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6年高階經濟師申報工作通知

關於印發《上海市2016年度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類工程經濟複合型高階專業技術職務(高階經濟師)任職資格審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2016年高階經濟師申報工作通知

各有關單位:

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現將《上海市2016年度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類工程經濟複合型高階專業技術職務(高階經濟師)任職資格審定工作的通知》印發給你們。請按本通知的規定,組織有關人員參加。

本通知可在二十一世紀人才網()上查詢

特此通知。

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類工程經濟複合型

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定委員會

二〇一六年五月

  上海市2016年度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類工程經濟複合型高階專業技術職務(高階經濟師)任職資格審定工作的通知

為進一步規範經濟系列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審定工作,加快經濟人才隊伍建設,根據《經濟專業人員職務試行條例》及有關檔案精神,現將上海市2016年度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類工程經濟複合型高階專業技術職務(高階經濟師)任職資格審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範圍

在本市企業工作,已在或將要進入高階經濟師崗位,符合下列條件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外省市專業技術人員需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一年,並在有效期內):

1.在本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專案認定辦公室認定的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專案中,從事成果轉化技術推廣或經營、管理、營銷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和中介服務組織的管理人員;

2.在本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公室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中,從事成果轉化技術推廣或經營、管理、營銷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和中介服務組織的管理人員;

3.在本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專案認定辦公室認定的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專案中,已取得其它系列高階專業職務任職資格,現從事經營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員。

當年度達到退休年齡或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不接受申報。

申報人員所屬的部門系統中有相應專業評審委員會的,向相應評審委員會申報。

  二、申報條件

(一)政治條件

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本職工作,積極為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服務。

(二)學歷及資歷

1、獲得博士學位後,取得經濟師資格並聘任或受聘經濟師專業技術職務滿2年。

2、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取得經濟師資格並聘任或受聘經濟師專業技術職務滿4年。

3、獲得大學本科學歷,取得經濟師資格並聘任相應職務滿5年。

4、獲得大學專科學歷、負責企事業重要經濟部門工作,取得經濟師資格並聘任相應職務滿7年。

5、不具備規定學歷者,必須在取得經濟師資格並聘任相應職務後,從事經濟部門負責工作5年以上,並由本專業兩名以上具有高階專業技術職務的知名專家推薦。

6、具有相近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資歷者,須聘任現經濟崗位上工作滿1年;具有其他系列中級專業職務資格者,須聘任現經濟崗位上工作滿3年。

對先取得經濟師資格、後取得上述1—4項學歷的.,則取得學歷後的任職資歷不得少於1年以上。

(三)專業能力與業績

1、全面系統地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熟悉有關經濟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規,在實際工作中,應用國內外先進的管理方法、並有所創新,有較強的決策能力和判斷能力;

2、瞭解本專業國內外經濟管理現狀和發展趨勢,對本專業當前經濟工作中的熱點、重點有較深的研究,具有負責經濟部門工作的管理能力、組織相關部門協同工作的協調能力;

3、主持重要經濟部門或重大專案工作,解決過經濟管理上的重大問題,取得顯著實效,使該項經濟工作連續3年上升。

(四)論文及面試答辯要求

申報者需提交任現職後、近5年內2篇(含)以上獨立撰寫,與本人工作、專業內容密切相關的審定論文,其中1篇必須在省部級以上公開發行(有書刊號)的刊物上公開發表,申報者本人確定其中1篇作為主審論文,主審論文字數不少於3000字。各類學位論文及在校期間撰寫的論文不得作為申報資格的審定論文。

高評委辦公室對申報人所提交論文(著作除外),將隨機抽取部分進行重合度檢測。除獨著(譯著)僅需上傳封面、目錄及封底外(PDF格式,打包成一個檔案作為論文附件上傳),提交論文的,需上傳封面、目錄、內容(PDF格式),以及所有論文的WORD版本,並確保與所提交的書面材料完全相同。凡未按要求上傳論文材料的,評委會不予受理。

所有申報者均需參加專業及論文面試答辯。

(五)考核情況

近3年業績考核良好及以上。

(六)任職資歷

任職資歷計算到2016年12月31日(自按規定聘任經濟師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起算)。

(七)職稱外語計算機要求

申報高階經濟師任職資格應參加職稱外語和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標準按本市職稱外語和職稱計算機的有關規定執行。

對1959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職稱外語成績未達到合格標準,但提出申報人員,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備規定學歷及資歷;

2、由單位出具書面推薦意見並由單位負責人簽字;

3、在經濟部門負責人崗位3年以上。

(八)繼續教育要求

申報高階經濟師任職資格應參加經濟系列中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並修滿規定學分。其中,對取得智慧財產權公需科目繼續教育學分的可減免專業選修課學分2學分;對參加創新知識公需科目基礎中級班並取得相應學分的,可減免專業選修課4學分;對參加專案管理公需科目中級班並取得相應學分的,可減免專業選修課4學分。

1、對於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經濟師任職資格的,應不少於40學分;

2、2012年1月1日以後取得經濟師資格的,應自取得資格後次年起每年不少於8學分。

(九)對優秀專業技術人員,可按滬人社專發【2016】2號檔案規定,突破學歷、任職資歷要求,按創新創業業績、成果轉化效果效益、科研價值評價等進行分類評議,適當調整職稱外語、職稱計算機要求。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人當年只能申報一個評委會的一個專業,一旦發現多處申報立即由相關評委會取消資格,三年內不得申報。

(二)事業單位應根據專業技術崗位設定情況實行缺額推薦申報,並填寫《申報推薦表》;其他申報人員所在單位應如實填寫《申報推薦表》。單位推薦意見欄須具體寫明對申報人員從事本單位經濟工作所取得業績的評價(200字左右)。

(三)對於上一年度評審未通過的人員,除在申報當年取得以下突出業績和重大貢獻之一的情況外,不予受理:

1、獨立撰寫並公開出版專著;

2、取得國家級及省部級科技進步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主要貢獻者,具有個人證書;

3、作為專案負責人完成了省部級以上重點攻關專案或產學研專案,或者作為專案負責人通過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A級認定的專案,須提交立項及專案完成及相關證明材料。

(四)在網上申報截止日前,需提供完備的申報材料。對於申報截止日後取得的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成績、發表論文的正式出版物,不作為今年申報的依據。

  四、網上申報辦法

2016年度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類工程經濟複合型高階專業技術職務(高階經濟師)任職資格實行網上申報。

登入21世紀人才網()—職稱專家—上海市職稱服務系統。選擇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類工程經濟複合型高階專業技術職務(高階經濟師)任職資格審定評委員會,按照要求上傳規定的申報材料附件。如實註冊使用者資訊、填寫基本資料,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應上傳至系統。申報材料填寫和附件上傳完成後,經檢查無誤,點選提交,同時列印申報表。(請確認上傳附件不含病毒,否則可能導致材料上傳不完整而影響評審)

高審委辦公室將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對通過初審人員分配受理號,通知參評物件遞交書面材料。初審未通過的,通過職稱服務系統告知申報人。

書面材料報送:網上申報材料經初審通過後,申報人列印受理憑證,根據要求整理好書面材料,由單位人事部門對材料進行審驗並蓋章後攜受理憑證報送高審委辦公室(遞交書面材料見附件3)。

  五、時間要求

(一)網上申報時間

2016年8月11日至2016年8月28日。

注意:網上申報截止日即材料確定提交截止日為2016年8月28日17:00 點未按要求完成提交,或未按高審委辦公室要求修改時限完成修改的,在網上確定材料提交或材料提交不全者,不參加本年度評審。

(二)材料受理時間

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9月23日,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節假日除外)。

申報人可至上海市科技創新政策“一門式”服務視窗(北京東路668號科技京城東2樓)遞交書面材料。當年度未通過評審,申報材料不予退還。

諮詢電話:53080900-103、191、549

  六、收費

本年度職稱評審採用網上付費方式,收費標準為每人900元,付費確認後不再辦理退款。

  七、材料要求

附件: 1、申報注意事項

2、高階經濟師資格申報推薦表

3、提交書面材料目錄

  附件1:

  申報注意事項

一、網上申報辦法

1.登入途徑:

21世紀人才網()—職稱專家—上海市職稱服務系統

2.申報流程:

(1)進入職稱服務系統,查詢當年度相關申報通知,根據操作提示及幫助,選擇所要申報的專案,如實註冊使用者資訊,填寫基本資料,上傳申報材料;

(2)申報材料填寫和附件上傳完成後,經檢查無誤,點選確定 資訊提交。評委會管理員將對申報材料在網上進行申報資格審查,職稱主管部門進行稽核。稽核通過後,獲得受理號,申報人網上支付評審費用後列印受理憑證,再按材料受理時間遞交書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