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管理工作強化策略論文

摘要:隨著我國社會制度的不斷完善,人們對養老保險問題也更加關注,但是我國當前的企業養老保險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制約了養老保險積極作用的充分發揮。本文詳細分析了當前我國養老保險中存在的問題,並有針對性地探究了強化養老保險管理工作的有效措施。

養老保險管理工作強化策略論文

關鍵詞養老保險;管理;策略

養老保險,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中的重要內容,目的是解決老年人失去勞動能力之後的基本生活問題,以保障其有可靠而穩定的經濟來源,並藉助社會保障形式來實現對老年人生活實現有效保障的最終目的。另一方面,企業為員工繳納養老保險,不僅可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優化員工工作效率、降低員工流動性,而且還可為企業健康、穩定發展創造條件,從長遠利益來看對企業發展有很大積極作用。因此,社會保障管理部門應積極採取措施強化養老保險管理工作,促進養老保險發揮更大積極作用。

一、當前養老保險中存在的問題

筆者調查發現,當前我國企業養老保險中尚且存在一些問題,不利於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這些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①私企參保率低下。在現實中很多私企經營者都沒有為員工辦理保險的意識,在他們看來為員工辦理養老保險會造成企業資金的流失,完全忽略了將購買保險作為激勵措施在激發員工工作積極性方面的作用。②退休年齡的差異性,導致了退休待遇的過大差異。依據我國當前的退休政策:男職工60週歲退休;女幹部55週歲退休;女工人50週歲退休。而從事有毒工種、繁重體力勞動的職工,退休年齡可提前:男職工55週歲退休;女職工45週歲退休。由於退休年齡上的差異,造成了不同性別、不同工種職工在養老待遇上存在較大差異。③收入差異,導致了養老保險繳納金的差異,進而造成了退休後所享受待遇上存在過大差異。依據當前我國執行的養老保險政策,參保繳費標準是有上年度的收入平均值來決定的。但是,大多數企業採用的都是效益工資,這就出現了同工不同酬的狀況,收入上的差異也導致了養老保險繳納金的不同,進而造成了退休後所享受的保障金也有很大差異。

二、強化養老保險管理工作的策略

針對上文總結的我國企業養老保險中存在的一些問題,筆者在分析產生這些問題原因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提出了一些應對措施,以期優化養老保險管理工作,進而使得養老保險充分發揮社會保障的積極作用。

1、構建完善的養老保險監管制度

在社會主義國家,每個企業都堅持“以人為本”的經營理念,應充分認識員工在企業中的重要地位。有關調查表明,很多企業都只注重短期利益,認為為員工辦理保險會降低企業淨收益,這就加劇了養老保險管理難度。因此必須構建完善的養老保險管理制度,以實現對企業經營者思想的有效引導,使其正確認識與社會保險、勞動保障有關的法律法規,切實保障企業員工的合法權益。對於那些不尊重養老保險法規制度及勞動者權益的不良企業,就需要藉助有力的制度對其進行管理與監督,逐漸引導其規範化、合理化發展。只有企業規範經營,才能確保員工的各種合法權益得以有效維護,才能激發員工以更加積極性投入到日常工作中。由此可見,企業積極為員工辦理養老保險可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而員工的出色工作又可為企業帶來更大的經濟收益,這是一種良性迴圈,可促進企業與員工的共同發展。而這一切都要以完善的養老保險監管制度為前提,只有在有力的監管措施中,大多數企業才能始終堅持“以人為本”的經營理念,積極為員工辦理養老保險,進而促進社會養老保險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

2、合理調整職工離退休年齡

由於企業職工的養老待遇和離退休年齡有很大關係,這就使得有些企業因為職工年齡方面不夠合理而面臨過大壓力。因此,合理調整員工的離退休年齡,可有效延長企業員工的工作年限,通過繳納足夠養老金的途徑以獲得更豐厚的退休金。實踐表明,合理調整企業職工的離退休年齡,可大幅減少企業負擔,提升經濟效益。當前,我國企業員工的離退休年齡和其他國家相比,處於偏低狀態,這與我國實際國情有很大關係。但是,隨著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這種情況已不能與社會經濟的發展相適應了。受多種因素的影響,有些企業遭遇了破產,這就使得這些企業的員工應該領取一定的`救濟金或者最低保障金,但是根據離退休年齡來講,這些失業員工中有些人符合特殊工種退休條件,而應該領取相應數額的退休金,這就使得破產企業的員工所享受的保障金額有很大差異,這種現象不利於社會經濟的快速、穩定發展。由此可見,對企業職工離退休年齡的統一規定有很大的不公平性。依據當前的生活水平及醫療衛生條件,人們的身體狀態比以往的同齡人要好很多,並且壽命也比以往要延長不少,因此適當延長企業員工的離退休年齡,也屬於正常現象。

3、加大監督與執法力度

在現實生活中,為了確保養老保險制度的大範圍順利推廣,國家必須採取一定的法律措施以提高養老保險制度的規範性、合理性、科學性、實用性。國家將養老保險制度提高到法律層面進行規範,表明國家高度關注居民的利益,將居民的切身利益放在首要地位,這就使得人們更加真切地體會到政府的關懷,進而對政府機構更加信任,最終有利於整個社會的健康、穩定發展。頒發《保險法》可幫助社會及企業清楚瞭解自己在社會保障方面承擔著什麼樣的責任,以減少各種衝突的出現,並減少各個部門遇事推諉狀況的出現。當前,已有部分與養老保險制度相關的法令條文在發揮作用,這就加速了《保險法》出臺的程序。把養老保險制度提高到法律層面,有利於養老保險相關制度在更大範圍內的推廣與普及,使得企業在管理養老保險工作方面有了更明確方向。《保險法》的適用範圍是全國性的,其不僅可有效保障養老保險制度快速、高效地落實,而且還能推動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諧、健康、穩定發展。

總之,養老保險工作是一項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工作,不僅關係到企業員工的切身利益,而且還與企業與社會的快速穩定發展密切相關。因此,有關部門應充分重視養老保險的管理工作,在全面瞭解當前養老保險中存在問題的基礎上,積極採取有效措施以優化對養老保險工作的管理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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