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事兒隨筆

有片暖氣不太熱,需要有專業的工具來輔助處理一下。於是找了物業。這是務業分內的事兒,當然應該是不收費的。但聽說,得表示表示才好。

那些事兒隨筆

拖了好幾天,人來了,很麻利地幹完了,用了十五分鐘吧。臨走,問:是不是得收倆錢兒呀?答:不用不用。於是覺得挺滿意。

隔日,又一片暖氣也出了問題,於是二度找物業。這次,人家答:你找熱力公司吧。我給你電話號兒。

不想與物業鬧僵,低頭不見抬頭見的。於是只好找熱力公司。熱力公司拖了三天,總算來人了,看了看留了一句話:你家溫度不錯呀,就這一片不熱,自己處理一下就得啦。一溜煙兒地跑了。這叫誰家的理論與王法呢?

不管誰家的理論與王法,反正你是拿他沒辦法。本來不信,想投訴。結果呢,消費者協會提供的一部專門受理熱費投訴的電話,好幾天就打不通。不至於整體都被投訴者佔領吧?於是再找,他們推薦打。打通了才大悟,這是市長熱線。明擺著這就是在推脫責任,典型的不作為啦。

到是很快打通了。他們建議你打,這到沒錯兒,告訴他們讓我打的`,於是,詳細的問了情況,記錄在案,最後答覆:我們把情況轉給你們的熱力公司,你等訊息吧。注意:是轉給,而不是責成,或者指令。這等於讓事情又回到了原點。結果也真是如此,“等”了一週,啥訊息沒有。

天越來越冷了,雖然整體室溫仍然20度以上,很幸福,但並不能因幸福而放棄對熱量的百分之百追求啊。畢竟我是百分之百交了費了,浪費的極大的犯罪呀。沒辦法,自己花錢想辦法吧。

花錢就是痛快。電話裡說了情況談了價,50元。很快,人就來了。小師傅歲數不大,簡單地查了一下,然後說試試用簡單的辦法行不行,於是一邊放氣兒一邊措,幾分鐘後,他說:行了,熱了,應該沒啥問題了。

果然熱起來了,而且很熱。有些不太相信的感覺,真是強中更有強中手。小師傅收拾了包要走。雖然說好了50元,但畢竟處理得挺快,於是就問:多少錢呀?答:小事兒,不收錢啦。

似乎沒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畢竟人家大老遠來了,交通費啥的總是要得的吧。再說,無論如何人家付出勞動了嘛。於是再度要付款。答:不用了,我給別人家幹活兒,順便就上這兒來看看唄。小事兒,沒關係。

我無語了,他既不是有責任的物業人員,也不是熱力公司人員,更不是政府的公務員,而確確實實是依靠力氣和手藝吃飯的,多少要點兒總是應該且可以理解的呀。

我又很實在,不願意委了他的大度與自尊。於是急急忙忙找了一盒香菸,追了出去,他猶豫一下,收了。這讓我安心了一些。

一件小事兒,涉及到如此幾個人,記錄一下,因為寫字兒是俺的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