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池国小规范办学行为汇报材料

根据市、区教育局关于中国小规范办学行为的文件精神,我校严格遵照各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规范化办学,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莲池国小规范办学行为汇报材料

一、规范教师行为方面

1、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师德建设规章制度,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广大教师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按照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教学活动。每学年开展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选优秀教师、师德先进工作者,积极营造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的良好风尚。

2、学校制定了教师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评价的基本要求,教师都能按要求进行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评价。学校每周围绕校本培训方案主题对教师进行培训,促进了教师专业发展。教师听课节数都达到规定的要求。

3、加强对教师的管理,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开办小饭桌等,教师也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对有偿家教及统一征订教辅资料的教师,采取“一票否决”的办法予以处理,年度考核直接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近期,学校对“小饭桌、有偿补课、乱订资料、体罚学生、收受学生家长宴请及礼品”等现象进行了重点整治。学校认真落实市区教育局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精神,多次召开会议布置、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从学领导班子抓起,建立督查组,学校主要领导班子分成六个督查小组配合六个年级组长进行每天督查,并根据学生家长的举报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学校还通过“关于规范办学行为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张贴举报电话等形式从源头上堵住教师违规行为的发生。通过“宣传教育、自查自纠、督查整改”等三个阶段的工作,使我校教师不仅在思想上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而且行动上认真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坚决做到不违规。从目前情况来看,没有教师有偿家教、有偿补课、开办小饭桌等现象,没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二、规范招生行为方面

我校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实行按学生户籍所在地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招生,确保服务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招生后,我

们按照新生户口来源,性别等因素编班,班主任抽签的办法进行分班,班额控制在60人以内。整个招生及编班过程做到公开、透明、规范,并进行公示。在学生入学后,及时完成学籍电子注册,同时按要求做好学生变动及普及资料更新工作,目前学生学籍管理的制度健全。

三、规范教学行为方面

1、我校能严格执行课程方案,按照国家、省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做到: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随意增减课时;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随意增减科目;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坚持按规定的要求考试,不准随意增加考试次数。

2、我校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不占用课余和节假日等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作息时间。学生在校时间上午为早7时50分至11时25分,下午为14时20分至16时10分,确保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同时,我们要求学生每天睡眠不少于10小时。

3、严格控制作业量。我校一、二年级原则上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量不超过1小时。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加大作业量。教师能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学生作业量基本上适中。

4、严格规范日常考试。我校未组织参加没经区教育局批准的各种考试、竞赛等活动,对平时的检测也予以规范,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按成绩排列名次,更不得按考试成绩给学生安排座位等。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评价学生。

四、规范办校办班行为方面

1、学校现有68个教学班,其中国小部56个,附属幼儿园12个。近两年学校严格控制招生人数,班级人数逐渐规范。

2、学校没有办特色班、兴趣班、实验班。

五、规范收费、教材管理方面

1、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并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等所需的合理支出从公用经费中开支,实行收费公示制度,除教育、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外,不再收取其它费用。

2、严格教学用书管理。我校学生所使用的均为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国小教学用书目录中教学用书。教辅资料是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由学生自愿征订购买。我校从不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也从不向学生推荐各类教辅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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