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老師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則

國小老師招聘方案

按照安國學區要求,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採取統一安排,分校分名額的招聘辦法,在本鄉公佈的教師招聘計劃內,擇優聘用。

二、應聘條件

凡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相符,年齡在30週歲以下本鄉教師

四、招聘程式和辦法

此次招聘教師工作由學區統一組織實施,按照發布招聘公告、現場報名、筆試、面試、考察、公示聘用人員名單等步驟進行。

釋出招聘公告

1.2017年8月13日--14日在XXX國小報名14日下午釋出招聘公告。過期不補。應聘者須本人到現場報名,同時填寫《XXX學區招聘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

(四)面試

1、面試人選的確定

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按照報名的比例,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報名人數確定;

2、應聘方式

一:採取限時設計教案、上課、答辯、實際教學(滿分為100分,教案設計、上課、答辯分別佔20%、65%、15%;

3、應聘時間和地點

2017年8月15日------16日在老莊國小教室

4、面試程式及有關事項

(1)教案設計。8月15日上午9:10-10:00教案設計。

(2)上課。8月15日上午10:30,評課組組織上課,每人限時25分鐘,上課順序現場抽籤產生。學校領導小組的每位老師根據面試人員的教案設計和上課情況,現場獨自評分。然後累計平均得出個人成績(精確到0.01)。

(3)個人述職,答辯。8月15日上午11:00,答辯小組組織答辯,每人限時10分鐘。評分及成績計算辦法同上。

(4)實際操作能力測試。8月15日下午2:00

實際操作能力測試: 二筆字:鋼筆, 粉筆字

(五)考察,應聘人員的過去,現在

(六)公示聘用人員名單

學區統一公佈

國小老師招聘方案 [篇2]

國際經濟與貿易 201112030095 任學敏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高教師素質”精神,加強師資隊伍建設,特別是解決代課教師多、教師隊伍年齡老化、學科不均衡等問題,促進教育均衡發展,提高教學水平,現面向全國公開招聘國小教師。現就本次招聘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聘用的原則。

2、堅持同崗擇優原則,即在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擇優聘用;凡出現擬聘用人員不能按時按規定簽約時,按招聘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擬聘用人員。

3、堅持合理調劑原則,即本次招聘崗位中若出現無應聘者或應聘者無合格人員的情況時,所空崗位根據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意見,調劑到其它學科崗位上,不再另行組織招聘。

(二)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要具備較高的政治素質,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熱愛黨的教育事業,遵紀守法,愛崗敬業,身體健康。應聘人員為待聘的應、往屆大中專畢業生,並且年齡在35週歲以下。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已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應、往屆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

2、已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非師範類專科或本科畢業生。

(三)應聘者申請

1、報名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7年6月22日上午報名、下午資格審查;6月23日和24日考核; 6月28日上午8:30——11:00公佈招聘結論。

地點:北京市海淀區四季青鎮田村中心國小(田村路2號,乘坐公交車田村中街下車)

2、報名程式:

報名→資格審查→考核→體檢→審批→聘用。

(1)應聘人員填寫《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並申報與自己所學專業相對應的學科,接受資格初審;

報名時須提交以下真實材料: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專業技術資格證(在職教師)、普通話等級證、獲獎相關材料等原件和影印件及個人簡歷,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6張。

(四) 篩選簡歷

篩選應聘者簡歷,資格審查合格(符合招聘條件)者參加面試,面試時間為10分鐘,內容含形象氣質、理論修養、心理素質、口語表達、特長(才藝)展示等。

(五)選拔評價(考試和試講)

面試合格者參加考試和試講。考試和試講分別進行,考試按100分和試講成績按50分計入總分,總分為150分。2014年6月23日—6月24日進行考試和試講工作。

1、考試

(1)考試時間:2014年6月23日。

(2)考試的組織:考試由招聘工作辦公室組織實施。考試結束後,公示成績,依成績高低,按每個專業崗位招聘數2倍比例確定參加試講人員。

2、試講

試講將以學科為單位,提前四十分鐘抽籤確定試講順序,提前三十3分鐘抽籤確定試講題目

試講內容:以試講所報崗位知識為主,主要考核相關選題知識的理解、語言表達能力、板書設計、綜合應變能力和儀表舉止。

試講時間為10分鐘,2014年6月24日

試講評分:試講成績滿分為50分,計算時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剩餘分數平均後為該考生最後試講成績。

(六)入職體檢

結束後,公示總成績,按總分從高到低的順序,錄取等額人數參加體檢。 體檢工作由招聘工作辦公室組織進行,在指定醫院規定時間內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聘用。有體檢不合格者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體檢時間:2014年7月26日—7月28日

(七)確定聘用人員:

考試、試講、體檢及政審工作結束後,由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確定聘用人員並進行公示,被聘用人員必須服從工作安排,不服從工作安排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八)簽訂勞動合同

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滿,同時具備“教育教學達標、學生滿意、同行認可”等條件者簽訂勞動合同,否則解聘。

2014年5月30日

策劃人:任學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