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證遺失補辦指南

 業務流程:

二級建造師證遺失補辦指南

 (一)受理、初審:主體是區(縣)住建委。

 初審標準:

1.提交網上資訊;

2.影印件與原件是否一致;

3.影印件是否每一頁加蓋企業公章。

初審材料

1.《二級建造師遺失補辦申請表》;

2.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影印件;

3.報紙遺失宣告原件及影印件。

 初審時限:

5個工作日。

  (二)複審:主體是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行政綜合服務大廳人員資格視窗。

  複審材料:

1.《二級建造師遺失補辦申請表》;

2.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影印件;

3.刊登遺失宣告的報紙原件及影印件。

 複審標準:

1.檢視複審材料是否齊全;

2.檢視申請材料需加蓋企業公章處是否加蓋齊全;

3.檢視區(縣)住建委資料是否提交;

4.檢視申請表區(縣)住建委簽字蓋章處是否簽字蓋章。

完成時限:

5個工作日。

 (三)制證制章

複審合格後,申請材料移交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註冊中心彙總,並將遺失補辦合格人員名單轉交行政綜合服務大廳制證。若印章丟失則向印章公司傳送制章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