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學力統考與在職聯考的區別

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和學科綜合水平全國統一考試(簡稱:同等學力統考)、在職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簡稱:在職聯考)是目前國家組織的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的全國性考試。這兩個考試在考試目的、考試性質、考試物件等方面有所不同,具體對比如下表所示:

同等學力統考與在職聯考的區別

  同等學力統考與在職聯考的對比

同等學力統考

在職聯考

考試目的

培養質量出口把關

入學選拔

考試性質

合格考試

選撥性考試

考試物件

主要是以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申請學術性碩士學位人員;也有部分申請臨床醫學專業學位人員

擬在職攻讀專業碩士學位的人員和在職攻讀學術性碩士學位的高等學校教師、中等職業學校教師;不同學位的考試物件見“在職聯考”版塊“選擇學位及學校”欄目。

報考要求

獲學士學位3年(含)以上

各學位類別要求不一樣,具體要求見“在職聯考”版塊“選擇學位及學校”欄目。

考試時間

每年一次,一般為每年5月下旬。

每年一次,一般為每年10月下旬

合格線或錄取線

見“同等學力統考”六部曲第六步。

全國不統一劃複試分數線,由招生單位自定。

考試科目

外國語、學科綜合(僅限哲學等27個一級學科)

見“在職聯考”八部曲中“統一考試”欄目

  考試範圍

五月同等學力申請碩士考試是在職人員獲取碩士學位的重要方法,2012年在職研究生同等學力申碩考試的政策有所變動,對考試年限進行了放寬,為考生提供了更多的機會,今天在職研究生招生資訊網重點給您介紹一下2012同等學力申碩考試範圍規定,希望對您有幫助。

一、全國統一組織的外國語水平考試的主要語種為:英語俄語、法語、德語和日語。

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均須參加外國語水平考試,且應試語種須與接受其碩士學位申請的學位授予單位相應學科全日制在校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語種相同。

申請外國語專業碩士學位的同等學力人員須參加外國語水平考試。對於獲學士學位時為外國語專業的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外國語專業的碩士學位,參加外國語水平考試的語種,須與接受其碩士學位申請的學位授予單位相應外國語專業全日制在校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中規定的第二外國語語種相同。

在滿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如有報考其它語種的考生,由各省將報考人員名單、報考語種等彙總遞送“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以下簡稱“中心”),考試辦法另行通知。

全國統一組織的.外國語水平考試不含聽力測試,由各學位授予單位自行組織。

二、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學科範圍:

學科綜合水平考試的學科有哲學、經濟學(含理論經濟學、應用經濟學)、法學、政治學、社會學、教育學、心理學、中國語言文學、新聞傳播學、生物學、歷史學、地理學、機械工程、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電氣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資訊與通訊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建築學、作物學、臨床醫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農林經濟管理、公共管理和圖書館、情報與檔案管理等27個學科。在這些學科範圍內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的人員,除要通過學位授予單位按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考試(包括外國語)外,還須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外國語水平和相應學科的學科綜合水平考試且均達到合格分數線,方能申請碩士學位論文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