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有益之舉做幸福之人高三作文

秋聲漸起,落紅與秋葉紛紛墜地。她們遵循了大自然四季輪迴的規律,不但為靜美的秋景平添了一抹麗色,而且將一腔奉獻之情化作來年護花春泥的清香。她們是幸福的,因為她們的行為實現了自身的價值,也温暖了別人。她們自身的行為就是她們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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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克斯·奧勒留在他的《沉思錄》如是説:“擁有智慧的人認定自己的行為才是他的幸福。”這是因為智慧的人不同於愛慕虛榮的人,他們的幸福不受別人的品評與好惡的牽制;智慧的人也不同於那些淺薄粗俗的享樂主義者,因為僅僅追求低級的感官刺激與動物的自然屬性並無二致。在智慧者看來,利人益己的行為本身就是幸福。贈人玫瑰,手留餘香;明禮誠信,高尚之舉。幸福本身無須去刻意追求,心中存有善念,行為有益社會,這便是幸福的真諦。

華夏泱泱,在她五千年光輝燦爛的歷史上,曾經湧現過眾多把自己的濟世救民之舉視為幸福的人。清代“揚州八怪”之一的鄭板橋先生就是一例。身處封建末世,他和當時污濁昏黑的官場顯得那麼格格不入。衙齋裏的蕭蕭竹韻,在他聽來彷彿是民間的疾苦呼號之聲;入畫的幽蘭香草,正是他清新純淨內心的真實寫照。他是幸福的,因為他的行為與他清白的心志相契相合,他的正道直行讓他無懼無畏。不怕被百姓詬罵,不怕被朝廷斥責,他官做得心安理得,人活得暢快無比。清風朗月為伴,詩酒暢快平生。活着的時候,他為官一任,造福一方,許多惠民之舉被濰縣人民永遠銘記;去世之後,他的精神氣質和文化內涵澤及後世,留名青史。他的行為教育了無數的中華兒女:做人須正直,做事要踏實,為官應務實,這才是屬於自己的最大幸福。

反之,行不義之舉,做無益之事,這樣的`人必定是不幸福的。曾經有過這樣的人,他們流連於聲色犬馬的誘惑,沉溺於窮奢極欲的生活,縱情享樂,揮霍無度,早已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被扔進了歲月的垃圾堆。君記否?桀紂無道,終至殄滅;石崇鬥富,難免橫死。他們的一生,或許曾經片刻竊據高位,或許曾經一時逍遙快活,但最終無一不被歷史拋棄,被人民唾棄。他們都不是幸福的人。真正的幸福者,以天下為己任,以正確的價值觀為導向,為民眾的利益登高一呼,為人類的福祉嘔心瀝血。他們,是民族堅實的脊樑,是我們學習的榜樣。

作為時代新人的我們,又該如何定義我們的幸福?記得宋儒張載有言:“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先賢的諄諄教誨是我們不斷追尋幸福的燈塔。我們應該盡己所能,做有益之事,行正義之舉,做幸福之人。踏實治學,誠信處事,科學實踐,努力探索,看幸福之花開遍神州大地,讓幸福的笑靨盪漾在每個人的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