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自學考試畢業申報手續指南如下:
(一) 畢業申報條件
根據國務院頒佈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應考者符合下列規定,可以取得畢業證書:
①考完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筆試課程,並取得合格成績;
②完成規定的實習、實驗、畢業論文(設計);
③思想品德鑑定合格。
獲得專科(基礎科)或本科畢業證書後,國家承認其學歷。
(二) 申報時間
上半年:6月8日—12日;
下半年:12月8日—12日
(三)登陸網站
所有專業實行網上申報,考生須登陸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進行申報。進入網站後,點選“自學考試”→“網上業務辦理”→“畢業申報”。
(四)網上申報
考生輸入准考證號和密碼,進入申報系統。選擇畢業所在區縣,申報系統根據准考證號自動提取考生的成績,若考生還有曾用准考證,還需輸入曾用准考證號。若系統尚有未能提取到的成績,會提示考生依據成績單正確錄入成績、考試期,直至考試計劃的所有課程均滿足畢業條件。考生確認所有成績均正確後,進入下一頁面登記簡歷、撰寫自我總結,完成後提交申報結果。系統判斷各畢業申報專案均填寫無誤後,提示考生攜帶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和地點進行現場確認。畢業申報即為成功。
(五)現場確認
考生根據申報提示要求,攜帶相關材料前往畢業區縣進行現場確認。經確認個人基本資訊、成績資訊均準確無誤,且滿足畢業條件,考生交納審定費,區縣為考生列印回執單。
(六)領取畢業證
上、下半年領取畢業證書的時間大約為7月15日、翌年1月15日以後。考生憑回執單領取畢業證。
(七)注意事項
1、考生一旦申請畢業,不得更改姓名、身份證號、出生年月、性別、照片等重要資訊。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申報畢業,逾期不得補報,隨下一期申辦。
3、現場確認必須考生本人親自前往,不得代替。
(八)畢業申報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