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企業上市的問題和建議

我們在和一些傳媒公司的合作過程中,發現目前傳媒企業在上市過程中經常遇到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傳媒企業上市的問題和建議

1.股份制公司設立時間。在境內上市要求設立股份公司滿3年,很多傳媒企業尚未完成從事業單位向企業的改制過程,具體體現為:企業尚未建立起現代企業制度,業務運營仍依賴於行政化命令;事業單位和股份公司資產界限不清,一套班子兩塊牌子的現象普遍存在;勞動關係和社會保險尚未明晰。

2.擬上市公司的資產完整和業務獨立。上市公司應當擁有完整、獨立、長期盈利的業務,不應依賴於關聯交易或存在其他重大不確定性的'業務,傳媒企業應本着整體改制、整體上市原則設計改制和上市方案,單獨剝離廣告、發行等部分業務環節作為上市業務,將不能獲得發行監管部門的支持和認可。

3.公司上市以後的規範運作。傳媒企業不同於製造業等其他行業,其業務模式具有較大的靈活性,同時會計政策也存在一定的主觀性。因此,傳媒企業在上市後,有義務進行準確、及時的信息披露,將維護股東利益放在第一位,否則將可能危害企業的社會形象和降低公眾信任度。

  對準備上市的傳媒企業,我們有以下兩點建議:

1.從現實需要和戰略發展出發。企業上市的實質是以出讓部分所有權和利潤為代價取得融資,企業上不上市,必須綜合考量其發展戰略和未來的資金使用計劃,以及發展戰略能否實現,是否擁有給股民帶來長期回報的盈利能力。

2.處理好上市融資和傳媒企業責任之間的關係。企業藉助上市將獲得發展所需資金,建立良好的企業運營機制,提高品牌知名度;但傳媒企業也存在一定風險或壓力,如:必須出讓部分所有權和控制權,必須履行及時透明的信息披露義務,同時盈利業績壓力將大大增加。企業需要把握好投資者對企業盈利的要求和自身社會屬性及道德責任之間可能存在的矛盾。

從整體而言,傳媒企業應充分認識自身現狀和發展戰略,練好內功,夯實基礎,着眼於長遠發展。既不為上市而上市,又抓住資本市場的大好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