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贈與協議書1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那麼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股權贈與協議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股權贈與協議書15篇

股權贈與協議書1

贈與方(甲方):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受贈人(乙方):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股權贈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本協議由甲方與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簽訂。

第一條 贈與標的

1、甲方擁有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權,是該公司的合法股東;

2、甲方同意將其擁有不超過公司股權總額________%的股權給乙方;

3、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贈與。

第二條 贈與條件

1、為取得上述贈與,乙方應為公司提供如下服務:________

2、乙方為公司連續服務每滿________年,甲方同意將其擁有的佔公司股權總額1%的股權贈與乙方,但所贈與的股權累計最多不超過公司股權總額________%。

3、乙方提供的服務應當是連續的,非經甲方同意,不得中斷。

第三條 贈與程式

1、乙方連續服務每滿________年,自屆滿之日起____日內,甲方應當按照本協議約定提請公司向登記機關辦理股權變更登記,並將股權變動情況登載於公司的股東名冊,同時向乙方出具《出資證明書》。

2、如此項贈與需徵得公司其他股東同意的,甲方應負責取得該項同意。

第四條 贈與的撤銷

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撤銷贈與:

(1)乙方嚴重侵害甲方或甲方的近親屬;

(2)乙方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給公司造成損失;

(3)乙方未提供本協議第二條第1款約定的服務或擅自中斷服務。

2、因上款第(1)項、第(2)項撤銷贈與的,乙方應當返還其基於本協議受贈的全部股權,並配合甲方和公司辦理公司股權變更手續;因上款第(3)項撤銷贈與的,乙方無須返還依合同已取得的股權。

3、贈與撤銷後,本協議終止履行。

4、除本條第1款規定之情形外,乙方已提供本協議

第二條第1款約定的服務,甲方不得撤銷贈與。

第五條 承諾和保證

1、甲方保證對依據本協議贈與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的處分權;上述股權未設定任何抵押權或其他擔保權。

2、乙方承認原公司章程和股東之間的合同,保證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規定承擔股東權利、義務和責任。

3、乙方承諾,除非經甲方事先同意,不擔任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和其他高階管理人員。

第六條 股權贈與的法律後果

1、股權贈與完成後,乙方即成為公司股東,按其股權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2、公司已經發生的債權債務不受股東變更的影響。

第七條 費用的負擔本轉讓協議實施所需支付的有關稅費雙方各負擔二分之一。

第八條 違約責任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的規定,適當地、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該承擔違約責任。守約一方由此產生的任何責任和損害,應由違約一方賠償。

第九條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並按其解釋。

2.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他

1、本協議由雙方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正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執一份,其餘由有關政府部門留存。(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股權贈與協議書2

甲方(贈與方):XX

身份證號碼:XXXXXXXX

住址:XXXX

電話:XXXXXX

乙方(受贈人):XX

身份證號碼:XXXXXXXX

住址:XXXX

電話:XXXXXX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股權贈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本協議於XXXX年XX月XX日在簽訂。

第一條贈與標的

1、甲方擁有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權,是章程中所載明的合法股東,其中甲方佔公司股權%;

2、甲方同意將其擁有不超過公司股權總額%的股權給乙方;

3、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贈與。

第二條贈與條件

無條件贈與。

第三條承諾和保證

1、甲方保證其所持有的股權並未設定任何種類留置權、質押權或其他物權或債權,且甲方保證無註冊資金抽逃的違法行為,且甲方對依據本協議贈與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的處分權。

2、乙方承認原公司章程和股東之間的合同,保證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規定承擔股東權利、義務和責任。

3、股權贈與後,甲、乙雙方應根據公司所在地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提請公司向登記機關辦理股權變更登記,並將股權變動情況登載於公司的股東名冊,同時向乙方出具《出資證明書》。

4、如此項贈與需徵得公司其他股東同意的,甲方應負責取得該項同意。

第四條股權贈與的法律後果

1、雙方簽訂本協議且公司章程法定變更程式完成後,乙方即擁有公司%的股權,成為公司股東,按其股權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2、公司已經發生的債權債務不受股東變更的影響。

第五條費用的負擔

本轉讓協議實施所需支付的有關稅費雙方各負擔二分之一。

第六條贈與的撤銷

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撤銷贈與:

(1)乙方嚴重侵害甲方或甲方的近親屬;

(2)乙方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給公司造成損失;

2、因上款第(1)項、第(2)項撤銷贈與的,乙方應當返還其基於本協議受贈的全部股權,並配合甲方和公司辦理公司股權變更手續;

3、贈與撤銷後,本協議終止履行。

第七條違約責任

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的規定,適當地、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該承擔違約責任。守約一方由此產生的任何責任和損害,應由違約一方賠償。

第八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並按其解釋。

2.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

1、本協議由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正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執一份,其餘由有關政府部門留存。

甲方: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XX

XXXX年XX月XX日

股權贈與協議書3

轉讓方(甲方):

社會統一程式碼:

住所: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

現住址: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持有的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給乙方持有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1、甲方轉讓給乙方________有限公司的________%股權,乙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協議簽署前辦理或提供本次股權轉讓所需的原公司股東同意本次股權轉讓的決議等檔案。

3、股權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本次股權轉讓為:無償轉讓(即贈與)。

4、股權贈與的法律後果

(1)股權贈與完成後,乙方即成為公司股東,按其股權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2)公司已經發生的債權債務不受股東變更的影響。

5、本協議生效後乙方立即依法辦理公司股東、股權、章程修改等相關變更登記手續,甲方應給與積極協助或配合,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受讓上述股權後,由新股東會對原公司成立時訂立的章程、協議等有關檔案進行相應修改和完善,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7、股權轉讓前及轉讓後公司的債權債務由公司依法承擔,如果依法追及到股東承擔賠償責任或連帶責任的,由新股東承擔相應責任。甲方的個人債權債務的仍由其享有或承擔。

8、股權轉讓後,乙方按其在公司股權比例享受股東權益並承擔股東義務;甲方的股東身份及股東權益喪失。

9、違約責任

如協議一方不履行或嚴重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除協議另有規定外,守約方亦有權要求解除本協議及向違約方索取賠償守約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10、本協議變更或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合同中約定的其它變更或解除協議的情況出現。

11、爭議解決條款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12、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_份,立約人各執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報公司所在地的工商機關備案登記一份。

13、本協議自將以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合同履行地: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合同履行地: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權贈與協議書4

甲 方:

身份證號碼:

住 所: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住 所: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股權贈與事宜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條贈與事項

(一)甲方將其股權贈與乙方,乙方願意接受該股權贈與。

(二)股權贈與數量:甲方擁有 公司股權,其中甲方佔公司股權 ____%,甲方同意將其擁有公司股權總額%的股權贈與乙方。

第二條贈與條件

本合同中約定的贈與為無條件贈與。

第三條費用

本贈與協議實施所需支付的有關稅費雙方各負擔。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保證其為公司的合法股東並記錄在公司的股東名冊中,股權佔比數額合法、真實、有效。

(二)甲方保證其所持有的股權並未設定任何種類留置權、質押權或其他物權或債權,且甲方保證無註冊資金抽逃的違法行為,且甲方對依據本協議贈與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的處分權。

(三)乙方承認公司章程和股東之間的合同,保證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規定承擔相應的股東權利與義務。

(四)股權贈與後,甲、乙雙方應根據公司所在地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提請公司向登記機關辦理股權變更登記,並將股權變動情況登載於公司的股東名冊,同時向乙方出具《出資證明書》。

(五)如此項贈與需徵得公司其他股東同意的,甲方應負責取得該項同意。

(六)雙方簽訂本協議且公司章程法定變更程式完成後,乙方即擁有公司%的股權,成為公司股東,按其股權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七)公司已經發生的債權債務不受股東變更的影響。

(八)乙方取得股權後,對其取得該股權之前的公司債務負有/不負有償還。

第五條贈與的撤銷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撤銷贈與:____

1、乙方嚴重侵害甲方或甲方的近親屬;

2、乙方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給公司造成損失;

3、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因上述條款撤銷贈與的,乙方應當返還其基於本協議受贈的全部股權,並配合甲方和公司辦理公司股權變更手續;

(二)贈與撤銷後,本協議終止履行。

第六條保密

(一)在本協議簽署過程中雙方所知悉的對方全部資料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基本資訊、經營情況、財務情況、商業祕密、技術祕密等,均應予以保密。

(二)資訊擁有方同意,另一方僅有權在以下情況披露該等資訊:

1、 該資訊由於資訊擁有方的原因而為公眾所知;

2、 任何法律、法規、規範性檔案、司法程式或爭議解決程式的要求;

3、 向一方下屬機構或專案經辦人員披露;

4、 獲得資訊擁有方同意後披露。

(三)在任何情形下,本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持續有效。

第七條不可抗力

(一)本協議中"不可抗力",指不能預知、無法避免並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戰爭或商事慣例認可的其他事件。

(二)由於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的過程中遇到障礙或延誤,不能按規定的條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的,遇到不可抗力的一方("受阻方"),只要滿足下列所有條件,不應視為違反本協議:

1、受阻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是由於不可抗力事件直接造成的,且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前受阻方不存在遲延履行相關義務的情形;

2、受阻方已盡最大努力履行其義務並減少由於不可抗力事件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受阻方已立即通知對方,並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的十五天內提供有關該事件的書面說明,書面說明中應當包括對延遲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協議的原因說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終止或被排除後,受阻方應繼續履行本協議,並應儘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應可延長履行義務的時間,延長期應當相當於不可抗力事件實際造成延誤的時間。

(四)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達三十日或以上時,雙方應根據該事件對本協議履行的影響程度協商對本協議予以修改或終止。如果一方發出書面協商通知之日起十日內雙方無法就此達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權解除本協議而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保密條款,則另一方有權要求其承擔相應的損失。

(三)如因一方行為侵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該方應負責處理並承擔所有責任。因此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本合同所稱之損失包括實際損失和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訴訟或仲裁費用、以及合理的調查費、律師費等相關法律費用。

第九條通知和送達

(一)本合同的一方發給另一方的任何通知、檔案或申請均應以書面形式通過掛號郵寄、特快專遞、傳真或專人送交的形式發出。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的交寄日以郵戳為準。

(二)通知、檔案或申請按照以下方式視為送達和生效:

1、以掛號方式發出的,發往內地地區的,發出後第四日視為送達;發往港、澳、臺及境外其他國家或地區的,發出後第七日視為送達。

2、以特快專遞形式發出的,發往內地地區的,發出後第三日視為送達;發往港、澳、臺及境外其他國家或地區的,發出後第六日視為送達。

3、以傳真方式發出的,以發件方式傳送後打印出得傳送確認單所示時間視為送達。

4、如果以專人送交的方式,則在接收人工作人員簽收或遞出人員將有關檔案置留於接收人的地址時,視為送達。

(三)根據本合同發出的上述通知、檔案或申請應送達下列地址和號碼:

甲 方:

地 址: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收 件 人:

乙 方:

地 址: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收 件 人:

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有變更時,需在變更前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因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方式

(一)本協議的成立、效力、解釋、履行、簽署、修訂和終止以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法律。

(二)因本協議引起或者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以協商方式解決。協商應在一方向另一方送達關於協商的書面要求後立即開始;如果十日內雙方未能通過協商解除爭議,的則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2、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並可在任何有管轄權的法院或其他有權機構強制執行。除非仲裁裁決有不同規定,敗訴方應支付雙方因仲裁所發生的一切法律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

(三)訴訟或仲裁進行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的部分外,本協議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應繼續履行。

(四)每一方同意使用本協議通知與送達條款送達與仲裁或強制執行仲裁裁決有關的傳票、通知或其他檔案。本協議通知與送達條款中得任何規定均不應影響一方以法律允許的其他方式送達上述傳票、通知或其他檔案的權利。

(五)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無效的,本條依然有效。

第十一條合同的效力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其它問題,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可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其他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權贈與協議書5

甲方(贈與方):

乙方(受贈方):

甲方系中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章程中所載明的合法股東,其中甲方佔該公司股權%, 佔該公司股權%,現就甲方將其擁有的該公司%的股權中的%股權贈與給乙方;現就股權贈與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意將其擁有的該公司%股權中的%股權贈與給乙方,股權贈與後,甲方持有該公司%股權,乙方持有該公司%的股權。

二、股權贈與完成的條件

1、

2、

以上條件完備之日即本協議生效之日。

三、甲雙方保證其所持有的股權並未設定任何種類留置權、質押權或其他物權或債權,且甲方保證無註冊資金抽逃的違法行為。

四、股權贈與後,乙方按股權比例享受和承擔該公司受贈股權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對股權贈與前該公司所發生的債權債務、資產進行確認和評估。

五、股權贈與後,甲、乙雙方聯合 第三方應根據公司所在地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辦理相關的行政變更手續。

六、對於協議的變更和解除,應經協議雙方同意並簽署協議,修改的部分與本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除修改部分外,本協議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七、本贈與協議中的部分條款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協議中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壹式六份,甲執五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權贈與協議書6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

地址:

鑑於:

(一)目標公司基本情況

淮北市拓輝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拓輝公司,即本協議股權轉讓的目標公司)是於 年 月 日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萬 元人民幣。原有股東名,其中股東佔%,股東佔%,股東佔%。

(二)目標公司股權的轉讓方式

(1)由乙方出資萬 元人民幣,從甲方受讓%的股份。轉讓協議完成後,乙方佔有拓輝公司%的股份。

(2)基於關聯關係,乙方作為受讓方,在本協議項下的股權轉讓中具有共同利益,本協議中有關受讓的權利和義務對乙適用。

基於上述情況,現經甲方和乙方協商一致,就目標公司的股權轉讓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轉讓標的及價格

1.1 轉讓標的及其範圍包括:

1.1.1甲方在按照公司章程或發起人協議所約定的應繳數額和出資期限足額、按時繳納其各自應當承擔的全部出資款後所佔有的公司股份(共佔公司總股份的100%)及相應股東權利。

1.1.2前款中甲方對轉讓股份所享有的“相應股東權利”應為包含對公司的資產收益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的權利等股東自益權和共益權在內的完整股東權,該權利未受到任何來自公司內部或外部的不當限制。

1.1.3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股權轉讓交割日(指股權轉讓後乙方作為目標公司的股東獲得工商變更登記之日)後目標公司的損益由甲乙雙方承擔或享有(除乙方明確表示不願承接的),但甲方未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披露的目標公司之債務、或有負債、潛在虧損、責任和義務則均由甲方承擔。

1.1.4 甲方確認,在本協議簽訂之時起至乙方獲得協議標明的股份期間,其轉讓的股權不存在任何質押、權利瑕疵或權利限制。

1.1.5 甲、乙雙方確認,在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後,乙方成為拓輝公司的完整股東,享有目標公司的股東應有股東權益和義務,乙方享有目標公司%的股權。

1.2 轉讓價格

1.2.1甲、乙雙方確認,根據本條所計算出來的股權轉讓價款,是乙方為獲得目標公司股權所支付的一切費用總和。除此以外,就本協議項下的股權轉讓事宜,乙方不需要再支付任何款項。

1.2.2 根據乙方在確認甲方已及時、完全履行出資義務的情況下,本次股權轉讓的價格依據目標公司的實際情況來計算。根據受讓比例的不同,乙方需支付萬 元人民幣。

1.2.3 甲方負責按照轉讓價款全額向乙方分別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款憑證。

1.2.4 甲、乙雙方辦理目標公司股權轉讓手續時所發生的稅、費,由甲、乙雙方依照國家相關規定承擔;有關費用如國家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各自承擔50%。

第二條 轉讓流程及轉讓款的支付辦法

2.1對目標公司及甲方的持股情況進行前期調查。在乙方的調查期間,甲方應全面配合,並應向乙方全面披露有關目標公司和轉讓股權的資訊。

2.2 在乙方確認甲方所描述的目標公司基本情況屬實後,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書》。

2.3 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個工作日內,乙方根據各自的轉讓款數額向雙方指定的賬戶匯入全部款項,即乙方匯入萬 元人民幣。

2.4 甲方在乙方全額匯款至專項賬戶後個工作日內為乙方辦理股權轉讓及股東變更的工商登記變更手續,即甲方至少應在此期限內就股權轉讓和股東變更事宜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及其相關材料

2.5 若甲方未能在前述第2.4款約定的期限內提交變更材料或甲方未能在本協議簽訂後日內完成公司股東變更登記手續,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收回專項賬戶中的全部轉讓款。

第三條 甲方的保證和責任

3.1甲方保證本協議前述部分對目標公司及其持股情況的描述是真實的、準確的、完整的,甲方保證沒有隱瞞任何影響本協議交易條件的重大事項。

3.2甲方確保在本《協議書》簽署之日起至乙方獲得目標公司相對股權期間,轉讓股權不存在任何質押、權利瑕疵或者權利限制。

3.3 甲方保證原股東方所抽出的22%股權由股東會決定處臵完畢後,不再和第三方簽訂其它有關股權轉讓協議,如果視公司發展需要更改的,則由所有股東召開臨時會議討論決定。

3.4 甲方保證乙方取得目標公司股權後,既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即時成為目標公司的股東之一,享有目標公司的合法權益和義務,需另簽署《淮北市拓輝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東合作協議書》(簡稱《股東協議》)。

3.5 甲方保證自身已獲得簽訂和履行本協議所必須的批准、同意或授權,並保證本協議對其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四條 乙方的保證和責任

4.1乙方承諾完全、充分、及時按本協議約定支付轉讓價款。

4.2乙方保證積極履行本協議,完成本協議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4.3乙方保證自身已獲得簽訂和履行本協議所必須的批准、同意或授權,並保證本協議對其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五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應對本協議書的內容和相關事項嚴格保密,除非法律規定或者

有管轄權的政府機關、司法機構等另有要求,以及雙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將相關資訊透露給第三方。但雙方可以為評估和推進本交易專案而向其管理層、合作伙伴或中介機構進行必要的資訊披露,但前提是被披露方需對披露方承諾遵守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 其他

6.1 本協議書僅為甲、乙雙方有關股權轉讓的框架性協議,本協議書經雙方簽署後,雙方還可就其中的具體問題另行約定,另行約定可作為本協議書的補充,但不得與本協議書的內容相違背。

6.2 甲方違反本協議書第三條“甲方的保證和責任”中任何一款的,均構成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向乙方賠償本協議書所約定的股權轉讓價款總值3%的違約金。

6.3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第四條“乙方的保證和責任”中任何一款的,均構成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向甲方賠償本協議書所約定的股權轉讓價款總值3%的違約金。

6.4雙方如有任何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5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甲、乙方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以下無正文)

甲方:淮北市拓輝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訂地址:

(公章) 年 月 日

股權贈與協議書7

股權贈與合同

轉 讓 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受 讓 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由上述雙方在 區簽訂,正本一式三(3)份。

鑑於:

1、 (以下簡稱“ ”)為甲方與(以下簡稱第三方)於20xx年設立之有限責任公司。其中甲方認繳出資25.5萬元人民幣(已實際出資元),佔 全部註冊資本比例的51%。

2、甲方有意對外贈與其所持有的 51%股權,乙方有意授讓甲方所持有的 51%股權(“標的股權”);

3、雙方已於 年 月 日就股權贈與完成口頭約定並實際履行。為此,考慮到上述前提以及下文載明的共同約定和承諾,甲方和乙方特此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股權贈與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贈與其所擁有的 51%股權,乙方向甲方受讓甲方擁有的 51%股權。股權贈與後,甲方不再是 股東,不再參與 的任何經營行為,也不再擔任 法定代表人。

第二條:贈與的時間節點

一、本次股權贈與的時間節點為 年 月 日。同時,因甲方系 法定代表人,故本次股權贈與時間節點之後,甲方即不再擔任法定代表人。

二、在本次股權贈與時間節點之後,乙方已實際對 進行經營,享有 100%股東權利,承擔相應的股東義務。

三、 於股權贈與時間節點之前發生的對外所享有的應收款或者其它類似權利歸屬甲方及第三方。

四、 在股權贈與時間節點之前因為違反當時有效的法律或者合同而導致的股東責任由甲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三條:贈與股權的交割

鑑於乙方的實際需求和困難,對於向工商區域性門申請辦理股權變更事宜的時間由雙方再行協商。

本協議簽訂之日起30日內,雙方應積極準備相關材料(包括但不限於章程、股東會決議等),將法定代表人變更為陳寶恆

第四條:贈與的稅費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因本合同擬議之交易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根據適用法律發生的任何稅金和其他費用(如有)均由各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承諾與保證

在股權過戶完成、法定代表人變更前,乙方作出如下承諾和保證:

1、乙方保證合法經營,完善 的治理結構。

2、如發生需要由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情況,乙方承諾並保證由其承擔名義上的甲方的責任。

3、發生合同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應付款、違約金),稅收違法行為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稅收滯納金和罰款)、勞資糾紛引發的責任、其他行政責任、刑事責任等,需對股東和/或法定代表人進行處罰的,乙方會積極披露實際股東/經營者情況並主動承擔相應責任。

4、如甲方在本次股權贈與時間節點之後,因/或乙方的行為而承擔責任的,乙方承諾會給予足額賠償。

5、如本次股權、法定代表人變更完成後才發現股權贈與時間節點之後的上述債務、責任,由乙方按上述方式承擔。

第六條: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之爭議,由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在一方書面通知另一方發生爭議後的內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請人民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合同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其它各項條款。

第七條:合同生效、變更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與變更必須經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署書面協議。

甲方(簽字):

日期:20xx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日期:20xx年 月 日

股權贈與協議書8

甲方(贈與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

住所:

乙方(受贈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方本著平等、自願、友好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溝通與協商,現就本協議所涉事項,達成一致意見,併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目標公司

1.1目標公司名稱:以目標公司頒發營業執照的公司名稱為準;

1.2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3註冊資本: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萬元整);

1.4註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以上資訊均以工商註冊為準)

第二條 股權贈與

2.1 甲方贈與乙方目標公司_________%的股權是名義上的股權,實際不在工商部門登記,乙方可享有參與目標公司年終利潤的分配權,無所有權和其它權利,不得轉讓和繼承。

2.2 乙方不參與目標公司任何經營管理,不享有公司管理權、經營權、決策權等股東實體權利。乙方不得以此股權對外作為在目標公司擁有資產的依據。

2.3 雙方一致確認,乙方利用自身的資源優勢,保障維護目標公司的正常經營,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 若乙方未達到第2.3條約定事項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撤銷股權贈與協議,自通知送達之日起,本協議解除,乙方不再享有本協議約定的分紅權益。

第三條 盈餘分配

3.1 目標公司的盈餘分配依法依章程進行,盈餘分配在公司未轉入淨利潤時,不予分配。滿足公司法及章程約定的具體分配條件時,公司暫定於每年_____月份進行利潤分配,分配數額以公司實際經營盈餘按比例計算為準。乙方有權在利潤分配時查閱公司賬冊,明確經營盈餘。

3.2 乙方按照如下方式獲得分紅:每年會計年終,目標公司依法、依章程計算盈餘後的每股利潤,乙方年終可得分紅為乙方的虛擬股數X每股利潤。

第四條 目標公司的經營管理

4.1 雙方一致確認,甲方為目標公司在工商登記部門、公司章程、股東名冊登記記載的100%股東,為目標公司法定代表人,享有完全獨立合法的公司經營權、管理權、決策權等,乙方對此無異議。

4.2 乙方不參與目標公司任何經營管理,不享有公司管理權、經營權、決策權等實體權利。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5.1 甲方承諾並保證全力以赴經營目標公司,負責財務、人事、管理及教學工作,依法依規、勤勉盡責,不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

5.2 甲方承諾並保證按照協議約定的條件依法、依章程向股東分配盈利。

5.3 乙方承諾並保證不干擾甲方對公司正常的經營決策、財務管理、人事任命等事項。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提前進行利潤分配,不得違反公司章程、違反《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規定要求甲方分配權益。

5.4 乙方不得采取違法違規手段要求甲方向其支付任何費用。乙方不得利用本協議謀取私利,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目標公司同類的業務或者從事侵佔目標公司財產和損害目標公司利益的活動。否則,乙方失去本協議約定的股東資格,向甲方賠償損失,甲方有權保留對乙方的刑事追索權。

第六條 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為協議簽署之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協議屆滿本協議終止,雙方有再次合作意向的,可另行協商處理。

第七條 保密條款

7.1 乙方對此協議負有保密義務,除經甲方同意或本協議約定其他股東外,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本協議的任何內容,否則應承擔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賠償責任。

7.2 任一方違反本保密條款的,應賠償因此而給守約方造成的各項損失。

7.3 本保密義務在本協議期滿、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效、解除後仍然有效。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之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本協議終止前,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守約方應獲賠償範圍亦應當包括因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而產生的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出具保函的費用、差旅費及其他合理費用。

8.2 若任何一方違約,則視為自動放棄本協議約定的股東資格,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主張賠償,若乙方因本協議而影響、干擾、或以違法違規手段影響第三方經營、管理,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甲方有權保留刑事追索權。

8.3 如乙方存在以下行為時,本協議終止,乙方不再享有股東資格:

(1)乙方干擾甲方對目標公司正常的經營決策、財務管理、人事任命等事項的。

(2)乙方採取違法違規手段要求甲方向其支付任何費用,或要求甲方提前進行利潤分配的。

(3)乙方謀取私利,以掌握到的公司商業祕密或資訊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

(4)乙方存在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政府相關規定行為的。

(5)乙方存在其他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行為。

第十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第十一條 通知與送達

甲方聯絡方式為: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聯絡方式為: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法律適用與管轄

12.1 本協議之簽署、有效性、解釋、履行、執行及爭議解決等,及各方因履行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適用中國大陸地區法律,並依據中國現行有效的法律解釋。

12.2 雙方如就本協議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應努力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通過協商,無法解決爭議的,則提交有管轄的人民法院進行處理。

12.3 本協議部分條款依法或依本協議的規定終止或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13.1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協議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餘部分依然有效;變更條款或協議生效前,本合同原條款仍然有效。

13.2 未經其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本協議。

13.3 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署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簽署地點:______市________區

股權贈與協議書9

甲方向乙方贈與資產應以下述先決條件為生效條件:

1. 本合同及××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獲得××董事會、臨時股東大會暨相關股東會會議審議批准和所需的國家主管部門的批准,且該等批准沒有修改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或增設任何無法為本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所接受的額外或不同的義務。

2. ××的××%股權贈與事宜取得××另一方股東的同意;××的××%股權贈與事宜取得××另一方股東的同意。

股權贈與協議

甲方(贈與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乙方(受贈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以攜手合作,共同促進 (以下簡稱某公司)的發展,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為宗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股權贈與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甲乙雙方就贈送股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某公司的公司概況、股東及股權比例結構。

公司名稱:

地 址:

法人姓名:

註冊資本:

實收資本:

公司型別: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或控股)

經營範圍:

股東及股權比例結構:

二、甲方作為某公司的股東之一,擁有某公司 %的股權,現根據《公司章程》及《股東會決議》,甲方同意將 %的股權贈與乙方,乙方願意受贈股權並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對其向乙方贈與的股權享有完全獨立的權益,沒有設定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無任何投資管理責任並不參與債務償還但參加分紅利潤並對於公司經營所形成的公積金、未分配利潤、公司資產淨增額等享有分配權利。

2、簽訂本協議時,甲方確保其將股權贈與乙方的議案已經 公司股東會全體股東決議同意,並形成書面決議檔案。

3、本協議簽訂後 天內,甲乙雙方應到某公司所在地的工商行政部門辦理股東變更及股權變更手續,雙方均應對辦理變更登記等法律程式提供必要的協作與配合。(如果不需要到工商局辦登記,可刪掉)

4、股權變更手續辦理完成後,乙方即具有某公司 %的股份,按照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享受相應的股東權益。

四、保密義務

本協議簽訂前或簽訂後,協議生效前或協議生效後或協議終止後,不管雙方是否繼續合作,雙方均應對本協議所涉及的一切內容予以保密,如因洩密行為導致某公司或對方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本協議繼續有效。

2、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的履行時,須訂立書面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方可生效。

3、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如不願與甲方繼續合作經營某公司,本協議繼續有效。

六、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一次性賠償給守約方 萬元人民幣違約金。

2、乙方受贈股權後,不得擅自將股權轉讓或贈與給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否則需一次性賠償甲方 萬元人民幣違約金。

3、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七、適用的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向某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股權贈與協議書10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丁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己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

庚方:_______________辛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合稱"贈與人",已方、庚方、辛方合稱"受贈人",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已方、庚方、辛方合稱"各方"

鑑於:_______________

A、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是蘇州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東,合計持有公司100%的股權,其中甲方持有____________%、乙方持有____________%、丙方持有____________%、丁方持有____________%、戊方持有____________%;

B、於本協議簽署日,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20__萬元,已由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繳足。公司主營業務為____________;

C、已方、庚方、辛方是____________領域的專業人員,在____________領域擁有豐富的專業經驗;

D、各方擬以公司為平臺,整合各方在資本、企業管理、市場營銷及專業技術等方面的比較優勢,進行合作,共謀發展;

E、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各方就前述合作事宜進行了充分商議並就有關事項達成一致;

現鄭重將各方就合作有關事項所達成的一致列示如下,以資信守:_______________

一、股權贈與

1、各贈與人按下列數量/比例分別向受贈人贈與公司股權:_______________

2、贈與完成後,受贈人成為公司股東,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的股東權利,承擔相應的股東義務。

3、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或在境內外的合格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以下簡稱"發行上市")或公司累計融資額達到人民幣1、2億元(包括股權融資和債權融資)之前(以先到者為準),贈與人將確保受贈人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不被稀釋。

前述時點之前(以先到者為準),公司如有增資擴股等情形,贈與人將向受贈人贈與並/或確保增資時新進股東向受贈人贈與股份,以維持受贈人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不變。屆時如由增資時新進股東或其他股東進行贈與且該等股東提出要求的,贈與人應與該等股東簽訂實質內容與本協議一致的相關法律檔案。

同一受贈人原受多個贈與人贈與股權的,該多個贈與人應按各自原贈與股權的比例履行前述義務。

4、不論受贈人結婚與否,所贈與的股權(包括後續分配的紅股、紅利)均僅為相應受贈人的個人財產。

5、因受贈股權而產生的稅負(如有)由相應受贈人自行承擔。

二、受贈人義務

6、為保障股權激勵目的的實現,避免各方終止合作對公司上市程序將帶來的嚴重負面影響,就前述股權贈與,受贈人負有如下義務:_______________

(1)自入職之日起,全職、連續地在公司或公司認可的關聯公司工作至少3年;

(2)研發的所有與公司業務有關的智慧財產權的權利人應為公司或公司認可的關聯公司;

(3)嚴格保護公司各項智慧財產權和商業祕密;

(4)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相應贈與人除外)轉讓被贈與的股權;

(5)不得委託他人(相應贈與人除外)持有被贈與股權或代為行使被贈與股權的股東權利;

(6)不得在被贈與的股權上設定質押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擔保措施;

(7)不得有違法犯罪行為並被追究刑事責任;

(8)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公司或公司的關聯公司業務同類的業務;

(9)不得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公司遭受重大的實際或可得利益損失;

(10)不得有嚴重違反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制度、本協議規定或嚴重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就為確保受贈人股權比例不被稀釋而後續贈與的股權(不論由何______贈與),每一受贈人同樣負有上列義務。

7、受贈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上述義務的,贈與人可撤銷贈與,收回所贈與的全部股權,不論該等股權系何時贈與。該受贈人不得主張部分返還或按根據任何方法計算的比例返還。

贈與人撤銷贈與時,受贈人在公司或公司的關聯公司工作不滿2年的,贈與人無須向受贈人進行任何形式的支付;受贈人在公司或公司的關聯公司工作2年以上(包括2年)的,贈與人將按所收回股權于贈與時對應比例的公司註冊資本的金額(不論公司註冊資本其後是否增加),向受贈人支付現金。

8、贈與人撤銷贈與之前,公司如有分紅送股等情形,贈與人撤銷贈與的,基於被贈與股權而享有的所有紅利和/或紅股(不包括現金紅利)亦應返還。

贈與人撤銷贈與的,受贈人對於撤銷贈與前、公司經營過程中形成的各類公積金、未分配利潤、淨資產增加額等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9、受贈人如去世或喪失全部或部分民事行為能力且在公司或公司的關聯公司工作不滿2年,贈與人可收回所贈與的股權,並無須向任何______進行任何金額的支付;受贈人如去世或喪失全部或部分民事行為能力且在公司或公司的關聯公司工作2年以上(包括2年),贈與人可收回所贈與的股權,並按所收回股權于贈與時對應比例的公司註冊資本的金額(不論公司註冊資本其後是否增加),向受贈人或其繼承人、監護人支付現金。

10、贈與人收回股權的,相應受贈人或其繼承人、監護人應配合簽署有關檔案及辦理相關的變更登記手續。

11、於公司完成發行上市之日,除第(2)、(3)、(8)、(10)項以外,以上第6條所列的受贈人義務均予以解除。受贈人與贈與人、公司其他股東、公司及公司的關聯公司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依照屆時適用的相關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制度或股東間協議執行。

三、承諾、保證

12、贈與人承諾其對被贈股權擁有合法、完整的產權,有權進行本協議中約定的贈與,其股權贈與行為不構成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範性檔案的違反或對任何第三方的違約。

13、受贈人承諾其為公司或公司的關聯公司服務以及受贈股權的.行為不構成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範性檔案的違反或對任何第三方的違約。

四、違約責任

14、贈與人或受贈人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應依法向對應的受贈人或贈與人承擔違約責任。

五、特別約定

15、公司發行上市前,受贈人如經贈與人同意轉讓受贈股權,就擬轉讓的股權,同等條件下,該等股權的原贈與人(屆時須仍具備股東身份)有優先購買權,即優先於公司其他股東及任何外部人員購買的權利。如擬轉讓股權的全部或部分原由多名贈與人贈與,則該等贈與人按原贈與股權的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16、本協議簽訂後,公司因破產、解散、登出等原因喪失民事主體資格或者不能繼續營業的,本協議不再履行。

17、本協議簽訂後,贈與人失去公司股東身份的,該贈與人不再負有確保對應受贈人股權比例不被稀釋的義務,除非屆時各方另有約定,該等義務由其他贈與人按本協議簽訂時的股權比例承擔。例如,5名贈與人中,1人退出,其餘4人原在公司的股權比例分別為30%、30%、10%、10%,4人股權比例合計80%,則該4人分別按37、5%、37、5%、12、5%、12、5%的比例承擔所退出的贈與人的前述義務。

六、其他

18、辦理工商登記時,如公司登記機關不接受本協議、要求必須以轉讓的方式給與受贈人股權,各方可簽訂相應股權轉讓協議。各方確認,屆時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的股權轉讓協議僅為辦理登記備案之用,內容如與本協議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19、各方宣告自身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和權利能力,已充分了解本協議各條款的內容和意義,願意接受本協議的約束。

20、本協議包含了各方就股權激勵事宜達成的所有一致,並替代各方之前曾有的所有口頭和書面約定。

21、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可另行簽訂書面協議,以作補充。

22、就因本協議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糾紛,相關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將爭議提交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23、本協議一式10份,各方各執1份,公司儲存2份,自全部受贈人辦理完畢入職手續併到崗工作之日起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為本協議簽署頁)

(本頁無正文,為以下各方之間《股權贈與協議》簽署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丁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庚方:_______________辛方:_______________

股權贈與協議書11

股權贈與協議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

甲方(贈與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以攜手合作,共同促進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發展以及為了激勵乙方更好的工作,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為宗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股權贈與協議》,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 公司概況

公司由______________共同發起設立,由_____________出資並註冊為法人,___________擁有公司百分之百股權,為促進公司經營甲方願意將部分股權贈與參加公司管理的人員。

第二條 甲方的權益

甲方作為公司出資人,同意將____%的股權贈與乙方,乙方接受贈與後必須履行管理公司經營的義務,如不履行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撤銷股權贈與協議。

第三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簽訂本協議起乙方即具有公司____%的股權,按照法律及公司規定享受相應的股東權益。

2、乙方成為股東後,自動加入公司股東會,在公司任職______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

3、如因乙方過錯導致公司經營不善或造成損失,經過公司股東會同意並形成書面決議,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損失,甲方也有權單方決定收回乙方的股權。

4、如乙方不在公司任職,包括但不限於辭職、離職、勞動合同終止、被公司解聘等,股權自動迴歸甲方,本協議終止。

5、如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政府相關規定,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收回乙方的股權。

6、如乙方違反公司章程、規章制度、勞動合同、保密協議、公司決議等對乙方具有約束力的檔案條款,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收回乙方的股權。

第四條 保密義務

本協議簽訂前或簽訂後,協議生效前或生效後或協議終止後,不管雙方是否繼續合作,雙方均應對本公司和協議所涉及的一切內容進行保密。如一方因洩密行為導致另一方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條 利潤分享

1、乙方按自身股權比例分享公司所有經營專案的利潤。

2、公司形成的股份及孳生物為公司的共同財產,乙方應按其比例共有。

第六條 協議變更和終止

1、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本協議繼續有效。

2、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的履行時,需訂立書面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方可生效,股權自動迴歸甲方。

3、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如不願與甲方繼續合作經營公司,股權自動迴歸甲方,本協議終止。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一切直接經濟損失。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股權轉讓或贈與給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否則需賠償甲方____萬元違約金。

3、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 適用的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股權贈與協議書12

贈與人(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受贈人(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甲、乙雙方以攜手合作,共同促進xxxxxxxxxxx公司的發展,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為宗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股權贈與協議》,以求共同恪守:

甲、乙雙方就贈送股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公司概況

公司由甲方發起設立,由甲方出資並註冊為法人,公司註冊資本人民幣 圓整。甲方擁有公司百分之百的股權。為促進公司經營,甲方願意將部分股權贈與公司員工乙方。公司經營範圍:

二、股份及股權的贈與

甲方作為公司的出資人,同意將百分之十的股權贈與乙方,乙方應當嚴格履行乙方與公司簽訂的各類協議檔案。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雙方簽訂本協議且公司章程法定變更程式完成後,乙方既擁有公司百分之十的股權,按照法律及公司章程享受相應的股東權益。

2、乙方同意在乙方違反與公司之間簽訂的任何協議約定的條件下,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贈與股權。

3、如因乙方過錯導致公司經營不善或造成損失,公司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損失,甲方也有權決定無償收回乙方的股權。

4、乙方向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轉讓受贈股權的,應當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雙方約定甲方收購所贈股權的購買價格為 元。

四、保密義務

本協議簽訂之前或簽訂後,協議生效前或生效後或協議終止後,不管雙方是否繼續合作,雙方均應對本公司和協議涉及的一切內容進行保密。如因洩密行為導致甲方或乙方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本保密義務不含因向國家有關部門辦理某項手續而對該協議的透露。

五、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按照公司章程執行。

六、協議變更和終止

1、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過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本協議繼續有效。

2、除本協議特別規定外,由於任何原因導致的乙方不在本公司任職,甲方均有權以 元的價格收購原贈與的股權。

七、違約及其他法律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負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將股權轉讓或贈與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的行為無效。乙方應當撤銷該轉讓或贈與行為,並向甲方無償交回股份及相應股權。因此給甲方或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賠償甲方或公司損失。

八、適用的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公司章程依法完成變更及備案程式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股權贈與協議書13

甲方(贈與方):

乙方(受贈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住址:

電話:

電話:

甲乙雙方以攜手合作,共同促進 (以下簡稱公司)的發展,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為宗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股權贈與協議》,以求共同恪守:

甲乙雙方就贈送股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 公司概況

公司由 共同發起設立,由 出資並註冊為法人, 擁有公司股權,為促進公司經營 願意將部分股權贈與參加公司管理的人員,公司經營範圍電腦軟、硬體,網路產品及周邊的銷售工作及售後工作(以後根據發展需要會增加)。

二、 甲方的權益

甲方作為公司出資人,同意將 %的股權贈與乙方,乙方接受贈與後必須履行管理公司經營的義務,如不履行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撤銷股權贈與協議。

三、 雙方的權利義務

1. 甲方保證對乙方贈與的股權享有同等權益,沒有設定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

議及訴訟。

簽訂本協議起乙方即具有公司 %的股份,按照法律及公司規定享受相應的股東權益。

乙方成為股東後,自動加入公司股東會,在公司任職 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

如因乙方過錯導致公司經營不善或造成損失,經過公司股東會同意並形成書面決議,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損失,甲方也有權單方決定收回乙方的股權。

如乙方不在公司任職,股權自動迴歸甲方,本協議終止。 2. 3. 4. 5.

四、 保密義務

本協議簽訂前或簽訂後,協議生效前或生效後或協議終止後,不管雙方是否繼續合作,雙方均應對本公司和協議所涉及的一切內容進行保密。如因洩密行為導致甲方或乙方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

2、

3、

4、

5、 公司規定利潤分配期為六個月。 乙方按自身股權比例分享公司所有經營專案的利潤。 公司形成的股份及孳生物為公司的共同財產,乙方應按其比例共有。 如公司因擴大規模需要注入資金,由甲方決定是否注入,乙方無需注入資金。 如公司經營不善虧損或倒閉,乙方無需承擔經濟及法律責任。

六、 協議變更和終止

1、 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

致,本協議繼續有效。

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的履行時,需訂立書面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方可生效,股權自動迴歸甲方。

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如不願與甲方繼續合作經營公司,股權自動迴歸甲方,本協議終止。 2、 3、

七、 違約責任

1、 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

約。違約方應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一切直接經濟損失。

乙方不得擅自將股權轉讓或贈與給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否則需賠償甲方10 萬元違約金。

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2、 3、

八、 適用的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 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 年 月

股權贈與協議書14

甲方(贈與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乙方(受贈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甲乙經友好協商,共同促進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發展以及為了激勵乙方更好的工作,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為宗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股權贈與激勵協議》,以求共同恪守:

一、公司概況

公司由 共同發起設立,由 出資並註冊為法人, 為促進公司經營甲方願意將部分股權贈與乙方。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同意將其擁有的 公司 %的股權中的 % 股權贈予給乙方,乙方也同意受讓前述贈予股權。該贈予於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生效。

2、自本協議生效起,乙方享有按受贈股權比例取得公司淨利潤分紅的權利,但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為甲方年終稅後有可分配的淨利潤,如果當年虧損則沒有分紅。

3、乙方不享有公司股東依章程享有的表決權、決策權,且該受贈股權不得轉讓、繼承等,乙方亦不能以受贈股權要求甲方折成現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購。

4、自本協議生效起,乙方必須履行 的義務,如不履行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撤銷股權贈與協議。

5、如因乙方過錯導致公司經營不善或造成損失,乙方賠償經濟損失,甲方也有權單方決定收回乙方的股權,同時乙方確認,該分紅款為本協議項下的獎勵分紅,不屬於乙方勞動合同關係項下的獎金、福利或其他性質的勞動報酬,不作為勞動法計算工資報酬的基數依據。

6、如乙方存在以下行為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收回乙方的股權,收回股權後如前一年已進行了分紅,前一年的分紅不用退還,但當年的分紅不再分配給乙方,其分配比例歸甲方所有。:

(1)、乙方不在公司任職,包括但不限於辭職、離職、勞動合同終止、被公司解聘等;

(2)、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政府相關規定;

(3)、乙方違反公司章程、規章制度、勞動合同、保密協議、公司決議等對乙方具有約束力的檔案條款;

(4)、自行或與他人合夥經營與公司經營範圍一致的、類似的、相關的、或上下游業務;

股權贈與協議書15

股權贈與協議

甲方(贈與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乙方(受贈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股權贈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本協議於 年 月 日在 簽訂。

第一條 贈與標的

1、甲方擁有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權,是章程中所載明的合法股東,其中甲方佔公司股權 %;

2、甲方同意將其擁有不超過公司股權總額 %的股權給乙方;

3、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贈與。

第二條 贈與條件

無條件贈與。

第三條 承諾和保證

1、甲方保證其所持有的股權並未設定任何種類留置權、質押權或其他物權或債權,且甲方保證無註冊資金抽逃的違法行為,且甲方對依據本協議贈與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的處分權。

2、乙方承認原公司章程和股東之間的合同,保證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規定承擔股東權利、義務和責任。

3、股權贈與後,甲、乙雙方應根據公司所在地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提請公司向登記機關辦理股權變更登記,並將股權變動情況登載於公司的股東名冊,同時向乙方出具《出資證明書》。

4、如此項贈與需徵得公司其他股東同意的,甲方應負責取得該項同意。

第四條 股權贈與的法律後果

1、雙方簽訂本協議且公司章程法定變更程式完成後,乙方即擁有公司 %的股權,成為公司股東,按其股權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2、公司已經發生的債權債務不受股東變更的影響。

第五條 費用的負擔

本轉讓協議實施所需支付的有關稅費雙方各負擔二分之一。

第六條 贈與的撤銷

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撤銷贈與:

(1)乙方嚴重侵害甲方或甲方的近親屬;

(2)乙方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給公司造成損失;

2、因上款第(1)項、第(2)項撤銷贈與的,乙方應當返還其基於本協議受贈的全部股權,並配合甲方和公司辦理公司股權變更手續;

3、贈與撤銷後,本協議終止履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的規定,適當地、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該承擔違約責任。守約一方由此產生的任何責任和損害,應由違約一方賠償。

第八條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並按其解釋。

2.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他

1、本協議由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正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執一份,其餘由有關政府部門留存。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