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會計審計市場動力轉換分析

一、中國審計市場動力轉換的動因

中國會計審計市場動力轉換分析

中國審計市場內外環境相互作用所引起的變化形成了審計市場動力轉換的主要動因。

(一)外部動因:經濟環境的變化促成審計市場自發性需求的產生

(二)內部動因:市場供給主體——會計師事務所內部運營機制的改變

二、外部動力轉移:從行政支援到需求拉動

中國審計市場靠政府建立並強力推動,的確塑造了一個龐大的市場空間;但政府的力量在市場規則下是有限的,更何況過多的行政介入是與市場機制自主執行相背離的。這時需要考慮政府的“退出”問題,取代它的是市場需求主導的自發性內在推動力。

(一)政策性需求發展空間日益狹小

自1980年恢復註冊會計師制度以來,中國政府(以國務院、財政部、審計署為代表的政府部門)一直致力於發展註冊會計師行業,努力培育和完善中國的民間審計市場。 目前 除軍工及某些國家壟斷的行業外, 社會 審計已涉及幾乎所有國有企業。但是,國有企業所有者缺位等問題導致經營者並無接受民間審計監督的內在動機,國有企業對民間審計服務的直接需求大多是出於對國家政策的執行,而自發需求不足。

此外,中國審計市場中行政力量介入過多,市場競爭的無序性尤為嚴重,這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市場的內耗,使得註冊會計師的工作效率大大降低,阻礙了審計市場健康發展。

(二)市場經濟環境下自發性需求發展空間無限擴大

三、內在動力轉移:從團體獲利驅動到個人獲利驅動

我國過去一直推行的會計師事務所掛靠制度帶有鮮明的計劃經濟色彩。在這種體制下,收益和風險共擔,責權劃分不夠明確,缺乏激勵機制,個人的主觀能動性受到很大抑制,審計市場內在發展動力不足。改制後的事務所以合夥制、有限責任制形式,作為獨立主體參與市場競爭。雖然我國目前仍不允許個人獨資事務所的存在,事實上,審計市場供給主體的所有制屬性已由原來事業單位的公有性變為企業單位的私有性。而隨著事務所內部運營機制的轉變,新舊利益分配格局也發生了更替。新的利益分配方式與相應的約束、激勵機制相適應,體現了利益與風險的均衡原則,也更加符合民間審計高風險與高收益並存的行業特點。這種責權明確、收益與風險均衡的利益分配方式,導致了事務所內部從合夥人(股東)到簽字註冊會計師等不同級別人員收入差距的懸殊。

可見,審計市場發展的內在動力已從團體獲利驅動轉到個人獲利驅動。而根據經濟學中的“理性人”假說,當個人以其利益最大化為目標發生經濟行為時,其主觀能動作用將被髮揮到最大限度。

四、中國審計市場動力轉換的力量協調問題

審計市場動力轉換的過程,實質上就是新舊利益分配格局交替的過程,而每一個利益分配格局都是各相關利益主體動態博弈的結果。當各種博弈力量相互牽制而在某一點達到均衡時,新的利益分配格局便被確定,並且隨著博弈方力量的變化,這一均衡點將被調整。為減少市場交易成本,在審計市場動力轉換中應重點解決好以下兩個問題:

編輯。

(一)政府對審計市場的干預 問題

國務院 發展 研究 中心“ 經濟 全球化與政府作用”課題組在《政府改革、前景和近期重點》研究報告中指出:在 中國 加入WT0的背景下,政府作用的重點和方式需發生根本性轉變。未來政府發揮作用的主要方向為:分解、規範政府作為公共管理者和國有資產所有者兩種職能,基本退出對 企業 經營活動的直接干預;主要以經濟和 法律 手段而不是行政性直接干預手段實施巨集觀調控;以法律制度界定和保護產權,打破行政性壟斷或限制,建立和維護統一、開放和公平的市場秩序等等。英國倫敦經濟學院教授許城鋼在學術報告《為什麼要引入監管》中指出:市場失敗時通常會引入政府,政府可以制定法律,也可以以監管者的身份出現。在完備法律假設下,不需要引入監管者。但法律不可能是完備的,引入監管者是對不完備法律的反應。在我國審計市場發育初期,利用政府權威來推動審計市場的發展,利用政府的權力強制企業接受和認可民間審計,是現實的選擇。但由於沒有建立適當的權力制約機制,導致各種權力的濫用,而權力干預市場最大的弊端是助長事務所通過賄賂或者出具虛假審計報告佔有市場的惡習,最終損害了 社會 公眾的利益。

因此,為順應經濟改革的市場化方向,政府應以監管者身份進入審計市場,主要的職責是提供市場運作所必需的制度保證,應以法律和法律授權為主要監管手段,且為防止權力的濫用,必須在法律中明確被授權主體的權力範圍和相應的責任。以市場準入制度為例,註冊 會計 師行業的特殊性決定了設定市場準入制度的必要性。 目前 我國已經取消了註冊會計師資格的考核審批認定製度,以法律形式明確了從業人員的資格認定辦法,但對於從事特殊行業( 金融 、證券等)審計主體資格的認定仍採用政府有關部門的審批方式。筆者認為,為防止尋租行為及審批權力的濫用,我國應在《註冊會計師法》或相關法律中明確規定特殊行業審計主體資格的認定辦法,如:註冊資本金數額、從業人員資格和數量、違規紀錄等,對於符合規定的.事務所可直接進入市場。這樣既減少了權力行使中的彈性,又節省了行政審批過程中的成本。

再如行業檢查制度,《會計法》授權財政部主管全國會計工作,財政部應在授權範圍內對全國會計工作包括會計師事務所及註冊會計師的執業情況進行檢查。行業檢查是政府對市場主體進行監管的重要手段,目的是提高執業質量,保護社會公眾的利益。而目前普遍存在的問題是:行業多頭檢查並行,各權力部門重複檢查現象嚴重,很多事務所在應付工商、稅務、物價等部門的檢查中耗去了許多精力,開展業務感到力不從心。解決這一問題的有效辦法,就是由財政部牽頭,組織各部門的聯合行業大檢查,並將此制度以法規形式確定下來,最主要的是明確各部門的權利和責任,這樣既能保證檢查的徹底,又可省去重複檢查的成本。此外,如何設計對市場違規者的處罰制度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處罰制度一直是我國審計市場制度建設中的薄弱環節。正因為如此,在“瓊民源”等事件之後,仍會出現“湖北立華”、“銀廣夏”等案件。因此,對於作假的事務所及註冊會計師,應加大處罰力度,除行政處分外,應以法律形式加強對刑事及民事賠償責任的認定,尤其應加大處罰與經濟利益的關聯性,藉此增加作假成本,限制敗德行為的發生。

在政府為市場提供了制度環境後,其他一切權力干預都應退出市場,諸如市場價格、交易方式等問題應交給市場自己去決定。此外,政府應賦予行業協會應有的地位,發揮自律組織的技術優勢,加快執業準則體系的建設,並通過同業互查等制度進行行業監管。

(二)團體利益與個人利益的協調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