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租賃合同集合九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租賃合同9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熱門】租賃合同集合九篇

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____專案部

因生產經營需要,乙方向甲方租賃機械裝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有關條款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本著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訂立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嚴格遵照執行:

一、裝置名稱及規格數量:新出廠qtz63e型塔吊(徐工品牌,工作幅度51米,工作高度在±0.000以上93米)__臺

二、承租日期:從工程開工至主體結束(具體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使用過程中按實結算,遇到特殊情況或乙方需要延長租賃日期應主動與甲方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

三、租金計算及付款方式:每天租金____元。該塔機進場安裝除錯成功並驗收合格後(以乙方安質科和裝置管理處專業驗收人員驗收為準),乙方以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對乙方驗收結果有疑議,可申請專業權威部門(市級以上安監部門)複驗並出具書面驗收報告作為依據進行備案。從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後開始計算租金,乙方通知甲方報停日期後截止計算租金(春節期間報停時間為30天不計租金),拆除時乙方提前7天通知甲方拆除塔機,以方便甲方安排工作,租金每季度結算一次,甲方開具國家正式稅票並加蓋財務章後按實際發生租金金額的80%進行付款,餘款20%待塔機退場後一月內一次性付清,由於甲方原因造成的付款延遲,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乙方不能按時交付租金,雙方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的,甲方有權停用塔機。

四、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將塔機所有的技術資料、塔機各種合格證件、備案證明等在塔機進場安裝使用前提供給乙方一份,並在乙方要求10日前向乙方提供塔機基礎施工圖及各種預埋件,並提供技術指導配合乙方按照圖紙要求澆築好塔機基礎。

2、甲方應確保塔機的完好性,完好率達到95%以上,在使用過程中乙方定期對機械裝置進行保養,甲方負責檢修,使用過程中發現問題因未及時維修而造成的裝置損壞或引起的安全問題應由甲方負責。

3、甲方應將能正常使用的合格全吊交給乙方使用,由於塔機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甲方承擔。甲方不定期對本塔機日常檢修,租用期間配件由甲方負責提供,鋼絲繩更換由乙方負責,維修費用由甲方支付。甲方對吊車搶修必須在24小時內修理完成,如超過36小時修理未完成,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發生費用從租費中直接扣除。

4、乙方額外支付甲方人民幣____元整,用於塔機進場安裝,頂升、附牆的安裝由甲方負責,在接到乙方通知後三日內完成,因頂升、附牆的安裝不及時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由專業資質隊伍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技師負責,必須提供技術指導,並對其安全性負責,發生的任何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塔機拆除由乙方負責,並運送到甲方指定地點(XX市高新區、XX區範圍內)。

5、在甲方檢修操作時,必須服從乙方單位的安全管理,操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並持證上崗,如因無證操作,被管理部門查出,所引起的罰款及造成的一切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

六、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使用過程中,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相關規章制度,遵守操作規程,如因操作失誤出現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2、乙方首先按照本塔機的使用說明書所提供的技術引數進行澆築塔機基礎。現場應具備裝置進退場要求,準備好裝置進退場的道路及拆裝裝置的條件,並與甲方共同商定塔機的拆裝方案。

3、裝置進場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該工程現場平面圖,並配備好裝置的電源,按甲方提供的機械裝置說明書做好裝置的基礎部分,經檢測合格後,通知甲方進場安裝,其基礎部分的資料及施工由乙方負責,甲方提供裝置廠配備的資料及拆裝資質、升頂資質,由甲方負責報驗,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乙方需要升頂、錨固應提前2天通知甲方,甲方根據現場需要或裝置說明配置。發生費用由甲方承擔。

5、在塔機安裝拆除時,乙方應派專人在現場負責與甲方配合,在甲方施工期間保證除甲方施工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規定的施工範圍內,否則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6、塔吊配重由乙方負責預製,發生費用由甲方承擔,所發生費用在結算時從租費中檢修直接扣除。

七、出租方與承租方變更

1、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不必徵求承租方同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的轉移情況,並提供財產轉讓證明,所有權轉移後,出租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2、承租方租賃期間不得擅自將財產租賃給第三方使用。

八、擔保條款:無。

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導致合同任何一方不能繼續履約的事件,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況:

自然災害、戰爭、敵對行動、戰時動員、徵用或禁運、罷工、騷亂或混亂(由乙方或其分包商的僱員引起的除外)、政府根據新頒佈法律法規做出的行政行為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如果在合同生效日期後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從而阻止合同權利義務的.履行,則甲乙雙方均不應認為違約或毀約,延遲履約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十、如有違反本合同條款者,違約者應根據實際損失金額賠償給對方。

十一、補充條款如下:(無)

十二、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送乙方裝置處備案。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租金結算完畢後,此合同終止、失效。

十四、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向甲方所在地仲裁部門進行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出租方:(蓋章)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專案經理:______

地址、電話:______地址、電話: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簽訂日期:_____

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香格里拉開發區群香酒店高福芬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天津送變電公司 張新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情況

1、xxx

2、出租房屋包括

第三條 甲方應配齊附屬設施

1、房屋應配置:床、被褥及換洗床單被罩各兩套,垃圾婁一個 ,衛生間設施齊全,冷熱水滿足使用,每間熱水瓶一個

2、電費:按電錶字數計算每月由乙方支付,一層休閒屋按總表算另收

3、網費:由乙方每月支付50元,一層休閒層付30元

4、水費:按水錶用水量收費

第四條 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檔案,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檔案。雙方驗證後可影印對方檔案備存。所有影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五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12個月。自 20xx年 5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 住宿辦公 使用。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個月之前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六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年租金總額為元(大寫 肆 萬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每季度支付 壹萬元,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七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專案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10 日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第九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 一 個月以上。

3、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 一個月前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4、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1、提請香格里拉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1、一層休閒屋合理安排營業時間,不得干擾乙方辦公和休息,保持環境衛生。 2、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二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方:

身份證號: : 身份證號:

電 話: 電 話:

日 期:年月日 日 期: 年 月日

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逸新空氣淨化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租賃甲方逸新空氣淨化器,配置包括:

以下簡稱租賃逸新空氣淨化器。

二、起租時間: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退租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合同簽訂之日,乙方需向甲方支付逸新空氣淨化器押金(大寫)_________(¥_________),租金(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每天。如續租,請提前3天通知甲方,並重新辦理租賃手續。

三、甲方義務:

1.甲方應將除錯正常的逸新空氣淨化器交付乙方使用,十公里內免費接、送裝置上門。路程超出十公里部分由乙方按_________元/每公里承付(包括接、送),累加在第一個月租金中支付;

2.租賃期間,逸新空氣淨化器出現非人為硬體故障,甲方提供_________內24小時(_________外48小時)內免費上門更換或維修服務;

四、乙方權利:

1.租賃期間,逸新空氣淨化器出現非人為物理故障,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接報修電話後_________內24小時(_________外48小時)免費上門維修;

2.乙方在租賃30天內,如購買逸新空氣淨化器,可享受以租抵售,租賃款可全部用以抵用產品價格,30天以上的租賃款按正常租賃期費用計算,需要額外支付。

五、乙方義務:

1.乙方對所租賃逸新空氣淨化器及配件應妥善保管並保持清潔。如配件不全或損壞,所損壞配件按零售價賠償;

2.租賃期滿後,乙方應及時將逸新空氣淨化器退還甲方。如續租,則需重新辦理續租手續;

3.乙方不得擅自拆開逸新空氣淨化器,否則按逸新空氣淨化器零售價賠償。

六、違約處理:

由於乙方原因導致所租賃逸新空氣淨化器硬體損壞,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零售價賠償已損壞逸新空氣淨化器配件,並可直接在乙方押金中扣除。有關協議的雙方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可向當地法院提請訴訟。

七、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補充協議亦屬於合同的一部分。

八、其他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合同 篇4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單位名稱:負責人

地 址:

聯絡人:

電 話: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單位名稱:淄博市張店區崇文演藝工程部

法定代表人:房崇文

地 址:淄博市張店區華光路65-10號

電 話:

因甲方演出需求,租用乙方演出器材裝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裝置概況

裝置的名稱見附表

租賃用途:演出所用。

使用時間:20xx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租賃期限共計: 天。使用的場次由甲方自主安排。

第二條:租賃裝置的運輸與操作。等其他費用

1.租賃裝置的進退場除錯安裝、操作由乙方承擔。

2.租賃裝置的儲存倉庫的提供,裝置維護等工作人員的住宿(標準間即可)。餐費由甲方提供。

3.租賃費用: 租賃期限共計: 天。每天租賃費: 合計租賃總費用: 。(不包含稅率)如果超過合同租賃時間,其費用按天計算(每天 元)

第三條:租賃裝置的使用及規定

1.合同期內,乙方裝置由甲方統一管理使用,甲方下達合理、合法的演出裝置使用任務,乙方應聽從指揮調遣,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合同的標準、要求完成當日的演出場次。

2.乙方應根據演出的作息時間,合理安排裝置的維修保養(費用自負),確保演出正常使用。

3.乙方操作手應遵守甲方的合理規定,由甲方自身原因造成乙方演出終止或者是終斷,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甲方應該配合乙方整理演出裝置搭建場地,提供裝置防雨帳篷、演出電源,演出期間確保電路暢通,不得有停電,缺相。欠壓等事故發生,造成。後果由甲方負責。

第四條:安全與治安

1.甲方必須確保演出場地周圍的安全保衛工作.因打架.鬥毆造成的裝置損壞由甲方完全負責。(由乙方造成的原因除外)。夜間值班,甲方須派1名保安人員協同乙方人員守好演出裝置。

第五條:支付方式:

合同簽訂當日,甲方支付乙方定金合同總額40%,餘額演出前當天結清。(不含稅金)乙方可根據甲方的需要在規定時間內給於提供全額的發票( )。

第六條:安全操作

1.乙方在裝置安裝.拆卸過程中人員的安全元由乙方自行負責。

2.乙方操作人員在合同演出過程中,對不安全因素有權提出,並可根據規定拒絕作業

第七條:租賃裝置的毀壞與丟失

1.在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時,對演出裝置損壞或丟失(人為因素或被盜除外),乙方負責維修或賠償責任。

第八條:附加條款

1. 乙方不能執行甲方規定的作息時間及乙方人為因素造成的停演.誤工,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乙方並承擔相應的費用。

2. 因甲方人員人為因素造成的停演、誤工、裝置損壞,乙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甲方並承擔相應的損失費用。

3. 本著高度負責,長期合作的精神,乙方保證按合同約定的器材明細表及節目單進行演出,並保證舞臺堅固安全、音響演出效果。

4. 乙方如有器材變動,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5. 本合同履行中,雙方如有爭議,可協商解決。

6. 本合同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20xx年 月 日

租賃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乙方 ,租用甲方位於格爾木市鐵東區原鐵路第二國小院區(含樓房、平房及場地),雙方本著誠信、協商的原則,訂立如下租賃合同:

1、 甲方向乙方提供所有的樓房、空地及平房,確保水電暢通,租用期 年,

2、 乙方按年在租賃期初及時向甲方交納租金 萬元,如不能按時交納,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年合同到期後,租金另行協商。

3、 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損壞甲方院內原有設施、樹林,並不得隨意改變樓房的結構,如有損壞,論價賠償。

4、 乙方在租賃期間須保障校區內安全,不得轉租,不得用於乙方業務外使用。經甲乙雙方清點的資產進行簽字轉交或封存,如合同終止,再次進行移交。

5、 甲方不得在租賃期內無故終止合同,如遇國家性政策的特殊情況,甲方須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6、 合同到期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訂合同。

7、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蓋章:

蓋章:

年月日:

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1.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號的房屋___棟___間,使用面積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作___使用。

2.租賃期共___個年,甲方從___年___月___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3.乙方每年向甲方繳納租金人民幣1000.00元整(一仟元整 ),甲方應出具收據。第二年租金在合同滿一年前交清。出租方不得任意抬高租金,以原始合同上的租金金額為準

5.在合同期內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元.

6.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7.租賃合同因期滿而終止時,如乙方確實無法找到房屋,可與甲方協商酌情延長租賃期限。

8.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飾

9.合同期內乙方因經營不善可將房屋轉租給他人使用

10.如果甲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1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1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3.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如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要求賠償違約金____元.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江西省森林資源轉讓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平等協商,甲方同意將其享有林地使用權的林地租賃給乙方用於營造工業原料林開發及農業綜合開發,為明確雙方權利和認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租賃林地的地點、範圍、面積和測量方法

租賃林地地點(小地名)四至界址以林權證為準。實際租賃面積共計: 畝,範圍詳見本合同附件1《1:10000地形圖》。實際租賃面積是用林權證面積減去無法經營面積後計算得出的面積。無法經營面積是指油茶等經濟林佔地、風水山、石頭裸露地、墳地等不能種植地以及輸電線、電纜等線路法定佔用的林地。無法經營面積由甲、乙雙方共同使用GPS或用1:10000小班地形圖現場勾繪測量確定。林權證登記狀況和雙方確認的實際租賃面積詳見下表。

林權證編號

宗地號

林地小地名

小班

(內業號)

林權證登記

面積(畝)

實際租賃

面積(畝)

面積合計

第二條 林地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林地租賃價格和現有林木處理辦法

甲方將林地出租給乙方,同時也將林地上現有的林木無償提供給乙方自行處理。林地租金按實際租賃面積計算,每畝 年的租金總額為: 元(人民幣,不含稅,下同),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乙方付清林地租金後,林地上現有林木即歸乙方所有。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再向乙方收取其它費用。

第四條 林地租金支付辦法

(一)林地租金一次支付 年,在雙方簽訂合同後10個工作日內支付。支付前,甲方必須將林權證原件交給乙方。林權證在甲方協助乙方完成辦理流轉手續後歸還。

(二)林地租金支付方式按以下第 款方式支付。

1、現金支付:甲方可指定代表人親自簽收或委託代理人代收,代表人或代理人領取林地租金時,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影印件、甲方的委託書等相關證明給乙方。

2、銀行轉帳:甲方需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轉帳所需的書面依據(指戶名、帳號、開戶行、身份證影印件、相關的證明和委託書)

第五條 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甲方保證租賃給乙方的林地符合下列條件:

(1)林地權屬為甲方所有,周邊界線清楚。

(2)無糾紛、爭議;沒有被抵押、查封;沒有租賃、轉包給他方或與他方合作經營等的林地。

(3)屬於經批准的分類經營劃定的非生態公益林區的林地,且不屬於放牧山、薪材山、風水山及墳墓用地。

(4)甲方租賃給乙方的林地須報鄉(鎮)人民政府或林業主管部門備案,並出具《林地、林木流轉林權變更登記申請書》。

2、甲方無償提供現有通往出租林地的道路設施給乙方使用,不得人為破壞和故意阻塞。如出現人為破壞和故意阻塞的由甲方負責解決,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經過相鄰村、組的各種道路出現人為破壞和故意阻塞的,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調解處理。

3、在乙方租賃期間,如乙方需要增開或拓寬通往所承租林地的道路須佔用土地時,甲方負責理順各種關係;如地上有果樹或農作物的,佔地、青苗補償費按乙方與收取補償方協商(或按當地鄉鎮修建鄉村四級路)的補償標準進行補償,由乙方一次性補清後不再承擔任何責任,並且有權無償使用;所修的道路雙方共同維護,不得毀壞。

4、甲方必須確保乙方能順利進場作業和穩定經營,如發生權屬糾紛或村民阻撓施工、侵佔林地等情況的,甲方必須無條件負責處理,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5、甲方不得在乙方所租賃的林地範圍內野外用火、放牧、割草和打柴或修建任何設施,如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負責向乙方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屬甲方以外的單位、個人責任的,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追究當事人的經濟、法律責任。

6、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賃的林地內開礦、開石、取土。不得允准甲方以外的人在承租的林地範圍內葬墳,原有的舊墳不得再擴大範圍。甲方需新增葬墳的,每穴不得超過 平方米,因此損害林木的,應向乙方交付林木補償費(由甲方交清補償費後才能使用)

7、協助乙方辦理承租林地的林權證過戶手續,完善權屬登記。

8、因國家建設需要,徵用乙方承租的林地時,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各種補償手續,儘快取得補償金,地上附著物補償金全部歸乙方所有,同時自被徵用之日起,甲方必須退還被徵用面積剩餘年限的租金(剩餘年限的租金=剩餘年限×平均年租金×被徵用面積)給乙方,並由甲方從國家徵用土地補償費中優先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的權責

1、按時交納林地租金;落實資金,搞好造林規劃、設計,儘快造林。

2、在租賃期內有權自主經營、與他方合作經營或轉租給他方經營。

3、乙方在租賃林地內所種植的林木全部歸乙方所有,林木所有權登記在乙方名下。

4、乙方租賃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5、乙方租賃林地主要用於營造工業原料林及農業綜合開發(含修建必需的房屋、設施用地)如乙方需修建非農林開發用途的建築物時,須自行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辦理手續。

第六條 其它約定條款

因林地權屬糾紛或侵權行為,經處理後仍不能解決的,乙方可根據可經營林地面積的情況,決定解除合同或將存在權屬糾紛、侵權的林地面積從租賃面積中扣除。甲方應按實際租賃面積或扣除面積退回乙方所支付的林地租金並賠償乙方因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下列情況之一的皆構成本合同解除的事由: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租賃的林地 %以上被國家徵用,乙方自願放棄經營的。

3、因地震、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解除事由。

第八條 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的,作如下處理:

1、屬國家徵地原因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依第五條第(一)款第8項規定處理補償費。

2、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3、由於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甲乙雙方協商處理或依法律規定處理。

4、屬租賃期間乙方投資購置的設施、裝置、建築物、種植的林木等歸乙方所有,合同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處置權歸乙方所有;如甲方給予合理的補償後歸甲方所有。最後一期林木砍伐後,存留的竹子或林木歸甲方所有,造林基地地面以自然萌芽更新植被覆蓋為主。

5、合同期滿終止時如甲方繼續出租或轉讓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或受讓權。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的,違約方需賠償守約方全部損失,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2、因甲方出租的林地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第1項約定,導致乙方造林受阻礙或不能採伐林木的,由甲方負全部責任並全額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3、如發生權屬糾紛,村民阻撓施工、侵佔承租林地等情況,甲方在一個月內未能妥善解決的,因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如在乙方種植後發生上述情況的,甲方除賠償乙方在此之前對該地塊所投入的一切費用的經濟損失外,還需賠償乙方在承包期內經營該林地所應得的收益。

4、甲方單方解除合同或擅自將出租給乙方的林地另行出租、轉包給他人的,甲方須賠償乙方一切經濟損失(含乙方對該租賃地投入的一切費用和乙方應得收益)

5、甲方因違約而又不及時向乙方賠償的,乙方有權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甲方。

6、法律規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件應包括:

1、用1:10000地形圖勾繪的甲方租賃林地範圍示意圖。

2、《土地所有權證》、《林權證》、身份證等相關資料的影印件。

3、其它: .

第十一條 租賃期間,如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變更,本合同繼續有效,履行至本合同期滿為止。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起訴方向其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六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三份,鑑證單位執二份。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主件 頁共 條,附件 件共 頁。

甲方代表:(簽名按指印) 乙方代表:(簽名)

地址:

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 型號、琴號: ________________)

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日________時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時止收回。

第二條 租金、押金、運輸搬運費用及交付期限

1.到我店租用樂器及裝置時,承租方需繳納押金,待承租方交還所租物品時,租金從押金中扣除。

2.每月租金___________元,租賃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元(小寫),

3.押金,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元(小寫),乙方與接收樂器時向甲方付清樂器押金費。

4.大型樂器運輸搬運費用由________方負責,金額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6.租賃結束後租金將從押金中扣除,如乙方需要購買此樂器,,租金可以免除。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的樂器狀況必須良好;

2.租賃期間對大型貴重樂器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3.貴重樂器在租賃期間發生事故應協助乙方處理事故;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租賃期間,不得將樂器轉租、出售、典當、抵押、不得將貴重樂器交於非專業人士使用;

2.租賃期間有義務愛護所租樂器,如有損傷需照價賠償(正常使用下的磨損除外) 租賃期限

3.租賃期滿時,承租方應及時返還所租物品,如需續租,應在期滿前辦理續租手續,如超過租期七日後,承租戶仍未返還,又未辦理續租手續,則按買下此物品處理。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當承擔乙方受到的損失

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第六條 糾紛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的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補充條款

1.承租方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影印件一份

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簽字後生效。

3.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提前7天通知對方。

4.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合同 篇9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 工程建設需要,向甲方租用井架式施工升降機,為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協商,在 地址簽訂本合同。

一、升降機費用協議:

1:暫定升降機高度臺。

2:升降機月租費為每臺

3:進出場費為每臺

4:升降機每臺押金為

5:升降機起租時間為個月,不足個月計算,超出按以上價格實際結算。

6:升降機除錯完工之日為起租日期,裝置租賃所有費用,應在裝置拆卸前付清。

7:裝置原值為每臺元。

以上(2、3、4)為乙方應承擔的費用。

備註:

二、租用期間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根據乙方專案工程施工需要,及時提供基礎圖等相關資料,及時安排升降機的安裝與拆卸。

2:編制升降機安拆專項施工方案,併到質檢站對相關資料進行備案。

3:承擔進出場、安裝、拆卸、除錯及檢測費用。

4:甲方在裝置安裝、拆卸時,應嚴格遵守安全紀律、嚴禁酒後上崗,確保安全作業。

乙方責任:

1: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基礎圖,按照工程的地質情況,製作升降機基礎景附牆預埋件(預埋件由甲方提供)。

2:安裝期間提供六平方四線電纜連線至操作箱及捲揚機,提供附牆用鋼管和夾頭(纜風繩由甲方提供)。

3:做好升降機安裝、拆卸時道路通暢工作,確保甲方裝置安全順利安裝。使用期間,做好對升降機的日常保養工作(保養工作由甲方負責)。

4:租賃期間,乙方不得轉租、轉讓、抵押、變賣,如出現此現象,乙方應按原值實際賠償甲方。

三、違約責任:本合同一經雙方蓋章(簽字)即生效,如單方面違反本合同,按本合同總價的30%支付對方違約金,逾期付款超過15天,甲方可作裝置停機使用。

四、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使裝置或其他財產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五、如果因使用不當造成如坍頂、吊籠及井架變形、捲揚機拔起等現象,乙方應按實賠償。

六、裝置如果因使用不當而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七、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雙方即簽訂日生效。

注:在使用過程中,如果井架出現情況,無法使用。甲方要在三個小時內立即維修、保養,費用由甲方承擔。因超過時間給乙方帶來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