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調查與評估的主體藥品生產企業應當對藥品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調查。(二)藥品召回分級根據藥品安全隱患的嚴重程度,藥品召回分為:1.一級召回:使用該藥品可能引起嚴重健康危害的;2.二級召回:使用該藥品可能引起暫時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3.三級召回:使用該藥品一般不會引起健康危害,但由於其他原因需要收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