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兵千日用兵一時,考試複習重在練習。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税法一》基礎考點:特殊進口貨物的完税價格,希望能幫到大家!
【內容導航】
特殊進口貨物的完税價格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於第七章28講關税
【知識點】特殊進口貨物的完税價格
這一部分內容容易出客觀題,具體規定見下表:
具體情況 | 完税價格的審定和估定 | |
運往境外修理的貨物,規定期限內復運進境 | 海關審定的境外修理費、料件費估定價格 | |
運往境外加工的貨物 | 海關審定的境外加工費、料件費、復運 | |
暫時進境貨物 | 按一般進口貨物估價辦法;留購價格 | |
租賃方式 | 租金方式支付 | 海關審定的租金 |
留購的租賃貨物 | 海關審定的留購價格 | |
承租人申請一 | 按一般進口貨物估價辦法 | |
留購的進口貨樣 | 海關審定的留購價格 | |
予以補税的減免税貨物 | 原進口時的`價格扣除折舊 |
【相關鏈接】予以補税的免税貨物的計税依據要與税率規則相結合進行復習。
減税或免税進口的貨物需補税時,應當以海關審定的該貨物原進口時的價格,扣除折舊部分作為完税價格,其計算公式如下:
完税價格=海關審定的該貨物原進口時的價格×[1-補税時實際已進口的時間(月)/(監管年限×12)]
減免税貨物轉讓或改變成不免税用途的,應當適用海關接受申報辦理納税手續之日實施的税率徵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