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租賃合同模板合集6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租賃合同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華】租賃合同模板合集6篇

租賃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簡稱:出租方)

乙方:xx(以下簡稱: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裝置租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待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裝置名稱型號數量臺

第二條租賃期限xx年xx月xx日開始,並以單位日曆天自動延長。

第三條租賃方式及所有權

1、租賃方式:

2、租賃裝置的所有權: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屬於出租方,承租方對租賃裝置只享有租賃期間的使用權,沒有裝置的所有權。

第四條租賃價格計費時間及租費的籤認

1、租賃價格:本裝置按每天xx元(大寫:xxxx)收取租賃費。

2、租賃計費起止時間

裝置xx年xx月日為本次裝置租賃的計費開始時間(含當日)。裝置退租時,承租方提前通知出租方退租日期,如果出租方未能及時把裝置運走,在現場的停留時間不算租賃計費。

第五條付款方式:裝置租賃到期之後,承租方一次性付給出租方全部租賃費。

第六條雙方義務和責任

1、出租方負責配備裝置操作,日常維護保養和故障的處理,確保裝置技術狀態完好。

2、使用時裝置發生故障,出租方負責維修,必要時需更換機器。出租方承擔裝置損壞給甲方所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損失。

3、出租方與承租方共同辦理裝置的租費籤認工作。

4、出租方負責租賃裝置進出場運費。

第七條租賃裝置的毀損和丟失

1、承租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承租方責任租賃裝置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內)和丟失的風險。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損失時雙方根實際情況協商解決。

2、安全保衛工作由承租方負責,如有丟失或損壞則由承租方賠償

第八條違約責任: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都應向對方償付相應的損失。

第九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簽字,生效,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出租方單位:承租方單位:

負責人:負責人:

電話:電話

簽訂日期:xx年xx月xx日

租賃合同 篇2

  第一部分

1、船舶經紀人

波羅的海國際航運公會代號:barecon“a”

2、地點和日期

3、船東(出租人)/營業地點

4、租船人/營業地點

5、船名(第8條)

6、船旗國和登記國(第8條)

7、呼號

8、船型(內燃或蒸汽機船、乾貨船、油輪、冷藏船或客船)

9、總登記噸位/淨登記噸位

10、建造時間/建造地點

11、總載重噸位(約計)按夏季舷及長噸計算

12、船級(第8條)

13、船級社最近一次特檢日期

14、其他專案(並依第13條列明船級證的有效期限)

15、交船港(第1條)

16、交船時間(第2條)

17、租船合同取消日期(第3條)

18、還船港(第3條)

19、連續日通知(如與第2條不同者需填)

20、進幹船塢週期(如與第2條不同者需填)

21、航行區域範圍(第4條)

22、租期

23、租金(第9條)

24、支付幣種及方式(第9條)

25、支付地點、收款人及銀行帳戶

26、銀行擔保/付款保證書(金額和地點)(選擇適用第21條)

27、抵押(第10條);如無抵押免填

28、保險(水險和戰爭險)(按第11條(e)或按第12條(k)說明船舶價值填列)

29、依第11條(b)或第12條(g)為船東投保的附加險

30、依第11條(b)或第12條(g)為租船人投保的附加險

31、經紀人佣金及支付物件(第24條)

32、潛在缺陷(只有發現的期限與第1條不同時才填列)

33、適用的法律(第25條)

34、仲裁地點(第25條)

35、租用/購買協議(註明第三部分是否適用)

36、茲相互同意應按本租船合同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所訂條件,履行本合同,當該兩部分條件發生牴觸時,第一部分的規定優於第二部分,但以所牴觸的範圍為限。經雙方同意並在第35條內列明時,第三部分才作為合同的一部分適用;當與前兩部分條件發生牴觸時,前兩分部的規定優於第三部分,但以所牴觸的範圍為限。

簽字:船東(出租人)________簽字:租船人(承租人)________

  第二部分

1、交船港

船舶將在第15條中列明的港口租船人指定並備妥的泊位交付給租船人接收。

船東應在交船前和交船時做到克盡職責使船適航,並在船殼、機器和裝置的各個方面準備好投入下述的服務。船舶在交付時應具備各項有效合格的證書。船交給租船人和租船人接了船就作為船東完全履行了其下述的義務,此後,租船人就沒有權利由於對該船的主張或明示或默示的保證向船東提出任何索賠要求,但船東應負責由於該船隻交付時存在的船舶、船舶機器或裝置的潛在缺陷所引起的修理和換新,但這些缺陷必須是在交船後18個月內出現,除非對此在第32欄另有訂明。

2、交船時間

交船時間不得早於第16條中列明的日期,除非經租船人同意者外。

對於船舶預計何時可準備好交付,船東要給租船人不少於30個連續天的通知,除非第19欄另有協議者外,對於船舶情況的變化,船東要和租船人隨時通訊息。

3、取消合同

如果船舶最遲不能在第17條訂明的租船合同取消日期前交付,租船人有取消本租船合同的選擇權。

如果船舶將延滯到租船合同取消日期之後才可交付,船東應在能夠合理肯定船隻將於何日備妥時應當儘快給租船人發出通知,詢問租船人是否將行使他們可取消租船合同的選擇權,而租船人必須在收到該通知後的168小時內宣佈其選擇決定,如果租船人不行使其取消合同的選擇權,那麼船東通知中的船舶備妥日期之後的第7天將認為是本條款中的一個新的租船合同取消日期。

4、船行區域範圍

船舶將用於進行合法的貿易,在第21條內列明的航行區域範圍內載運合適的合法貨物。

無論本租船合同中有無其他條款規定,雙方協議本租船合同中准予裝載或運輸的貨物中明確排除核燃料或放射性產品或原料。但對於使用於或擬使用於工業、商業、農業、醫藥或科學方面的放射性同位素不在排除之列,但要事前取得船東對裝運的批准。

5、檢驗

交船和還船檢驗,船東和租船人將各指定驗船師測定並書面證明船舶在交付時和還船時的狀態。起租檢驗的費用或如有時間損失由船東負擔,退租檢驗的費用或如有時間損失則由租船人負擔,如有時間損失按每天的租金率或按比例計算,如需要進塢,進出塢費用亦包括在以上費用內。

6、檢查

船東有權在任何時候對船舶進行檢查、檢驗或授權驗船師代表其進行檢驗以查明船舶狀況和確信船舶獲得正常的修理和保養,在幹船塢內的檢查或檢驗只有在租方安排船舶進幹船塢時進行,可是如果租船人未在正常的船級檢查間隔安排船舶進塢,則船東有權要求安排船舶進乾塢檢查,如查明船舶處於本租船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狀況時,則檢查和檢驗費用由船東負擔,只有在查得船舶須經處理或保養以達到所規定的狀況時,檢查和檢驗費用才由租船人負擔。所有檢查、檢驗和修理的時間作為租期內的時間計算並作為租期的一部分。

租船人每當船東提出要求時,應容許船東檢查船舶的航海日誌,每當船東需要時向他們提供傷亡事故或其他事故及船隻遭受損壞的全部情況。如有需要,租船人應不時將打算安排的船舶任務通知船東。

7、財產目錄及消耗的油和供應品

在接船和以後還船時,租船人應會同船東對船上的整個裝置、全套裝備裝置和船上的所有消耗供應品編制一套完整的財產目錄。租船人和船東將分別在交船和還船時接收船上的所有燃料、潤滑油、水和未啟封的供應品,並分別按交船港和還船港的當時市價交付費用。

8、保養和營運

(a)在租期內,船隻將完全為租船人佔有和由租船人全權安排作各種用途,並在各個方面處於其完全控制之下。租船人應對船舶、船機、鍋爐、裝置和備件進行良好的保養維修,使之處於有效營運狀態,並要按照良好的商業保養做法進行保養。另除了第12條(1)所規定者外,他們應使第12條內提到的船級不過期並保持其他必需的證書始終有效。

對於必需的修理,租船人應立即採取措施在合理的時間內完成,如租船人沒有這樣做,船東有權將租船從租船人處撤回,船東這樣做不必提出什麼抗議書,這樣做也不影響船東對租船人可能有的關於本租船合同方面的其他任何索賠要求。

除非另有規定者外,如果由於船級方面有新的要求,或由於實施強制性的法規而為了船的繼續營運必須進行改進、改變結構或添置費用較多的新裝置,費用超過第28欄內船舶的水險價值的5%時,則有關各方有權合理地重新談判本租船合同,重新談判時尤其要考慮到租期還剩多少時間,並對為符合要求可支出的費用如何分擔的比例作出決定。

按照任何政府包括聯邦、州或市政府或其他主管部門關於油類及其他汙染損害的要求,為了使船舶不受處罰或交付費用,合法地進入、停留於或駛離任何港口、地點、任何國家、州或市的水域或毗連水域,無任何延擱地執行本租船合同,租船人須安排經濟保證或承擔經濟責任,不論有關政府或主管部門是否已合法地提出這些要求,這種義務均是存在的。租船人應安排這方面的付款保證或作其他必需的安排以滿足這方面的需要,費用由租船人單獨負擔。如租船人沒有做或沒有能力做到這一點,則船東所受的一切後果(包括時間損失)均應由租船人給予賠償。

油輪所有人自願承擔油汙責任協定計劃(只適用於油輪),船舶在本租船合同名下交船時,租船人須安排船舶參加油輪所有人自願承擔油汙責任協定及其他類似的強制性計劃並安排船舶在租期內部參加此類計劃。

(b)租船人應為船舶配備人員,供應伙食和為船舶航行、營運、燃料供應和在租期內隨時需要的修理負擔費用,租船人應支付船舶的使用和營運的各種費用,包括外國一般的市政和州的稅款。船長、高階船員和一般船員即使由於某種原因系船東所委派,但他們實際是租船人的僱員。

租船人應遵守船員的登記國和租船人自己的國家關於高階船員和一般船員的有效規定。

(c)在租船期內船隻將保留現在的船名(見第5欄)和懸掛第6欄欄內船旗國的旗幟,但租船人可自由用其確定顏色油漆船舶,裝置或使用他們的煙囟標記和懸掛他們的公司旗。油漆和重新油漆、裝置或重新裝置的費用均由租船人支付,所有時間作為租期內時間計算。

(d)在未先徵得船東同意前,租船人不得對船舶進行結構改變或對機器、裝置或備件進行變動。如船東同意,租船人應在租期結束前將船舶恢復到小樣(如果船東有此要求的話)。

(e)租船人可以使用船舶在交船時船上所有的裝備、裝置和裝置,條件是在還船時將同樣的或實際上相等的這些裝備等以在與收到時同樣良好的狀態還給船東,一般的損耗除外。租船人應在租期內及時地對那些損壞和耗損不再適於使用的裝置專案加以調換。租船人要努力使損壞、耗損或丟失的備件或裝置的修理和調換在工藝和材料方面都不降低船的價值,租船人有權自己支付費用及承擔風險增添裝置,但租期結束時,如果船東有要求,租船人應拆除這些裝置。

船在交船時船上所有租來的任何裝置包括無線電裝置,租船人應予儲存和維修。租船人應承擔船東簽署的有關的租賃合同中的義務和責任,並償還船東支付的所有有關費用和為符合無線電規定所需要的新裝置。

(f)租船人應在需要時安排船舶進塢,清潔和油漆船舶的水下部分,但不得少於在交船第18個月內進行一次,除非第20欄另有協議。

9、租金

(a)租船人應按第23欄列明的每日曆月的包乾金額付給船東租金,從船隻交付給租船人的日期時間開始付租金;不足1月按協議的包乾金額,租金要支付到由租船人將船還給船東的日期鐘點為止。

(b)租金的支付除第一個月和最後一個月租金外,如本條的附條(c)適用的話,應於每個月的第一天用現金不打折扣預付,貨幣和支付方式如第24欄所列明,支付地點見第25欄。

(c)第1個月和最後1個月的租金如不足1個月則按照當月日曆月天數比例計算,並照此預付。

(d)如船舶滅失或失蹤,從船舶滅失最後一次收到船舶的電訊的日期和時間起停止支付租金,所預付的租金作相應的調整結算。

(e)如拖欠租金超過7個連續日,船東有權從租船人處撤回船舶,不需提出抗議書,不受任何法院或其他任何的手續的干預,亦不影響船東對租船人可能有的關於本租船合同方面的其他任何索賠要求。

(f)對延遲支付租金,船東有權收取年息10%的利息。

10、抵押

船東保證並沒有將船作任何抵押,除非第27欄另有列明者,船東只保證在未事前取得租船人的批准,不將船作任何(其他)抵押。(經租船人批准的任何抵押以下稱“經批准的抵押”,而經批准的抵押的承受抵押者以下稱“經批准的承受的抵押者”)

11、保險和修理

(a)在租期內租船人應負擔費用為船舶投保水險、戰爭險和保賠責任險。投保各險的樣式須經船東書面批准,船東不得無理拒絕給予批准。租船人安排投保的水險、戰爭險和保賠責任險應維護船租雙方及“經批准承受抵押者”(如有的話)的利益,租船人可以在上述保險方面維護他們可能委派的任何管理人的利益。為維護船東和租船人的利益,所有保險單上的抬頭應以他們共同的名義。

如果租船人沒有按上面附條(a)的規定和要求安排投保上述保險的任何一種,船東應通知租船人,租船人應在7個連續日內改正上述情況;否則,船東有權從租船人處撤回船舶,這不影響船東可能對租船人的其他索賠要求。租船人經船東和承保人批准,應進行所有屬於投保範圍的修理和承擔給付上述修理的所有費用以及屬於保險範圍的收費、開支和債務(以上支出,以後由租船人向承保人取得償還)

關於其他不在保險範圍的或未超過所投保險規定的相對或絕對的免賠額的所有修理,租船人亦要負責安排修理和支付由此而產生的費用。

根據本條的附條(a)進行的修理以及按照前面第一條潛在缺陷的修理所使用的時間包括繞航應作為租期內的時間計算並作為租期的一部分。

(b)如上述保險的條件允許有關方安排附加保險,則各方附加保險的金額將分別限於第29和第30欄所列各方的金額,船東或租船人(根據具體情況)應立即向另一方提供所安排的附加保險的詳細情況,包括保險證明或保險單以及此項需要的保險的承保人同意的書面的副本。

(c)在按本條的付條(a)的要求安排的保險項下,船舶變成實際全損或推定全損時,所有保險賠款應付給船東,由船東根據船東和租船人的利益多少,進行分配。

(d)船東在租船人提出要求時應迅速辦妥所需要的有關檔案,以便租船人將船隻委付給承保人,提出推定全損的索賠要求。

(e)按本條附條(a)的規定,所投保的水上險和戰爭險的船隻價值系第28欄欄中所列的金額。

12、保險、修理和船級

(a)在租期內船東應負擔費用為船舶投保水險和戰爭險,保險單格式和附件。對屬於保險範圍內的船舶滅失或船舶、船機裝置的損壞,或為了免除屬於保險範圍的對船舶或船東提出的索賠,或為了解除船舶或船東的責任義務而支付的費用,船東、承保人沒有任何權利向租船人要求賠償或代位取得賠償。據船東和租船人的利益所在,所有保險單上的抬頭應以他們共同的名義。

(b)在租期內,租船人應按照船東書面批准的格式投保賠責任險,並支付費用。對於格式,船東不得無理拒絕批准。如果租船人沒有按附條(b)所規定的要求安排保險,船東應通知租船人,租船人應在7個連續日內改正上述情況;否則,船東有權從租船人處撤回船舶,這不影響船東對租船人可能有的其他索賠要求。

(c)如由於租船人的行為或疏忽造成此處規定的任何保險失效的話,租船人應賠付船東所遭受的全部損失和賠償船東所有索賠的要求,而這些原本屬保險範圍。

(d)租船人在經船東或船東的保險人批准後應安排所有屬於保險範圍的修理和承擔支付按本條附條(a)規定的保險和承保範圍的所有與這些修理有關的雜費以及收費、開支和債務。對於這些開支租船人在提供帳單後通過船東保險人取得償還。

(e)其他不在保險範圍的,或未超過所投保險的可能相對或絕對免賠額的所有的修理,租船人要負責安排進行,並清付發生的有關花費和開支。

(f)按照本條附(d)和(e)的規定安排的修理,和按照上面第一條潛在缺陷的修理所使用的時間包括繞航,應作為租期內的時間計算併成為租期的一部分。

由於進行這些修理期間需要使用和營運船隻而產生的費用和開支,船東不予負責。

(g)如上述保險的條件允許有關方安排附加保險,則各方附加保險的金額將分別限於第29和第30欄所列各方的金額。船或租船人(根據具體情況)應立即向另一方提供所安排的附加保險的詳細情況,包括保險證明或保險單,以及在必須經承保人同意的情況下承保人書面同意的副本。

(h)按本條的附條(a)的要求,為船隻安排了保險,而船隻變成實際全損或推定全損時,所有保險賠款應付給船東,由船東根據船東和租船人的利益多少進行分配。

(i)在船東按照本條的附件(a)安排的保險項下,船舶變成實際全損或推定全損,本租船合同將從招致這種損失的事故發生日期終止。

(j)租船人在船東提出要求時,應迅速辦妥所需要的有關檔案,以便船東將船舶委付給承保人並提出推定全損的索賠要求。

(k)按本條附條(a)的規定所投保水上險和戰爭險的船隻價值系第28條中所列的金額。

(1)儘管有第8條(a)的規定,雙方協議根據第12條的規定,如適用的話,船東應在船的租期內使船始終持有未過期的船級證書。

13、還船

租船人應於租船合同到期時按第18欄列明的一個安全和不凍的港還船,租船人應給船東不少於30天的初步通知少於14天的確切通知,預告預計還船日期、還船港口區域或還船港,以後船期有任何變化應立即通知船東。

如果船舶奉命進行的該航次結束可能超過租期合同到期日時,租船人可以使用船舶完成該航次,但條件是要合理地計算出該航次,在確定結束租船合同的差不多時間完成而還船。

船舶在還船時應具有與交船時一樣好的結構狀況和條件,自然損耗不影響船級的除外。

還船時,船舶的檢驗週期應該是最近期的,船級證明應至少還有第14欄雙方協議的那幾個月的有效期。

14、無船舶留置

租船人將不承受也不同意繼續存在由他們或他們的代理人招致的可能對船東的船舶所有權和利益有優先權的留置或債務。租船人進而同意在租期內在船的顯著地方牢固張巾或懸掛一個內容如下的通知:

“本船是(船東名)的財產,租給(租船人名),按照租船合同的條款,租船人或船長均無權利、權力和許可造成、招致或允許任何留置強加在本船。”

租船人對在租期內當船舶在其控制下發生的對船的任何性質的留置,對於由於艇船人對船舶的營運,或由於其對船舶或船舶營運方面的疏忽而發生的對船東的任何索賠,租船人將予船東以賠償和使船東不受損害,如果船舶由於租船人營運船舶產生索賠或留置而扣船,租船人應負擔費用,採取所有合理的措施使船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獲釋,並負擔保釋金和其他相關費用。

15、船東的留置

關於本租船合同下所有的索賠,船東可以留置所有貨物、第二承租人付給原承租人的運費和承運貨物的運費,而租船人由於預付了錢而沒有所獲可以對船進行留置。

16、救助

所有救助和拖帶,均歸租船人受益,而為此遭受的損壞和修理費用應由租船人負擔。

17、殘骸的遷移

如船舶成為殘骸或航運的障礙,對於船東因此而應付的不論多少金額,租船人應賠償船東。

18、共同海損

如有共同海損則按1974年約克棗安特衛普規則或在事故發生時通用的修訂的該規則進行理算。

19、轉讓和光船轉租

除非事前取得船東書面同意,租船人不得將本租船合同轉讓,亦不得將船舶轉租,但船東不得無理地不予同意。上述轉讓、光船轉租要以船東所批准的條款和條件為準。

20、提單

租船人對本租船合同項下,為裝運貨物簽發所有提單都要加上一個首要條款,該條款要有在本行業中強制適用的關於承運人對貨物的義務、責任的法規,如無法規,提單應包括英國海上貨運法,提單也應包括新傑森條款和互有過失碰撞責任條款。

租船人同意賠償船東由於船長、高階船員或代理簽署提單或其他單證而發生的一切後果和責任。

21、銀行擔保

租船人作為不折不扣地履行本租船合同的義務和保證,承擔在交船前提供第一流的銀行擔保和付款保證書,金額和地點如第26欄。

22、徵用/買進

(a)如任何政府或其他主管當局徵租本船(以下稱“徵租”),不論“徵租”發生在租期內什麼日期,也不論“徵租”的時間多長,是無期限的,還是有期限的,也不論在租期的餘下時間是否繼續“徵用”,本租船合同不得被認為因此失效或終止,而租船人應按租船合同訂明的方式連續支付規定的租金,直到租船合同按該合同中的規定終止為止,但是“徵租”時船東已收到或將可以收取的徵租租金或賠償將在餘下的租期內或“徵期”期內(兩者取其短者)付給租船人。

當徵租租金付給租船人時,本租船合同項下的租金同時要付給船東。

(b)如由於船舶被強制買進或所有權被任何政府或其他主管當局徵用致船東對船舶的所有權被剝奪時(以下稱“強制買進”),那麼,不論這“強制買進”在租期內哪一天發生,本租船合同將被認為從“強制買進”那天起終止。如果那種情況發生,租金要付到“強制買進”的日期和時間,租金不退。

23、戰爭

(a)由於任何實際或威脅性的戰爭行為、戰爭、敵對行動、軍事行動、海盜或敵意行為,或任何個人、團體或國家對本船或其他船或其貨物的惡意損害、革命、內戰、內部動亂、或由於國際法的施行致一個區域有危險時,不得指令船舶駛向或繼續駛向該危險區域的任何地點,亦不得將船投入該危險區域的任何航次和服務,亦無論如何不得使船面臨或遭受由於實施制裁而招致的任何風險或處罰,亦不得載運任何可能帶來下列各種風險的貨物,即使船遭受交戰或戰鬥中的政權和各方面或任何政府或統治者的扣留、俘虜、處罰或其他任何種族的干預等風險,險非事先取得船東的同意。

(b)關於船隻的離港、抵港、航線、掛港停航、目的港、交船或其他等方面,船隻有自由權遵照其船旗國家政府或其他任何政府、或得到該政府許可的代理,或聲稱代理他的任何個人(或團體)的命令或指示辦事,這也包括根據船隻的戰爭險條款有權發出這種命令或指示和任何委員會或個人。

(c)如在下列任何二個國家之間爆發戰爭(不論宣戰與否):英國、美國、法國、蘇聯、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如果船旗國捲入戰爭、敵對行動、軍事行動、革命或內部動亂,妨礙船隻正常營運者,船東或租船人都可取消本租船合同,本租船人按照第13條的規定將船還給船東。如船上有貨物,則在目的港卸完貨後還船,如在本條所述情況下船被阻止目的港,則船在船東指示的附近一個開放的安全港口卸完貨後還船。如果船上沒有貨物,則就在當時所在港口辦理或船東指示的附近一個開放的安全港口還船。在各種情況下,應按第九條的規定繼續支付租金,並且除了上述的情況外,租船合同的其他規定將適用到還船為止。

(d)如果為了遵守本條的有關規定而未履行本合同有關規定的,均不能認為是不照本合同辦事。

24、佣金

對於本租船合同項下所有的租金,船東要支付佣金給第31欄所列的經紀人,佣金率見第30欄,但在任何情況下,佣金不得少於任何一方違反本租船合同,以致租金沒有全部付足時,應負責的一方要賠償經紀人佣金損失。

如雙方同意取消租船合同,船東要賠償經紀人佣金損失,但遇到這種情況,佣金不得超過一年租金的佣金。

25、法律和仲裁

本租船合同使用第33欄所列雙方協議的那個國家的法律。

關於本租船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將提交倫敦仲裁或在第34欄雙方同意的地點仲裁。根據情況,糾紛將由有關雙方指定的單一仲裁員來解決。如果有關方對指定的單一仲裁員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的話,則糾紛應由三位仲裁員來解決,每方指定一仲裁員,每方指定的仲裁員再指定第三位仲裁員。如果仲裁員們未能就第三位仲裁員的指定達成一致意見時,則由哥本哈根的波羅的海國際航運工會指定。如果任何一方指定的仲裁員拒絕擔當工作,或沒有能力擔當工作,則指定的一方應另指定一位新的仲裁員來代替。

在一方已指定其仲裁員,並以信件、電報或電傳向另一方發出缺席的通知後兩週,如另一方仍未能指定一位仲裁員,波羅的海國際航運公會在接到已經指定仲裁員的一方的申請後,代表缺席的一方亦指定一位仲裁員。仲裁庭作出的裁決應是最終的裁決,對有關方都具有約束力,在需要時可以由仲裁庭或其他主管當局像法院的判決一樣執行。

  第三部分

使用於通過抵押提供資金的新造船租用購買協議。

(可供任意選擇的,只適用於在第29欄明確協議和說明的情況)

26、在本租船合同到期時,如租船人已按照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履行了責任,茲協議在支付了最後一個月的租金後,按第10條租船人已購得該船和獲得船舶的一切,船價已全部付清。

如到期租金延遲支付不超過7個連續天,或延遲支付是由於租船人所無法控制的原因,則第二部分10(e)條款中的船舶撤回權將不予適用。然而,到期租金支付的任何延遲將使船東有權得到年息10%的利息。

27、在以下各段,船東稱為賣方,租船人稱為買方。

28、在本租船合同滿期時,由賣方交船給買方。

29、賣方保證在交船時,除了屬於買方原因的債務或經協議在船交付時不予付清的現存的抵押外,船舶免除了所有債權和海運留置權。如有在交船前發生的對船舶的任何索賠要求,賣方只承擔對這些索賠所造成的後果,給買方以賠償,但限於能夠證明賣方對這些索賠負有責任的部分。凡是關於船舶的購買和買方船籍登記的一切稅款、公證費、領事費以及其他收費和開支均由買方負擔,關於結果賣方的註冊登記的所有一切稅款、領事費其他收費和開支均由賣方負擔。

在支付最後一個月租金時,作為交換,賣方應向買方提供一件經正式證明,辦妥合法手續的賣契以及列明登記債權(如有的話)證明書。在交船時,賣方應為船隻從船舶登記方面登出作準備,並提供登出證明給買方。

賣方應在交船時交給買方全部船級證明書(船殼、機器、錨、鏈等)以及賣方有的所有圖紙。

30、無線電裝置和航海儀器,除非是租用的,應包括在一起出售,不另收費。

31、船隻及屬於船隻的一切,在交付給買方前,其風險和開支,應由賣方承擔,並以本租船合同的各項條件為準,船隻及屬於船隻的一切將按照交船時的現狀交船和接船。交接之後,對於可能有的各種缺點或缺少,賣方不予負責。

32、如船長、高階船員和其他人員系由賣方所委派,買方承擔付費將他們遣返到按第二部分第二條光船起租的那個港口,或支付相當的旅程費用由他們回其他任何地方。

租賃合同 篇3

甲方(車牌指標使用人): 乙方(車牌指標持有人): 銀行卡號: 銀行卡號:

開戶行: 開戶行:

經雙方自願協商一致,乙方將自有車牌指標租給甲方使用。

現就租賃車牌指標事宜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 服務內容 :

1、乙方向甲方提供北京市小客車指標,配合甲方於租賃期內購買、過戶所需車輛及辦理驗車手續。

2、甲方負責將自有小客車品牌為xxxx,車輛型號為惺惺惜惺惺,發動機號為xxxx,車輛識別代號為惺惺惜惺惺學校,原車牌號為京xxxxx的車輛以租用乙方指標的.形式過戶到乙方名下。

3、乙方只負責向甲方提供車牌號為京 的車牌指標。

二、租賃期限及費用:

1、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租期為x年,從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2、乙方提供車輛指標給甲方使用,租賃費為x元/月。大寫人民幣:x元整 。車牌指標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需解除本租賃協議,需提前兩個月告知對方,並退還未使用期限的租賃費用,退還餘款後終止本協議。

三、付款方式及週期:

1、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本人有效銀行賬戶,甲方以銀行轉賬方式以每x個月為一個週期向乙方支付租賃車牌指標租金。

2、甲方以每x個月租金x元整(大寫人民幣:x元整)為一個週期向乙方支付租金。首付

款於辦理完過戶手續後以銀行轉賬方式付清。餘款分五次付清,按每x個月為一個週期向乙方支付租金,即分別為x年x月x日至x日;x年x月x日至x日;x年x月x日至x日;x年x月x日至x日;x年x月x日至x日向乙方支付租賃車牌指標租金。甲方向乙方租賃車牌指標的首付款和餘款須在指定日期內一次性付清,若有延誤支付或拖欠費用的情況,乙方有權收回車牌使用權。

四、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證件與小客車指標書,配合甲方進行買車、過戶及驗車所需手續(含有效身份證件);購車、過戶及驗車手續辦理完成後,甲方將乙方有效身份證歸還。車輛購買後在乙方名下,但該車輛的一切權利及權益(手續、使用權、處分權, 轉讓權,車輛報廢等權利)均屬於甲方;且處置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含轉讓費,賣車所得款,車輛補貼款或報廢補貼款等)歸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該車輛的任何權利,無權以任何方式使用、處置、及抵押該車輛。乙方若因債權債務問題,引起車牌的連帶責任及糾紛,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2、車牌指標在租賃期內,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債務、違法罰款、交通事故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只負責提供車牌指標,不承擔該車輛產生的一切費用,債務、違法罰款及交通事故等責任。

3、車牌指標在租賃期內,車輛因交通事故給第三者(包括人、物等)造成損害的,應由甲方全部承擔進行損害賠償及法律責任, 乙方只負責提供車牌照,不承擔任何義務進行損害賠償的責任及法律責任。

4、車牌指標在租賃期內,甲方要妥善保管車牌照,不得轉讓、轉借出租或抵押該車等行為。如甲方在租賃期內私下轉讓、轉借及出租或抵押該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與債務或出現交通事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並有權立即收回車牌指標使用權,並解除

本租賃協議,辦理車牌轉出手續及租賃費用一概不予退還。

5、車牌指標在租賃期內的使用過程中,甲方如遇到緊急情況需通知乙方,比如出現重大交通事故、人員傷亡等,並妥善保管車輛證件等手續。

6、租賃期滿後,如雙方中的一方需解除本租賃協議,需提前兩個月告知對方。甲方帶齊相關檔案和協議書,收據等,歸還給乙方;同時如有車輛違法等罰款由甲方承擔,過戶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且該車輛的一切權利及權益(手續、使用權、處分權, 轉讓權,車輛報廢等權利)均屬於甲方;且處置期間發生的一切費用(含轉讓費,賣車所得款,車輛補貼款或報廢補貼款等)歸甲方所有。乙方配合甲方辦理相關車輛手續。

五、合同附則:

1、本合同有效期限為x年,自 x年x月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簽字後生效。

3、如租賃期滿後在乙方不使用該車牌指標的情況下,甲方享有優先使用權。

4、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有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解決。

六、補充條款: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日 期:日 期:

聯絡方式:聯絡方式:

租賃合同 篇4

承租單位(甲方):_________

出租單位(乙方):_________

一、綠化佈置地址、範圍

1.甲方所需綠化佈置的地址及範圍為: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室。

2.乙方按上述地址提供全程式綠化租賃佈置服務,包括設計,運輸,搬運,擺放,更換,日常養護等。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付款方式

1.租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綠化租金為每月(不含鮮花) _________元;鮮花費用按照實際插花盆數計算,每盆為_________元。

3.甲方按(注:□內打√)□月度(當月付清)□季度(季度首月付清)付款, 以支票或現金的付款方式在收到乙方發票後付款(先付後租)。

4.甲方付押金_________元,於本合同生效日至乙方植物進場之日前支付,乙方在合同期滿歸還給甲方。

三、工作要求與承諾

1.乙方所提供的各類花卉植物,插花均應保質保量,具體品種,數量詳見附表<綠化租賃擺放清單>。

2.乙方必須委派專職人員定期負責植物養護,包括澆水,修剪,清潔,更換等工作。

3.乙方應根據不同季節及植物生長情況及時進行更換,在原基礎上,向更高檔的品種,更適合的規格,更優質的服務努力。

四、雙方責任

1.合同期內除不可抗拒的原因任何一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

2.甲方增加任務,請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特殊規格要求提前一月通知。如超出租金,價格另再協商。

3.甲方對所有植物應珍惜愛護,如有短缺或人為損壞需按價賠償。

4.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人員進出,車輛停放,用水,電梯等方便,配合乙方及時順利工作。

5.乙方養護人員應認真工作,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如對乙方養護人員的工作不滿,有權要求更換人員。

五、其他事項

1.合同期滿,雙方如願延長租期,需另籤合同。

2.本合同若有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簽字)代表:________(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平等友好協商,簽署本合同。第一章場地、用途、期限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以及租予乙方使用。上述場所總共使用面積約為_______平方米。有關出租場所的平面圖及出租的裝置設施清單請見附件一。

第二條乙方租用的上述場地只限於經營甲方同意經營的業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超範圍經營。

第三條甲方同意乙方在上述場地經營會所業務。其經營專案包括:游泳、健身、兒童娛樂、咖啡屋、圖書閱覽室、教學室及其他經甲方同意的經營專案。

第四條承租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章租金及付款方式

第五條乙方租用甲方的上述場地及裝置設施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合同簽訂時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萬元整的風險保證金(rmb:______________),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時在結清賬款的情況下,該保證金不計利息一次性退還給乙方。

第七條乙方需在每月_______號之前向甲方預付當月租金_______萬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_____)。並結付其他有關費用。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可順延至節假日結束的次日。

第三章其它費用及支付方式

第八條本合同所約定的其它費用,是指乙方承租期間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冷水費、熱水費、電費、空調使用費、供暖費、電話費、互連網上網費、有線電視收視費、車位使用費以及乙方在承租經營期間須在租金之外另行支付的費用。

第九條前條所約定的乙方應支付的物業管理費、冷水費、熱水費、電費、空調使用費、供暖費、電話費、互連網上網費、有線電視收視費、車位使用費等的收取辦法由乙方同公司另行簽定協議。

第四章甲方責任

第十條甲方向乙方保證水、電、等能源的供應。由於甲方責任造成能源故障導致乙方無法正常經營時,甲方將逐日減、免故障排除之前期間的租金。如果在_______個月內依然未能徹底排除故障導致乙方無法繼續正常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保持要求甲方向乙方予以補償的權利。因正常的裝置檢修或市政部門的原因造成能源停供時,甲方將積極與有關部門進行協調,力爭儘快解決但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一條甲方在範圍內不再經營乙方所經營的專案。為了更有效地支援乙方的經營管理工作,甲方對乙方提交的諸如更新改造、廣告宣傳方案等文字報告將在_______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

第十二條甲方不負責發生在乙方承租範圍內的丟失、損壞等問題賠償責任。甲方可協助乙方報案。

第十三條甲方有權監督、檢查乙方執行各級政府及______園各項管理規定的情況。

第五章乙方責任

第十四條乙方如未在每月_______號之前向甲方預付當月租金。如乙方逾期交付,每逾期_______日甲方將按月租金數千分之_______(_______‰)的比例向乙方收取滯納金。

第十五條乙方如超過_______個月未交付租金,甲方有權採取包括封門等必要措施以提醒乙方立即在_______日內繳納租金,如再逾期不交租金視同乙方違約,合同自動解除。

第十六條本合同自動解除後,雙方辦理有關一切結算事宜,乙方必須在甲方宣佈解除合同之日起_______日內搬離_______園。

第十七條如因乙方經營管理及使用不當或失誤造成場地、裝置實施的損壞或發生人員傷亡等嚴重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負責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十八條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場地轉租、分租、轉讓給其他任人,在承租場地內不得開展任何違背公共利益、社會善良風俗及法律法規所禁止的活動。

第十九條認真遵守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和與______園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安全等協議。

第二十條不得經營本合同規定之外的及其它未經甲方同意的經營專案。

第二十一條工作人員要講文明講禮貌,按規範服務。注意儀表儀容和個人衛生,按標準保持場內的衛生和整潔。堅守工作崗位,嚴格按所規定的營業時間。對外賓應用英語提供服務。不準在禁菸區吸菸,不準亂扔菸頭,不準在內喧譁打鬧。

第二十二條保管好自己的各種物品,如出現丟失、損壞責任自負。

第二十三條未經甲方批准,不得隨意改變場地的建築格局和裝修風格。

第二十四條未經甲方批准不得私自增加或使用任何電器和其他機械裝置。

第二十五條不得在承租場地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並設一名安全防火責任人,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第二十六條乙方需要在內從事任何的廣告、宣傳行為,必須事先獲得甲方的批准。

第二十七條乙方自行辦理工商、特行、

稅務等登記批准手續並按照經營管理的需要加上保險,上述合法登記證書要在甲方備案,乙方按國家規定依法從業。

第二十八條乙方在經營、服務、安全、衛生等方面與有關單位或個人所發生的一切糾紛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雙方在實行期間不得隨意解除,如一方提前解約,提出方為違約方,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相當於保證金數額的經濟損失。

第三十條如因乙方經營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投訴或出現違法行為時,甲方有權提出提前解約並視同乙方違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不限於保證金數額的經濟損失。

第三十一條如遇甲方出售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正常履約時,本合同自動解除。

第三十二條鑑於乙方接手經營管理會所後部分裝置設施需要進行區域性的裝修裝飾,因此,甲方同意給予乙方累計兩個月的免費裝修期。同時甲方要求乙方要在兩個月的免費裝修期內完成全部的裝修裝飾工程。所有涉及到會所的裝修裝飾工程均要遵守物業管理公司的有關規定。乙方的裝修裝飾方案應在取得甲方的書面認可後方可實施。

第三十三條原會所遺留的會員卡等問題,應按照附件所約定的解決方案處理。

第三十四條甲方租予乙方使用的器械、裝置設施在承租期內超過使用年限的,乙方可以自行更新,合同到期時甲方可考慮折價收購屬於乙方所更新的器械等。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個月,雙方就續簽事宜進行商議。甲方對合同到期的租賃價格有權進行調整。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雙方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請協北京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財務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財務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一:平面圖及出租的裝置設施清單(略)

附件二:會員卡的解決方案

遺留的會員卡分______類:一類是______年卡和______年卡,一類是______卡,一類是____________卡。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上述遺留的會員卡達成如下解決方案。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上述______類會員卡自乙方承租經營______園會所之日起繼續沿用。

2.家庭年卡和個人年卡在有效期內甲方按每卡每月______元的標準給予乙方補償。

3.所有計次卡甲方不予乙方補償。

4.上述兩類遺留會員卡到期後更換乙方銷售的會員卡。

5.乙方承諾負擔必要的免費會員卡。

會所裝修改造方案

甲方

1.更換兩個排風扇。

2.恢復游泳池水下燈光。

3.加裝各種能源計量表。

4.修復女更衣室衛生間的上水管等。

5.負責協調、鋪設電話線、網線、音響及電視介面等。

乙方

1.會所安裝門禁系統。

2.會所前臺頂部安裝射燈,牆壁粉刷。

3.通往男女更衣室走廊牆壁進行粉刷並安裝射燈及裝飾畫。

4.男女更衣室的部分牆面及地面進行補修,更換節水開關。

5.男女衛生間的牆壁重新粉刷,走廊燈進行更換。

6.現兒童房安全護牆進行翻新。

7.現乒乓球室的地面加鋪地毯。

8.游泳池加設音響及燈光。

9.游泳池的牆面粉刷暫擬定安排在______年熱力管線檢測時進行。

10.現美容美髮廳的裝修改造在規劃中。

人員交接解決方案

1.乙方同意一次性接收現有會所人員______名。

2.乙方從接收日起開始負責承擔所接收人員的工資、社保等,同時辦理接收人員的一切勞工手續。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租賃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xxxxxx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同意就“xxxxxx”遊船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xxxxxx”遊船出租給乙方使用。該船基本情況完好,乙方已對甲方所租的遊船做了充分了解,願意承租該船。

二、甲乙雙方議定“xxxxxx”遊船租金每年人民幣肆萬元整(¥xxxxxx)。(每月人民幣叄仟叄佰叄拾元整¥xxxxxx)租賃期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每年 月 日前,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當年租金 。

四、“xxxxxx”遊船租賃期間內,甲方保證:乙方有權使用“xxxxxx”遊船,合法經營。

五、“xxxxxx”遊船租賃期內,乙方保證並承擔以下責任:

1、乙方在租賃期內必須遵守水上交通法規,合法經營。

2、如需對遊船進行改造或增擴裝置,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

3、承租期間該遊船裝置損壞的,乙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

4、乙方應保證“xxxxxx”遊船按時參加國家海事部門及相關部門組織的船檢並承擔船檢費及購買規定的保險(每年船檢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工作並出據船檢所需的證明和相關手

續)。

5、承租期間,遊船如發生安全、人身傷害、財產損害等事故,乙方負法律責任及民事賠償。

6、乙方應在承租期滿時在適航狀態下把遊船及其附屬物(附清單)完好的交還給甲方。如需繼續承租該遊船,應提前與甲方協商,雙方另籤合同。

六、違約責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或違反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乙方逾期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當期應收租金的千分之十向乙方加收違約金,超過30日後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