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監控中心站不間斷24小時值班,發現瓦斯超限報警信號或設備故障信號時,值班人員應立即向調度室、通防科、安監科及值班礦領導彙報,接到彙報的部門必須立即組織人員查明原因並採取措施進行處理,同時作好彙報及處理結果記錄。
二 、安全監控中心站值班人員每天打印安全監測監控日報表,並由礦長、總工程師、通防科長每天籤審安全監測監控日報表,對存在的問題,由總工程師提出處理意見,通防科及有關部門負責及時組織解決。
三 、安全監測監控中心站值班人員不間斷檢查瓦斯監測系統圖,發現異常及時彙報,並做好記錄。
四、安全監測監控中心站值班人員人員不得在計算機從事與監控無關的操作,且不得儲存娛樂性質的程序。如有發現並處以罰款。
五、閒雜人員不得進入安全監測監控中心站。
六、安全監測監控中心站值班人員必須面對面交-班,本班監控中心站運行情況及出現的瓦斯超限和設備故障情況等必須記錄在交接-班本上,並向接-班人交待清楚,雙方在交-班本上簽字。
七、安全監測監控中心站值班人員,強化培訓,提高素質,確保瓦斯監控工作的正常開展。安裝、維修及監控室值室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並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不合格的不得上崗。
八、安全監測監控中心站值班人員每班對機房各軟件進行巡檢,如發現異常及時彙報主管領導,並進行處理。
九、安全監測監控中心站值班人員實時監控煤與瓦斯突出預警系統,發現報警及時彙報調度室、通防科、安監科、及總工程師,由總工程師拿出意見進行處理。
十、安全監測監控中心站值班人員每班交接-班前,打掃機房衞生,電腦、桌椅擺放整齊,各項資料記錄填寫仔細,資料記錄不得出現塗改、亂畫現象,並記錄真實,不得做虛假記錄。
安全監測監控運行值班制度 [篇2]
1、監控值班人員必須經過通風、監測、微機操作培訓,培訓合格後方可獨立上崗。
2、監控實行24小時值班制,每班必須有一名值班員值班,值班員必須掌握計算機基本操作,並能熟練的進行監測系統各種功能的調用。
3、負責瓦斯、硫化氫檢測報警器的日常調校和發放工作。
4、監控值班人員必須明白監控儀器的安裝地點、報警點、報警值、超限斷電範圍;瞭解礦井生產動態。
5、監控值班人員上崗時必須認真監視終端屏所顯示的各種信息,詳細記錄系統各部分的運行狀態,每日7:00前打印好瓦斯監控日報表,並註明超限原因和採取的措施,報送安監(通風)科長、礦總工程師、礦長審籤。
6、監控值班人員接到警報(或斷電)信號及事故警報後,必須立即按相關規定通知相關人員。
7、認真填寫監控和報警器的發放有關記錄,字跡準確,嚴禁不填或漏填,弄虛作假。
8、監控值班人員交接-班時必須交情計算機及系統運行情況,以及報警器交接-班情況,並在交接記錄上簽字。
9、嚴禁非值班人員未經允許操作本監控計算機;嚴禁用本監控計算機打遊戲、看光碟;嚴禁運行非系統軟盤、光盤、嚴禁上班時睡
覺、看書、干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嚴禁脱崗、竄崗。
10、並認真執行好主機顯示瓦斯超限的請示報告制度和主機故障和井下停電的請示報告制度。
主機顯示瓦斯超限的請示報告制度
1、主機顯示瓦斯超限,值班人員應立即向值班隊長,調度員彙報,彙報內容包括瓦斯超限的地點、時間、當前濃度、升降趨勢、作業情況等,並作好記錄。
2、主機顯示瓦斯超限超過5min,值班人員應再次向通維隊值班隊長,調度員反饋信息,並向值班礦領導,安監科長彙報;彙報的內容包括瓦斯超限的地點、時間、最高濃度值、當前濃度值、升降趨勢、作業情況等,並做好記錄;瓦斯超限超過10min,必須向分管領導、礦長彙報,並每隔5min向上述人員彙報一次當前值。接到彙報後,相關領導要做出明確指示,採取措施,值班員做好記錄。
3、值班人員向各級領導彙報瓦斯超限後,應主動要求調度值班員與井下瓦檢員、跟班隊管取得聯繫,要求斷電、撤人、查明原因,進行處理,並將措施、效果及時向各級領導反饋。
主機故障和井下停電的請示報告制度
1、主機因停電、故障或其它原因停機,值班人員須立即向通維隊長、調度值班人員、機運科長、安全礦長彙報,請示處理意見。
2、主機顯示直流正常,通訊中斷、測點斷線,值班人員應立即向調度值班人員、機電隊長彙報,要求儘快處理。
3、主機顯示主扇、局扇停止運轉,值班人員應立即向通維隊長、調度值班員、安監科長、值班領導彙報,要求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4、值班人員應對彙報對象、內容、時間作好記錄,積極追蹤處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