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駕考新規15大變化詳解

“駕考新規”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39號)將於4月1日起正式實施。對這部關係千萬駕駛人切身利益的新法規,交管部門日前進行了權威解讀,以下15大變化需要大家特別留意。但是網傳的記分新政實為謠傳,也就是說記分規則本次沒有變化。快跟本站小編一起來看看最新駕考變化吧!

4月1日駕考新規15大變化詳解

  變化1

  交管業務網上辦理更便捷

139號令規定,車輛管理所應當使用網際網路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按規定辦理機動車駕駛證業務。網際網路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資訊管理系統資料庫標準和軟體全國統一。申請人使用網際網路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辦理機動車駕駛證業務的,經過身份驗證後,可以通過網上提交申請。

也就是說,如果你想辦理機動車駕駛證業務,經過身份驗證後,可以通過網上提交申請。網在哪兒?今年年底前,全國將全面開通網際網路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以下簡稱“網際網路綜合服務平臺”),通過此平臺,實現駕駛人網上報名、網上約考、網上繳費。

目前,石家莊市已經開通這個平臺,可以辦理機動車預選號牌、補領機動車號牌、換領機動車號牌、遺失補領駕駛證、損壞換領駕駛證、提交身體條件證明、處理電子監控交通違法等十幾項交管業務。市民可到市區各交警大隊、車管一、二、三分所及各縣(市)交警大隊辦理註冊手續,之後足不出戶就可在網際網路上辦理相關交管業務啦。

  變化2

  單眼人士可考駕駛證

139號令中新增了單眼人士申請駕照的條款,符合條件的單眼視力障礙人士,將可以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那麼條件是什麼呢?單眼視力障礙的人士,優眼裸視力或者矯正視力達到對數視力表5.0以上,且水平視野達150度。

原先123號令對視力的要求是: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兩眼裸視力或者矯正視力達到對數視力表5.0以上。申請其他準駕車型的,兩眼裸視力或者矯正視力達到對數視力表4.9以上。

變化3

  放寬上肢殘疾人駕車的身體條件

139號令進一步放寬上肢殘疾人駕車的身體條件,根據手指、手掌、下肢殘疾程度的不同,可分別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或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這裡要看清楚啦!按照新規定,左手只要三指健全,不需要必須拇指健全,右手手掌完整,可以申請C1C2C3C4準駕車型駕駛證。接下來,右下肢、雙下肢缺失或者喪失運動功能但能夠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規定要求的,可以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客車駕駛證。一隻手掌缺失,另一隻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兩指健全,上肢和手指運動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要求的,可以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客車駕駛證。

 變化4

  可異地申領大中小客貨車駕駛證

原123號令中規定:在暫住地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可以申請準駕車型為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的機動車駕駛證。

139號令實施後,在居住地也可申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了。

變化5

  境外駕照換領有限制

持境外駕駛證的內地居民,申請換領內地駕駛證時增加了限制條款。

具體規定是:持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考試科目一。申請準駕車型為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機動車駕駛證的,還應當考試科目三。內地居民持有境外機動車駕駛證,取得該機動車駕駛證時在核發國家或者地區連續居留不足三個月的.,應當考試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

 變化6

  學習科目二、三須有學習駕駛證明

科目一考試合格後,車管所為考生髮放學習駕駛證明,在後續科目二、科目三學習訓練時,必須隨身攜帶(紙質版和電子版均可)。

具體規定是:申請人在場地和道路上學習駕駛,應當按規定取得學習駕駛證明。學習駕駛證明的有效期為三年,申請人應當在有效期內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試。未在有效期內完成考試的,已考試合格的科目成績作廢。學習駕駛證明可以採用紙質或者電子形式,紙質學習駕駛證明和電子學習駕駛證明具有同等效力。申請人可以通過網際網路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列印或者下載學習駕駛證明。

 變化7

  16個城市試點自學直考

“自學直考”是本次駕考改革中的最大亮點。在天津、包頭、長春、南京、寧波、馬鞍山、福州、吉安、青島、安陽、武漢、南寧、成都、黔東南、大理、寶雞等16個試點城市中,學員可在車輛條件、隨車指導人員條件均滿足的情況下,在交管部門指定的時間、路線上自學駕駛技能

千萬記住,目前只有在試點城市才有自學直考。這項新政,石家莊學員看來還要再等等。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自學人員應當攜帶學習駕駛證明、貼上學車專用標識。自學駕駛的車輛必須是非運營小型汽車,必須加裝副剎車和輔助後視鏡等裝置,經檢驗合格後才能成為自學用車。

 變化8

  七類駕照被登出可直接申請考試

原駕駛證因超期未換證、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等原因被登出的,可不經學習直接申請相應準駕車型的駕駛證考試。注意是“登出”,不是撤銷,也不是吊銷。

具體規定是: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人,符合本規定要求的駕駛許可條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規定直接申請相應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

1、原機動車駕駛證因超過有效期未換證被登出的;

2、原機動車駕駛證因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被登出的;

3、原機動車駕駛證由本人申請登出的;

4、原機動車駕駛證因身體條件暫時不符合規定被登出的;

5、原機動車駕駛證因其他原因被登出的,但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被撤銷的除外;

6、持有的軍隊、武裝警察部隊機動車駕駛證超過有效期的;

7、持有的境外機動車駕駛證超過有效期的。

有前款第六項、第七項規定情形之一的,還應當提交超過有效期的機動車駕駛證。

 變化9

  小型汽車夜考有變化

小型汽車夜考,可用白天模擬燈光操作的方式代替夜間考試,大中型客貨車夜考沒有變化。

變化10

  科目二科目三可同時預約連續考試

科目一考試合格後,既可以預約科目二考試,也可以預約科目三路考。也就是說,科目一合格後,可以先約考科目三路考,再約考科目二。有條件的地方,還可以同時預約科目二和科目三路考,預約成功後連續考試,免去了多次預約、多次往返的麻煩,極大地節省了時間。

申請人預約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車輛管理所在60日內不能安排考試的,還可以選擇省(自治區、直轄市)內其他考場預約考試。

 變化11

  允許全國範圍內異地補換領駕駛證

原123號令中,駕駛證補換領和審驗業務,應在駕駛證核發地進行。139號令實施後,駕駛證的補領、換領、審驗業務可在核發地之外的車管所辦理,再也不用從居住地到原核發地往返奔波了。

  變化12

  老年人定期體檢年齡放寬10年

新規實施後,應當每年體檢並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駕駛人年齡,從60週歲提高到70週歲,70週歲以下的“年輕人”將不用每年體檢和提交身體條件證明。

 變化13

  登出實習期駕駛證再無空子可鑽

原123號令規定,實習期內記滿12分將被登出駕駛證,許多駕駛人因此在實習期結束後才去處理交通違法,以避免駕駛證被登出。

139號令實施後,只要是發生在實習期內的交通違法,不管何時去處理,被記滿12分都要被登出。

 變化14

  明確學車時的交通違法責任

139號令規定:未按照規定路線、時間學習駕駛,未按規定放置、貼上學車專用標識,隨車指導人員擔責。未取得學習駕駛證明、學習駕駛證明過期、沒有教練員或隨車指導人員、由不符合規定的人員隨車指導,學車人擔責。

另外,還增加了處罰規定。

申請人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時,未按照第三十九條規定隨身攜帶學習駕駛證明,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申請人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教練員或者隨車指導人員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1、未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路線、時間進行的;

2、未按照第三十九條規定放置、貼上學車專用標識的。

申請人在道路上學習駕駛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教練員或者隨車指導人員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1、未使用符合規定的機動車的;

2、自學用車搭載隨車指導人員以外的其他人員的。

 變化15

  增加全日制駕駛職業教育條款

接受全日制職業駕駛教育的學生,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準駕車型的,年齡限制進一步放寬,只要在20週歲以上、50週歲以下,即可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駕駛證。需要注意的是,全日制職業駕駛教育目前是試點,非試點地區仍執行原來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