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知識:營業稅稅收優惠

根據《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管理工作指南》規定,參加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應考人員,取得綜合階段職業能力綜合測試合格成績者,財政部考委員頒發全科合格證書。下面梳理了註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知識:營業稅稅收優惠,供大家參考借鑑。

註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知識:營業稅稅收優惠

 營業稅稅收優惠

  (一)起徵點

1.按期納稅的為月營業額20000元,即月營業額不超過20000元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暫免徵收營業稅;

2.按此納稅的為每次(日)營業額300~500元。

 (二)具體優惠規定

重點關注:

1.託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婚姻介紹,殯葬服務。

2.殘疾人員個人為社會提供的勞務。

3.醫院、診所和其他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

4.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

5.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以3%的法定稅率為基數減半徵收營業稅。

6.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的貸款業務,不徵收營業稅。人民銀行對企業貸款或委託金融機構貸款的'業務應當徵收營業稅。

7.金融機構往來業務暫不徵收營業稅。

8.對金融機構的出納長款收入,不徵收營業稅。

9.保險企業取得的追償款不徵收營業稅。

10.對中國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外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中的旅店業、飲食業,以及服務業中的沐浴、理髮、洗染、裱畫、謄寫、鐫刻、影印、打包勞務,不徵收營業稅。

11.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不屬於營業稅徵收範圍,不徵收營業稅。

12.對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及其他個人)從事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徵收營業稅。

13.自2011年1月1日起,對個人銷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徵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