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的經歷證明

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用到過證明吧,證明是用可靠的證據證明有關人員或事實的真實情況的憑證。寫證明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工作的經歷證明,歡迎閱讀與收藏。

工作的經歷證明

工作的經歷證明1

茲證明,單位___________同志,男,於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從事 _____________工作。

以上經歷表明該同志已具備兩年以上工作經驗。

特此證明。

  單位蓋章:

  填表人簽名:

  填表日期:

工作的經歷證明2

***,男(或女),漢族,****年**月出生,****年**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大學****專業)。***年**月至****年**月,任*********,***年**月至今,任**********。

同意報考省(市)直機關。

特此證明。

中共*州市委組織部

XX年2月*日

分管部長意見:

工作的經歷證明3

茲證明,本單位xxx,性別:女,於19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編號:xxx。於20xx年xx月xx日至今,在xxxx學校從事xxxx教育教學工作。

以上經歷表明該同志已具有xx年以上教育工作經歷。

特此證明。

  證明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工作的經歷證明4

在公務員考試中,基層工作經驗是各位考生報考某些職位的硬性條件。那麼,公務員招考公告中提到的基層工作經歷是什麼,都包含哪些內容;該如何計算基層工作經歷時間長度;考生在判定自己的某段經歷是否屬於基層工作經歷時有哪些問題需要注意下面小編就針對這些問題進行了整理如下所示:

一、什麼是基層工作經歷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群)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私企屬於其他經濟組織,所以在私企工作算基層工作經驗。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專案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二、基層工作經歷時間怎麼計算

考生在看職位表時,經常會看到這樣的描述:(該職位需要)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具有三年(五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那麼,這些兩年、三年、五年是如何計算的呢?起始時間從什麼時候開始,截止時間又是那一天?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廣東大學生志願服務山區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專案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基層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專案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註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基層工作經歷統一截止時間為xx年xx月(公告中會詳細標明)。

三、關於基層工作經歷需要注意的問題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四、在企業工作,不能提供勞動合同或工資證明、社保證明,只能提供企業證明的,能否通過基層工作經歷的資格審查?

只有企業出具的證明,不能通過基層工作經歷的資格審查。報名人員可提供其他佐證材料,以證明企業工作經歷。如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提供佐證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不足以證明的,不能通過資格審查。

五、基層工作經歷證明開具方法及模板

通常在考生面試前的資格審查階段,需要出具基層工作經驗的證明,這對於社會在職人員很容易搞定,所在單位提供個證明就行,而對於上述的有些農村工作經歷或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等的考生,就需要當地鄉鎮街道辦事處等相關部門開具證明了,也可以提供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者公積金繳存單,社保繳費單等來證明,如果檔案在人才交流中心,可能還需要人才交流中心提供證明。

工作的經歷證明5

茲證明,單位___________同志,性別____,於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於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今,在_____________中心國小從事英語教育教學工作以上經歷表明該同志已具備1年以上教育工作經歷。

特此證明。

  單位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中心國小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工作的經歷證明6

茲有同志XX,性別XX,身份證號為:XXXX。該同志於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在我單位工作,系(正式、招聘)職工。

本單位對以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並願意提供相關證明資料。如有不實,願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特此證明。

  證明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工作的經歷證明7

茲有我單位xxx,女,家住xxxx,於20xx年xx月xx日結婚,屬初婚,20xx年xx月xx日生育第一個小孩,性別x,現有一個子女,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特此證明。

  證明人:x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