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過程的質量驗收考點彙總

引導語:工程施工過程是否又符合國家規定的相關標準,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項,這些都是一級建造師必須知道的事情,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施工過程的質量驗收考點彙總,歡迎參考!

施工過程的質量驗收考點彙總

  一、施工過程質量驗收的內容

檢驗批和分項工程是質量驗收的基本單元;分部工程是在所含全部分項工程驗收的基礎上進行驗收的,在施工過程中隨完工隨驗收,並留下完整的質量驗收記錄和資料;單位工程作為具有獨立使用功能的完整的建築產品,進行竣工質量驗收。

  (一)檢驗批質量驗收

所謂檢驗批是指“按同一的生產條件或按規定的方式彙總起來供檢驗用的,由一定數量樣本組成的檢驗體”。檢驗批是工程驗收的最小單位,是分項工程乃至整個建築工程質量驗收的'基礎。

檢驗批應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檢查員、專業工長等進行驗收。

檢驗批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1)主控項目的質量經抽樣檢驗均應合格;

(2)一般項目的質量經抽樣檢驗合格;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據、質量驗收記錄。

主控項目是指建築工程中的對安全、節能、環境保護和主要使用功能起決定性作用的檢驗項目。主控項目的驗收必須從嚴要求,不允許有不符合要求的檢驗結果,主控項目的檢查具有否決權。除主控項目以外的檢驗項目稱為一般項目。

  (二)分項工程質量驗收

在檢驗批驗收的基礎上進行,兩者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性質,只是批量的大小不同而已。分項工程應由專業監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技術負責人進行驗收。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1)所含檢驗批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

(2)所含檢驗批的質量驗收記錄應完整。

 (三)分部工程質量驗收

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項目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應參加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驗收;

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應參加主體結構、節能分部工程的驗收。

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1)所含分項工程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

(2)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3)有關安全、節能、環保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樣檢驗結果應符合有關規定;

(4)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

  二、施工過程質量驗收不合格的處理

(1)在檢驗批驗收時,發現存在嚴重缺陷的應推倒重做,有一般的缺陷可通過返修或更換器具、設備消除缺陷後重新進行驗收;

(2)個別檢驗批發現某些項目或指標(如試塊強度等)不滿足要求難以確定是否驗收時,應請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鑑定,當鑑定結果能夠達到設計要求時,應予以驗收;

(3)當檢測鑑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原設計單位核算認可能滿足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檢驗批,可予以驗收;

(4)嚴重質量缺陷或超過檢驗批範圍內的缺陷,經檢測單位檢測鑑定以後,認為不能滿足最低限度的安全儲備和使用功能,則必須進行加固處理,經返修或加固處理的分項分部工程,滿足安全及使用要求時,可按技術處理方案和協商文件進行驗收,責任方應承擔經濟責任;

(5)通過返修或加固處理後仍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嚴禁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