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英語記敍文語法

要點概述:

高中英語記敍文語法

記敍文是以記人、敍事、寫景、狀物為主要內容,以記敍、描寫為主要表達方式的一種文體,通常分為三類:

1. 以人物為主的記敍文,即以人物為中心組織材料,圍繞這個人物來寫一件事或兩件事。

2. 以事件為主的記敍文。即以事件為中心組織材料,圍繞中心事件,可以寫一個人或幾個人。

3. 以寫景狀物為主的記敍文,應注意的是,在一篇記敍文中,寫人、寫景、寫事往往是交織在一起的,不可截然分開,但各有側重。

  寫記敍文通常應遵循以下幾點:

1 . 交待要素,即人、時、地、事。

2. 按事件發生的先後順序敍述,做到完整具體。

3. 重點突出,目的明確,不要玩弄詞藻,講清言明即可。

寫作時還要注意,用第一人稱時主要是本人的經歷或耳聞目睹之事;用第三人稱時則主要是他人的經歷和事情。記敍文所記的都是過去發生的`事,所以原則上通常都用過去時態寫,但有時也用歷史現在時和戲劇現在時。

名題剖示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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