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註冊會計師考試《審計》考點:書面聲明的兩種例外

註冊會計師考試是中國的一項執業資格考試。為了使大家的複習更有針對性,中華會計網校學員在論壇中分享了注會《審計》科目的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16年註冊會計師考試《審計》考點:書面聲明的兩種例外

  審計知識點

知識點:書面聲明的兩種例外

  (一)對書面聲明可靠性的疑慮

1.管理層勝任能力、誠信、道德價值觀或勤勉盡責

如果對管理層的勝任能力、誠信、道德價值觀或勤勉盡責產生疑慮,應確定這些疑慮對書面或口頭聲明以及審計證據總體的可靠性產生的影響。

如果認為管理層在財務報表中作出不實陳述的風險很大,以至於審計工作無法進行(注意這個條件,應當是極少見的),除非治理層採取適當的糾正措施,否則可能需要考慮解除業務約定(解除業務約定常常是無法表示意見的前奏)。

很多時候,治理層採取的糾正措施可能並不足以使註冊會計師發表無保留意見(下文表明,可能因書面聲明發表無法表示意見)。

2.書面聲明與其他審計證據不一致

(1)註冊會計師應實施審計程序以設法解決這些導致不一致的'問題;

(2)如認為不一致表明風險評估結果不適當,不僅要修正風險評估結果,而且要修正進一步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安排和範圍,以應對重新評估的風險;

(3)如果導致不一致的問題仍未解決,應重新考慮對管理層的勝任能力、誠信、道德價值觀或勤勉盡責的評估,並確定不一致對書面或口頭聲明和審計證據總體的可靠性可能產生的影響;

(4)如認為書面聲明不可靠,應採取適當措施,包括確定其對審計意見可能產生的影響。

  (二)管理層不提供要求的書面聲明

1.如管理層不提供要求的一項或多項書面聲明,應當:

(1)與管理層討論該事項;

(2)重新評價管理層誠信,並評價該事項對書面或口頭聲明和審計證據總體的可靠性可能產生的影響;

(3)採取適當措施,包括確定該事項對審計意見可能的影響。

2.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發表無法表示(越過保留):

(1)註冊會計師對管理層的誠信產生重大疑慮,以至於認為其作出的書面聲明不可靠;

(2)管理層不提供審計準則要求的(基本)書面聲明(包括財務報表的編制和提供信息的完整性)。

  【擴展閲讀】

國內簡介

註冊會計師簡稱 CPA (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級執業資格考試。從 1991 年開始實行的註冊會計全國統一考試製度,

993年起每年舉行一次,已舉辦14次,11萬多人取得全科合格的成績,我國需要註冊會計師約為35萬人。

具有高等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的,都可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

考試每年舉行一次,報名時間一般在每年的三至四月份,一般各地的報名時間不一樣,要見各地的公告,考試時間安排在每年十月份中下旬,成績公佈是12月份。

報名人員可在一次考試中可同時報考六個科目,也可選擇報考部分科目,單科成績合格者,其合格成績在取得單科合格成績後的連續四次考試中有效 。

現行的考試科目為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税法、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職業能力綜合測試共七門,考試方式從2012年開始改為上機考試,也可選擇閉卷筆試。

每科考試均實行百分制,六十分為成績合格分數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