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總論》複習技巧

導語:初級會計考試共有兩個科目,即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根據考試相關規定,考生需在同一考試年度內同時通過全部兩個科目的考試,才能獲得初級會計師證書。其中,經濟法基礎科目知識點較多,需要考生在理解的基礎上記憶,爲了幫助考生更好學習、熟悉考點,小編整理初級經濟法基礎第一章《總論》考情分析和學習方法,希望大家仔細揣摩。

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總論》複習技巧

  一、 考情分析

初級會計考試經濟法基礎科目滿分100分,通常情況下及格分數爲60分,共有7章內容。《總論》爲第1章,根據考生回憶真題統計,機考改革以來平均分製爲10分。雖然這一部分知識較爲基礎,也不涉及大題的考查,但並不意味考生可以完全放棄複習,越是基礎性知識越要保證拿分,初級會計考試複合考點題目較多,打好基礎才能在後期的備考中越來越輕鬆,拿到理想的分數。

  二、 題型分佈及對策

這一章節內容**包括3個單元,即法律基礎、民事爭議糾紛的法律救濟途徑、行政爭議糾紛的法律救濟途徑。其中第一單元出現在抽取的試卷中平均分值在4分左右,出現過單項選擇題1題+多項選擇題1題、單項選擇題2題+多項選擇題1題+判斷1題等多種搭配考查題型;第二單元平均分值爲3分左右,出現過單選與多選組合共計2題或多項選擇題1題的模式;第三單元平均分值3分左右,很顯然也是在單選、多選和判斷題會考查。

初級經濟法基礎單項選擇題要求考生在4個備選答案中選出最符合題意的選項,分值爲1.5分/題;多項選擇題應從4個備選答案中選出2-4個符合題意的選項,分值爲2分/題,全部選對得分,多選、少選、錯選都不得分;判斷題要求判斷題幹表述是否正確,答錯倒扣0.5分,不答不扣分。因此,考生對於出現多項選擇題和判斷題的'題目要謹慎選擇,格外認真對待。

  三、 備考建議

初級經濟法基礎《總論》章節中法律關係、法律責任、民事爭議糾紛解決途徑的選擇、經濟仲裁、民事訴訟程序、行政複議的管轄、行政複議程序內容較爲重要,初級會計考試中出題概率在80%以上,建議考生相對其他考點更着重學習和理解。

  四、 小試牛刀檢測基礎

【單項選擇題】根據稅收徵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規定,稅務機關作出的下列行爲中,納稅人不服時應當先申請行政複議,不服行政複議決定再提起行政訴訟的是( )。

A.行政審批

B.確認納稅地點

C.納稅信用等級評定

D.稅收強制執行措施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1)選項B:屬於徵稅行爲,適用複議前置;(2)選項ACD:不屬於徵稅行爲,或議或訴,納稅人可以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知己知彼方能百戰百勝,考生在學習前一定要了解這一章節的知識在歷年考試中所佔分值是多少,會出哪一類型題,有哪些重點,有哪幾個注意的事項,有側重、有針對性的備考,纔會在輕鬆學習中順利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