培訓及考核工作,要把導遊培訓工作作為提升導遊服務質量、提高旅遊目的地競爭力的重要手段,嚴格執行《江西省導遊人員年審、考核管理暫行辦法》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切實規範導遊人員執業行為,建立健全導遊人員管理制度。

2.各旅行社和導遊管理機構接到通知後請及時組織導遊人員報名參加市旅遊局統一組織的導遊年審培訓和考核,未年審的導遊證不予辦理遺失補辦、遷出等任何導遊證相關手續,待下一年度統一年審後再予辦理。對於未參加導遊年審培訓和考核的導遊人員將不予通過年審,不予通過年審的導遊人員不得從事導遊工作,各旅行社均不得予以錄用,省旅遊發展委員會將組織人員不定期檢查。根據《導遊人員管理條例》第八條規定“導遊證的有效期限為3年”,連續三年未參加導遊年審培訓和考核的導遊人員,導遊資格證和導遊證自動失效。

3.各縣(市、區)旅遊局(委)對導遊ic卡照片模糊不清、消磁、損壞及遺失的,要進行重新登記、彙總,報市旅遊局彙總上交省旅發委辦理ic卡導遊證。

4.年審結束後,在江西旅遊政務網和宜春旅遊政務網上通報2017年度導遊人員年審工作情況,公佈暫緩通過年審、不予通過年審導遊人員名單,對聘用未年審導遊員帶團的,將按《旅遊法》和《導遊人員管理條例》有關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