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點練習題

  知識點:勞動合同法律制度

2017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點練習題

  一、單項選擇題

【考題·單選題】(2011年)孫某與甲公司簽訂了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月工資1200元(當地最低月工資標準為800元)。期滿終止合同時,甲公司未向孫某提出以不低於原工資標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甲公司應向孫某支付的經濟補償金額為( )。

A.800

B.1200

C.2400

D.3600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經濟補償的支付標準。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本題中孫某工作滿3年,應支付3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即經濟補償金=1200×3=3600(元)。

【考題·單選題】(2011年)2011年3月1日,甲公司與韓某簽訂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限1年,試用期1個月,每月15日發放工資。韓某3月10日上崗工作。甲公司與韓某建立勞動關係的起始時間是( )。

A.2011年3月1日

B.2011年3月10日

C.2011年3月15日

D.2011年4月10日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勞動關係的建立。根據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

【考題·單選題】(2011年)根據勞動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情形中,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是( )。

A.試用期用工

B.非全日制用工

C.固定期限用工

D.無固定期限用工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勞動合同訂立的形式。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考題·單選題】(2010年)方某工作已滿15年,2009年上半年在甲公司已休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5天;下半年調到乙公司工作,提出補休年休假的申請。乙公司對方某補休年休假申請符合法律規定的答覆是( )。

A.不可以補休年休假

B.可補休5天年休假

C.可補休10天年休假

D.可補休15天年休假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年休假的規定。根據規定,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另外,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本題中勞動者上半年已經享受5天的年休假,所以下半年在新單位只享受5天的年休假。

【考題·單選題】(2010年)工人李某在加工一批零件時因疏忽致使所加工產品全部報廢,給工廠造成經濟損失6000元。工廠要求李某賠償經濟損失,從其每月工資中扣除,已知李某每月工資收入1100元,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900元。該工廠可從李某每月工資中扣除的最高限額為( )元。

A.500

B.220

C.200

D.110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根據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本題中,月工資是1100元,則最多扣除其20%(220元),此時剩餘的部分就低於最低工資標準900元,那麼應當按照“最低工資標準900元支付”,所以1100-900=200,即最多扣除200元。

  二、多項選擇題

【考題·多選題】(2011年)張某2010年8月進入甲公司工作,公司按月支付工資,至年底公司尚未與張某簽訂勞動合同,關於公司與張某之間勞動關係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

A.公司與張某之間可視為不存在勞動關係

B.公司與張某之間可視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C.公司應與張某補訂勞動合同,並支付工資補償

D.張某可與公司終止勞動關係,公司應支付經濟補償

『正確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勞動合同的訂立。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支付經濟補償。另外根據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因此選項B的說法錯誤。

【考題·多選題】(2011年)下列各項中,屬於勞動合同訂立原則的有( )。

A.公平原則

B.平等自願原則

C.協商一致原則

D.誠實信用原則

『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勞動合同訂立的原則。勞動合同訂立的原則包括:(1)合法原則;(2)公平原則;(3)平等自願原則;(4)協商一致原則;(5)誠實信用原則。

【考題·多選題】(2011年)根據勞動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有( )。

A.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的

B.連續訂立2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繼續續訂的

C.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5年的

D.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

『正確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訂立。根據規定,連續訂立2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不具有法定情形”(如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續訂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因此選項B不正確;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因此選項C的說法錯誤。

【考題·多選題】(2011年)根據勞動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勞動爭議中,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仲裁部門申請勞動仲裁的有( )。

A.確認勞動關係爭議

B.工傷醫療費爭議

C.勞動保護條件爭議

D.社會保險爭議

『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勞動爭議的範圍。勞動爭議的範圍主要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1)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解決勞動爭議的法律依據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

【考題·多選題】(2010年)根據勞動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可導致勞動合同終止的情形有( )。

A.勞動合同期滿

B.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

C.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

D.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勞動合同的終止。根據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