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清華大學語言類保送生招生簡章

為深化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製度改革,優化優秀人才特別是各類拔尖創新人才的選拔培養,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的精神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本簡章。

2016清華大學語言類保送生招生簡章

  一、招收對象

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的優秀應屆高中畢業生。

  二、招生專業及計劃

清華大學2016年語言類保送生招生專業為英語(世界文學與文化實驗班),英語,日語。其中,英語(世界文學與文化實驗班)只招收第一志願考生。

招生計劃:不超過55人,寧缺毋濫,擇優錄取。

  二、報名申請

採取中學推薦的方式進行報名。申請清華大學2016年保送生的考生需在清華大學本科招生網()“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網上填寫申請表;提交成功後請將申請表進行打印,加蓋中學校級公章,連同其他申請材料一起掃描上傳。中學應將“中學推薦彙總表”發送傳真或發送掃描電子文檔至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申請材料應當清晰、真實、完整。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發現,取消考生繼續參與後續認定工作的資格;已經獲得保送生認定資格的,取消認定;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

  三、選拔程序

1、初審

對於在規定期限內申請報名我校保送生且內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請材料,我校將組織專家組進行初審,給出初審結果。

2、初評

我校將組織專家組從學生的高中學習發展特點及全過程表現,包括平時學業成績,語言特長髮展及學科獲獎情況,課外學習及研究創作情況,文體特長、社團實踐及志願公益情況、綜合獲獎及突出事蹟情況等多方面進行綜合評價,給出初評成績。

3、測試

保送生選拔測試包括筆試、綜合面試和口語測試。其中,筆試的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口語測試語言為英語。

4、認定

我校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擇優認定為保送生候選人,綜合成績為初評成績(滿分40分)、筆試(滿分300分)、綜合面試(滿分30分)、口語測試(滿分30分)的加和。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和報考的專業志願確定擬錄取專業(綜合成績優先原則)。

認定結果由我校招生領導小組討論通過並按照教育部規定予以公示後生效。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語言類保送生入學後本科階段不得轉入非外語類專業。

  四、日程安排

2015年12月25日-2016年1月5日 考生進行網上報名

2016年1月6日起 查詢初審結果,打印准考證

2016年1月9日 筆試、綜合面試、口語測試 地點:清華校內

  五、附則

1、在本次保送生選拔中最終被認定為保送生的考生,無需再參加自主招生測試;未被認定為保送生的考生,也可獲得參加我校自主招生測試的資格,但需按照自主招生相關簡章的規定進行申請報名。

2、本簡章由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六、聯繫方式

諮詢電話:(010)62770334,62782051

傳真:(010)62782061

郵箱:

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5年12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