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簽訂協議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擬起協議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商標註冊代理協議書,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商標註冊代理協議書1
甲方:
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 商標註冊申請事宜,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代理期間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特此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申請商標所需的詳細資料,包括:申請人公司營業執照影印件、申請商標的圖樣(每個商標十一張、如需指定保護色彩,提供彩色圖樣10張)、申請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並在《商標代理委託書》上加蓋公司章。
申請人:
申請人單位程式碼/身證:
申請人地址:
申請人郵政編碼:
聯絡人:
聯絡電話:
E-mail:
二、甲方支付乙方申請所需費用:
1、檢索費:¥ 元(查詢時已付並開據發票)
2、註冊費:¥ 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注:註冊費包括申請官費、自申請至初審公告之前的'代理費用)
3、附加費用:指定商品超出 項,每增加一項加收 元官費超出商品:共 項,共加收:¥ 元合計(大寫):
三、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申請商標所需的詳細資料及加蓋公章的《商標代理委託書》,並確定上述費用到位後,開始申請程式。
四、在商標申請過程中,如果出現:“官方申請意見”或者“駁回”等有時限要求的情況,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以電話及傳真件為據)。若因乙方工作失誤未及時通知甲方而導致申請失效,乙方應退還甲方申請商標所支付乙方的代理費用。
五、甲方未在期限內回覆官方要求而造成申請失敗時,乙方對此不負責任。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章):
代理人(簽章):
商標註冊代理協議書2
委託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絡方式:
代理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絡方式: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辦理註冊商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向中國國家商標局在第 類(商品/服務)上申請註冊 件商標。
二、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商標註冊所需要的檔案、證件,並保證提供檔案、證件的真實、有效、合法性,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商標註冊代理工作,確保萬無一失。
2、乙方接受委託後,乙方會在約定時間內,完成商標代理註冊、設計、製作等事項,因註冊材料被核駁或需刪改的,領取《商標註冊證書》的時限順延。
3、乙方責任:
(1)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護甲方委託代理商標註冊材料的完整性,保護知悉的商業祕密。
(2)乙方應在甲方提供的商標註冊材料齊備後 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申報手續,並向甲方提供有效證明,在 個月內完成商標註冊業務。
(3)如甲方提供虛假材料的,乙方有權利終止商標註冊業務,依約所收的預付金不予退還。
三、甲方支付乙方的費用(幣種: )
1、商標註冊代理申報費: 元/標/類、十項。
2、查詢費:
(1)中文查詢: 元/標/類、十項。
(2)英文查詢: 元/標/類、十項。
(3)圖形查詢: 元/標/類、十項。
3、註冊商標的.製作費: 元。
4、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商標註冊規費和代理費合計為: 元。
5、甲方向乙方指定的賬戶匯款商標註冊及相關費用後乙方應立即向商標局進行註冊申請,不得超過 個工作日,甲方有權監督。
四、如果乙方代理甲方申請的註冊商標被國家商標局駁回或需要刪改的,由甲方決定是否向國家工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駁回複審或刪改;如果甲方決定申請駁回複審或刪改,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委託協議。
五、雙方違約責任
1、協議一經依法簽訂,甲乙雙方應認真自覺遵守,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不得擅自更改、終止協議,代理業務完成後本協議自動無效。
2、協議履行期間,如與法律、法規及政策相抵促的,而不能繼續履行的,委託代理協議自動解除。
3、甲方若在商標申請過程中放棄申請必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 元整。
六、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本著友好的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協議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此協議在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
開戶銀行:
賬戶: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商標註冊代理協議書3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辦理註冊商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向中國國家商標局在第_________類(商品/服務)上申請註冊_________件商標,該註冊商標詳細內容見本協議附件《商標註冊申請書》及《商標代理委託書》。
二、權利與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商標註冊所需要的檔案、證件,並保證提供檔案、證件的真實、有效、合法性,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商標註冊代理工作,確保萬無一失;
2.乙方接受委託後,乙方會在約定時間內,完成商標代理註冊、設計、製作等事項,因註冊材料被核駁或需刪改的,領取《商標註冊證書》的時限順延;
3.乙方責任:
(1)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護甲方委託代理商標註冊材料的`完整性,予以保護知悉的商業祕密;
(2)乙方應在甲方提供的商標註冊材料齊備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商標局受理,_________個月內下受理通知書,_________個月內完成商標註冊業務;
(3)如甲方提供虛假材料的,乙方有權利終止商標註冊業務,依約所收的預付金不予退還。
三、甲方支付乙方的費用(幣種:人民幣):
1.商標註冊代理申報費:_________元/標/類、十項;
2.查詢費:
中文查詢:_________元/標/類、十項;
英文查詢:_________元/標/類、十項;
圖形查詢:_________元/標/類、十項;
3.註冊商標的製作費:_________元整;
4.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商標註冊規費和代理費合計為:_________元整。
四、如果乙方代理甲方申請的註冊商標被國家商標局駁回或需要刪改的,由甲方決定是否向國家工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駁回複審或刪改;如果甲方決定申請駁回複審或刪改,甲乙雙方可另行簽定委託協議。
五、雙方違約責任:
1.合同一經依法簽定,甲乙雙方應認真自覺遵守,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不得擅自更改、終止合同,代理業務完成後本協議自動無效;
2.合同履行期間,如與法律、法規及政策相抵促的,而不能繼續履行的,委託代理合同自動解除。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此協議在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七、附件(《商標註冊申請書》、《商標代理委託書》)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商標註冊代理協議書4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經上述各方協商,就有關商標國際註冊和其他相關國際業務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各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 商標的國際註冊或 等事宜。
二、甲方委託乙方申請指定的國際註冊或領土延伸及所涉服務的國家(地區)為馬德里協定國: 馬德里議定國: 非馬德里聯盟: 甲方是否主張優先權:是( );否( )。
三、辦理上述業務,甲方須向智慧財產權國際局或國家商標局或有關國家主管部門繳納規費 瑞士法郎或 美元(含翻譯費、國內手續費、國際公告費、基礎規費、附加規費、單獨規費等)。繳納代理費 元人民幣(含材料費、影印費、國際通訊費等)。上述費用須於簽訂本協議之日付畢。且根據國際局和巴黎公約、馬德里協定書、議定書的規定,不管甲方的國際申請是否被國際局或相關國家核准,上述費用均不退還。但因乙方檔案書寫錯誤或乙方自身直接過錯導致甲方申請被駁回的,乙方應退還所收甲方的代理費用。
四、在本協議實際履行之前,甲方可委託乙方代理向第二條所述國家(地區)逐一查詢甲方所申請的.國際註冊商標是否在該國或該地區的相同或類似商品上存在在先的相同或相似商標或其他在先權利,但該工作耗時較長、費用較大(接近註冊費用),請甲方酌情考慮。是否查詢,由甲方在簽定本協議之前自定。
五、甲方提供的有關材料應該真實有效,並承擔因材料、憑證不實引發的相關法律後果;乙方應在甲方材料齊全之後兩日內報送國家或國際局主管部門,不得延誤或丟失,並應及時將有關通知和文書轉交甲方。
六、 國的業務,一般半年左右可領到國際註冊證(因故駁回或不予保護除外);非 國的業務要辦理公正委託等手續,歷時相應延長3個月。
七、甲方的申請被有關部門受理之後,甲方自然成為 的免費會員,享受乙方提供的各種免費諮詢、宣傳及商標維權和打擊假冒偽劣各個方面的優惠服務。
八、其他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出現糾紛協商不成,可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商標註冊代理協議書5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甲方有權檢查核對乙方向國家商標局報送的申請資料。
甲方的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商標註冊用於企業資料,並且保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真實、合法有效,如果由於甲方提供的資料違法等原因致使註冊被駁回,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2、方須向乙方提供所需要註冊商標的標樣和按照《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選取的專案;
3、甲方按協議規定支付乙方所需的費用,按合同總額一次性付清。
二、乙方的權利: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收取相應的報酬
乙方的義務:
1、如需查詢,乙方負責為甲方提供詳細的商標查詢服務,並向甲方出具查詢結果,並幫助甲方對查詢結果進行分析。
2、查詢通過後乙方應及時將甲方的註冊申請報送國家商標局。
3、乙方為甲方辦理一切註冊手續及相關檔案,並負責為甲方出具乙方公司的《商標註冊申請受理通知書》,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後,可使用該商標,可在商標的右上角打英文字母“tm”。
4、乙方須將國家商標局正式的'《商標註冊受理通知書》及時交給甲方。
5、乙方負責為甲方領取《商標註冊證》並及時交給甲方。
6、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各種商標方面的法律諮詢。
7、甲方提供的圖樣和字樣,國家商標局經過商標審查委員會審查不符被駁回,乙方不承擔退費或相關責任,乙方並告知甲方被駁回的理由。
三、費用支付:
1、註冊商標名稱為: ,註冊類別類。
2、本協議的費用包括國家商標局收取的規費和乙方的代理費,共計 項,費用總計為 元。
3、甲方應在2日內將上述費用一次性付於乙方。乙方在確認收到甲方的款項後及時為甲方遞交檔案。
四、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如甲乙方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途徑解決,不能達成一致協議時可用過法律途徑解決。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發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傳真、郵件有效)。
甲方:
乙方: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甲方代表: (簽字)
乙方代表: (簽字)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標註冊代理協議書6
甲方:
乙方:
智慧財產權代理有限公司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商標註冊委託代理服務協議。
一、甲方正式委託乙方代理服務甲方 商標在第 類的申請註冊,共 個。
該註冊商標詳細內容見本協議附件《商標註冊申請書》及《商標代理委託書》。
二、乙方接受委託後,負責完成商標註冊代理的全部工作,並須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護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
三、本次商標代理服務採取分類服務形式,具體專案為
1、商標設計費 元。
2、商標查詢費按實際查詢次數計,每次中文 元,英文或拼音 元。
3、商標申請註冊費用 元,加急註冊費 元,包乾註冊費 元。
以上專案共計費用 元。
四、付款方式簽訂協議後,乙方即時收取甲方商標代理服務費用 元。
五、甲方須保證提供之註冊申請材料證明的'合法性,如因甲方提供的材料失真,造成的一切損失及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甲方若有變故,如企業變更、企業重組、聯絡人地址變更、電話變更等等,必須通知乙方,辦理相關變更手續。
如因甲方沒有及時通知乙方,而造成的後果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七、如果乙方代理甲方申請的註冊商標被國家商標局駁回或需要刪改的,由甲方決定是否向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駁回複審或刪改;如果甲方決定申請駁回複審或刪改,甲乙雙方可另行簽定委託協議。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項,協商後可做補充。
九、補充條款: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商標註冊代理協議書7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經上述各方協商,就有關商標國際註冊和其他相關國際業務代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各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 商標的國際註冊或 等事宜。
二、甲方委託乙方申請指定的國際註冊或領土延伸及所涉服務的國家(地區)為
馬德里協定國:
馬德里議定國:
非馬德里聯盟國:
甲方是否主張優先權:是( );否( )。
三、辦理上述業務,甲方須向智慧財產權國際局或國家商標局或有關國家主管部門繳納規費 瑞士法郎或 美元(含翻譯費、國內手續費、國際公告費、基礎規費、附加規費、單獨規費等)。繳納代理費 元人民幣(含材料費、影印費、國際通訊費等)。上述費用須於簽訂本協議之日付畢。且根據國際局和巴黎公約、馬德里協定書、議定書的規定,不管甲方的.國際申請是否被國際局或相關國家核准,上述費用均不退還。但因乙方檔案書寫錯誤或乙方自身直接過錯導致甲方申請被駁回的,乙方應退還所收甲方的代理費用。
四、在本協議實際履行之前,甲方可委託乙方代理向第二條所述國家(地區)逐一查詢甲方所申請的國際註冊商標是否在該國或該地區的相同或類似商品上存在在先的相同或相似商標或其他在先權利,但該工作耗時較長、費用較大(接近註冊費用),請甲方酌情考慮。是否查詢,由甲方在簽定本協議之前自定。
五、甲方提供的有關材料應該真實有效,並承擔因材料、憑證不實引發的相關法律後果;乙方應在甲方材料齊全之後兩日內報送國家或國際局主管部門,不得延誤或丟失,並應及時將有關通知和文書轉交甲方。
六、馬德里聯盟國的業務,一般半年左右可領到國際註冊證(因故駁回或不予保護除外);非馬德里聯盟國的業務要辦理公正委託等手續,歷時相應延長3個月。
七、甲方的申請被有關部門受理之後,甲方自然成為 的免費會員,享受乙方提供的各種免費諮詢、宣傳及商標維權和打擊假冒偽劣等各個方面的優惠服務。
八、其他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出現糾紛協商不成,可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