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兹有借款人 (学生)、共同借款人 在
秭归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2011 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元整,贷款期限 年,经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同我们夫妻协商,我们同意为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的 2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陆仟元作担保,请予办理。若借款人、共同贷款人不按贷款合同还款,我们将按照合同承担偿还责任。
担保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担保人夫妻双方签名、捺印
联系电话:日
证 明
,,
现在我单位(社区、村组)从事 工作,年收入 万元,具有以上担保能力。
经办人:
单位(章)
年 月 日
担保书
秭归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兹有借款人 (学生)、共同借款人 在
秭归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201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元整,贷款期限 年,经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同我们夫妻协商,我们同意为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的 201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陆仟元作担保,请予办理。若借款人、共同贷款人不按贷款合同还款,我们将按照合同承担偿还责任。
担保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担保人夫妻双方签名、捺印
联系电话:日
证 明
,,
现在我单位(社区、村组)从事 工作,年收入 万元,具有以上担保能力。
经办人:
单位(章)
年 月 日
生源地贷款担保书 [篇2]
第一担保人:
姓名: ,为 系(院) 班学生,身份证号 (复印件附后),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QQ号: ,电子邮箱: 。
第二担保人:
姓名: ,为 系(院) 班学生,身份证号 (复印件附后),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QQ号: ,电子邮箱: 。
我们愿意为 系(院) 班学生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提供信誉担保,并愿意履行以下义务:
1、对被担保人具备良好信誉负有担保责任;
2、对被担保人合规使用贷款进行监督;
3、被担保人毕业离校后,每年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376-6390873)提供一次本人及被担保人的最新情况及联系方式;
4、督促被担保人按时还本付息。
第一担保人: (签名) 第二担保人: (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