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事故應急預案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難免會出現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應急預案。那要怎麼制定科學的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建設工程事故應急預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建設工程事故應急預案

  建設工程事故應急預案1

為維護學校師生人身安全,有效處理學校突發安全事故,使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預案。

  一、加強領導,健全組織

學校成立突發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和組織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長:江廷明

成員:張付顯、邵子順

根據安全事故應急的要求,領導小組可以隨時調集人員,呼叫物資及交通工具,教師必須全力支援和配合。

  二、學校突發安全事故種類

學校突發安全事故包括學校重大火災安全事故,學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學校重大危險藥品安全檢查事故,學校工程建設、危房安全事故,學校重大特種裝置安全事故、學校外出大型活動事故、學校外來暴力侵害事故、學校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學校流行傳染疾病安全事故等。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屬重大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式

1、突發安全事故實行學校“一把手”負責制(校長負責制)。

2、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實行以第一當事人負責制,並作為第一報告人在最短的時間內向領導小組成員報告。

3、學校發生或接到師生員工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後,根據事故情況及時向上級或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後處理工作。事發當場的教師員工要本著“先控制、後處理,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為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衛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

4、上交學校突發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後處理工作。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予以處分。

  四、工程建設安全事故預案

1、學校在建、改建和維修的建築物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2、學校、教師發現危房立即停止使用,並樹警示牌,設隔離欄。

3、學校發生建築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組織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時將事故資訊報告區教育局,及時報告110、119、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

4、對受傷師生組織搶救,封閉事故現場。

5、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建設工程事故應急預案2

為了加強突發事故處置的綜合能力,提高應急救援的快速反應和協調水平,確保迅速有效地處置各類重、特大事故,把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工程建設重大事故報告和調查程式規定》(建設部令第3號),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及重特大事故確定

(一)適用範圍:適用於浙江YINGCHAO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施工的各類工程建設過程中由於責任過失造成工程倒塌或報廢,機械裝置毀壞和安全設施失當造成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特大事故確定:

1、本預案所指重大事故是指:

(1)一次死亡3至9人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至1000萬元的事故;

(2)需對事發地周邊人員進行大疏散的可燃氣體、可燃液體、毒氣、放射性物質大量溢散、洩漏事故;

(3)性質嚴重、影響重大的其它事故。

2、本預案所指的特大事故是指:

(1)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各類事故;

(2)其它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

  二、重特大事故報告與現場保護

凡浙江YINGCHAO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工程發生重特大事故後,事故發生單位(工程專案部)必須立即向公司負責人、生產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科長、工程相關分公司負責人及工程負責人報告。公司負責人、生產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科長、工程相關分公司負責人及工程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調集力量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搶險救護,同時應將事故資訊立即報告工程所在地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若為公司施工總承包的建設工程,在進一步瞭解事故情況後,事故發生單位(工程專案部)必須配合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科及有關負責人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按上述所列程式和部門逐級上報;若為公司分承包的建設工程,事故發生單位(工程專案部)應主動配合施工總承包單位做好重特大事故報告工作。

重特大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工程專案、企業名稱;

(2)事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發生原因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

重特大事故發生後,公司協助事故發生單位迅速組織搶險救護工作,立即組織力量對事故現場實行嚴密保護,防止隨意挪動或丟失與事故有關的殘骸、物品、檔案資料等,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作出標誌,繪製現場簡圖,寫出書面記錄,採用拍照或錄影手段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和物證。

  三、重特大事故處置程式

發生重特大事故後,公司負責人、生產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科長、工程相關分公司負責人、工程負責人要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加強指揮工作,協調有關力量,對重大問題及時作出決策。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和工作人員要迅速到達現場開展工作。

處置程式:

1、由總指揮委派現場指揮長組織現場指揮機構

2、根據部門職責及災情,迅速調集力量,建立現場搶險救護工作組織;

3、迅速開展搶險救治和善後處理工作;

4、做好情況通報;

5、開展事故調查。

  四、救援工作的領導、機構職能

(一)救援工作領導

建立浙江YINGCHAO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工程建設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由職能科室負責人和工作人員組成,負責處理日常工作。

指揮部職能:

(1)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事態發展情況,執行上級有關指示和命令;

(2)釋出應急救援命令、訊號;

(3)及時向現場派出指揮班子,並確定現場指揮最高負責人;

(4)掌握彙總有關情報資訊,及時作出處置決斷;

(5)負責對重特大事故救援工作的指揮排程,調動有關力量進行搶險救護工作。

(6)組織做好善後工作,配合上級開展事故調查。

(二)現場處置機構設定及職能

公司工程建設重特大事故指揮部根據現場需要派出現場指揮部。

指揮長:由總指揮根據事故型別指派分管副總經理擔任。

成員: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及事故發生單位領導擔任。

現場指揮部下設專業搶險組、事故調查組、善後處理組和預備機動組。

現場指揮部職能:

(1)及時向指揮部報告事態發展及搶險救護情況,提出救援意見和建議,執行指揮部決策、指示、命令、指揮現場處置行動;

(2)迅速搶救傷員,採取控制事故險情蔓延擴大的有效措施;

(3)負責現場救援工作所需要裝備、器材、物資的統一排程和使用,及救援工作人員的調配;

(4)具體負責善後處理工作。

  五、現場分工和職責

重特大事故發生後,按照指揮部指示,各相關科室和救援單位應召集足夠人員,調集搶險救援裝備器材物資迅速趕赴現場,在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按各自職責分工開展搶險救護工作,並由現場指揮長指定各組長單位。

(1)專業搶險組:主要任務是查明事故現場基本情況,制定現場搶險方案,明確分工,迅速組織滅火、打撈、工程拆除、礦井打道、挖掘坍塌建築物土石方、關閉危險洩漏源,安全轉移各類危險品等搶險行動,搶救受傷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減少傷亡損失。

(2)事故調查組:負責查清事故發生時間、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情況,分清事故責任,並提出對事故責任者處理意見及防範措施。

(3)善後處理組:負責做好死難、受傷家屬的安撫、慰問,思想穩定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

(4)預備機動組:由指揮長臨時確定,機動組力量由指揮長調動、使用。

(5)在開展搶險救治過程中,應注意組織協調各種救援力量,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防止在搶險救援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事故。

  六、事故情況通報及調查處理

1、做好事故情況通報工作

重特大事故發生後,指揮部要及時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迅速將事故災情及搶險救治、事故控制、善後處理等情況按分類管理程式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上報,並根據上級領導的指示,逐級傳達到現場指揮領導和參與事故處理的人員。

2、事故調查處理

事故現場調查組要抓緊時間做好重、特大事故的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工作。上級事故調查組到達現場後,如實彙報事故調查初步情況,提供相關調查取證資料,並根據上級調查組要求,按照行業對口關係,專職負責分工,抽調力量,協助進行深入調查取證工作。

  建設工程事故應急預案3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建設工程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事故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結合我區建築工程施工的實際,特制定《臨川區建設工程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稱的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指在臨川區域內建築工程施工現場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一次死亡重傷合計10人及以上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及以上的'事故。

事故類別包括:

(一)建築物倒塌及深基坑坍塌;

(二)塔式起重機等大型機械裝置倒塌;

(三)整體模板支撐體系坍塌;

(四)多、高層建築外腳手架倒塌;

(五)房屋拆除事故;

(六)其它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應急處理

(一)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區建設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開展。(二)成立臨川區建設工程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總指揮由區建設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建設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區建設局相關科室、單位負責人組成。

區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指揮部設在區建設局,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建設局工程綜合管理站,負責落實值班和應急處理具體工作。

  三、應急處理指揮部職責

(一)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力爭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佈置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處理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三)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四)緊急呼叫各類物資、人員、裝置和佔用場地。事故搶救處理工作結束後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五)當事故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六)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七)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八)適時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向社會公佈。

  四、重特大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重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必須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將所發生的重特大事故情況及時、如實地的報區指揮部辦公室,並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區政府。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名稱、企業規模;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3、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和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6、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部門事宜。

7、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時間。

(二)指揮部接到重特大事故報告後,立即報告區政府並通知相關單位,同時派人迅速趕赴現場,進行事故現場的保護和證據收集工作。必要時可將事故情況通報給區公安局或駐軍及武警部隊,請求給予支援。

(三)重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地的有關部門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並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的擴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四)區建築工程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電話:8436110、8447990、8282627。

報警電話:110或119。

醫療救護報警電話:120。

  五、應急處理方案

(一)接報事故後5分鐘內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報告區建設局主要領導,並迅速上報區政府。

(2)指揮部根據事故或險情情況,立即組織或指令事故發生地建設開發單位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機械裝置。組織搶救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3)立即組織或通知就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機械裝置。組織搶救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二)應急處理措施:

(1)搶救方案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最大可能迅速調集需要的機械裝置及人員、車輛迅速投入開展搶救及突擊搶救行動,調查現場情況,如有人員失蹤,立即判明方位,緊急安排技術專家根據工程特點、事故類別,制定搶救方案,同時安排受災群眾的生活問題,必要時請求武警、消防部門協助搶險,請公安部門配合,疏散人群,維持現場秩序。

(2)傷員搶救立即與急救中心和醫院聯絡,請求出動急救車輛並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醫治。

(3)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於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自我保護

在救助行動中,搶救機械裝置和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六、其它事項

(一)區建設局針對有可能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二)各建築開發單位要根據條件和環境的變化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的內容,並組織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定期組織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的要求,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三)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後,事故單位應立即報告,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在接到事故發生資訊後必須在最短時間內進入各自崗位,迅速開展工作。對任何失職、瀆職行為都要依法追究責任。

(四)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