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考點之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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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考點之法律責任

  知識點:法律責任

  第三節 法律責任

概念:

(一)廣義法律責任——積極意義(正面)法律責任與消極意義(反面)法律責任,等同法律義務。

狹義法律責任——消極意義(反面)的法律責任

(二)狹義的法律責任——違法行為、法律制裁

廣義的違法包括一般違法和犯罪;狹義的違法是指不構成犯罪的一般違法行為

(三)違法行為、法律責任、法律制裁二者中,違法行為是首要因素,它是法律責任和法律制裁的原因和前提。法律制裁是承擔法律責任的重要方式,法律責任是前提,法律制裁是結果或體現,但是有法律責任不等於有法律制裁。

  法律責任的種類

  (一)民事責任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礙;

3.消除危險;

4.返還財產;

5.恢復原狀;

6.修理、重作、更換;

7.賠償損失;

8.支付違約金;

9.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10.賠禮道歉。

  (二)行政責任

行政責任包括行政處罰和行政處分。

1.行政處罰的具體種類有:

(1)警告;(2)罰款;(3)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4)責令停產停業;(5)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6)行政拘留。

2.行政處分種類有: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六類。

  (三)刑事責任

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兩類。

1.主刑包括:

(1)管制:期限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

(2)拘役: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

(3)有期徒刑:期限為6個月以上15年以下。

(4)無期徒刑。

(5)死刑。

2.附加刑

(1)罰金;

(2)剝奪政治權利;

(3)沒收財產;

(4)驅逐出境。

知識點:社會保險法律制度

  第二章

  勞動合同與社會保險法律制度

  第二節 社會保險法律制度

  (一)社會保險的概念

社會保險名片是指國家依法建立的,由國家、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籌集資金、建立基金,使個人在年老(退休)、患病、工傷(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物質幫助和補償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1951年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是新中國第一部綜合性勞動保險法規。包括傷殘、死亡、疾病、養老、生育及供養直系親屬待遇等方面。

20世紀80年代,我國開始進行“五險分立”的社會保險制度改革,並於90年代納入立法規劃。

2011年7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二)社會保險的種類

目前我國的社會保險項目主要有5項:

1.基本養老保險:

針對公民老年風險,保障老年日常支出的社會保障項目。

2.基本醫療保險:

針對公民醫療風險,保障公民能享受基本醫療服務的社會保障項目。

3.工傷保險:針對公民職業風險。

4.失業保險:針對公民失業風險。

5.生育保險:針對公民生育風險。

  (三)社會保險制度的基本原則

1.社會保險範圍廣覆蓋。

2.國家基本保險“保基本”和“可持續”。

3.社會保險體系“多層次”。

  基本養老保險

  (一)基本養老保險的含義

基本養老保險是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的老年人予以基本生活保障的社會保險制度。

  (二)基本養老保險的覆蓋範圍

1.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2.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新農保): 新農保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户養老金組成。

3.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城居保):城居保的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户養老金兩部分構成。

  (三)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組成和來源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户養老金組成。

1.統籌養老金賬户: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2.個人養老金賬户:

職工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户。個人賬户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税。

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

(四)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納與計算

1.單位繳費:企業繳費的比例一般不得超過企業工資總額的20%,具體比例由省級政府確定。

2.個人繳費:本人繳費工資的8%,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户。

(1)繳費基數——繳費工資:一般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有條件的地區也可以本人上月)月平均工資。

關於範圍:

繳費工資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不包括用人單位承擔或者支付給員工的社會保險費、勞動保護費、福利費、用人單位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時支付的一次性補償以及計劃生育費用等其他不屬於工資的費用。

關於新招職工(包括研究生、大學生、大中專畢業生等):

以起薪當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工資基數;

從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實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

關於下限與上限:

本人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本人月平均工資高於當地職工月工資30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作為繳費基數,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工資基數,也不計入計發養老金的基數。

(2)個人繳費不計徵個人所得税,在計算個人所得税的應税收入時,應當扣除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

(3)繳費計算舉例:

個人養老賬户月存儲額=本人月繳費工資×8%

(4)個人賬户累計儲存額的計算

個人賬户的儲蓄額按“養老保險基金記賬利率”計算利息。

每個繳費年度末個人賬户累計儲存額的計算方法:

①按年度計算的“年度計算法”;

②按月計算的“月積數計算法”

結果相差甚微,由當地社保機構根據本地區的具體情況決定,並將決定向轄區內的參保單位公示或通知。

3.政府公共財政補貼,補貼包括兩種情況:

(1)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2)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