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起航。知己知彼,方能百戰不殆!下面小編爲大家整理了2017年初級會計師考試《經濟法基礎》考情分析以供參考。
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備考開始!根據考試規律,初級會計職稱考試教材一般是三年一調整,2016年是新的“三年”週期的第一年,根據這一規律推斷,2017年的職稱教材在框架結構上應該不會有太大的調整。由於“營改增”內容的確定,《經濟法基礎》內容調整應該較大。
《經濟法基礎》考試內容:
分兩個部分,如下:
1.經濟法部分:第1章《總論》、第2章《勞動合同法與社會保險法律制度》、第3章《支付結算法律制度》。
2.稅法部分:第4章《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法律制度》(目前營業稅已經全面改徵增值稅)、第5章《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第6章《其他稅收法律制度》、第7章《稅收徵收管理法律制度》。
《經濟法基礎》考試題型:
題型 | 單選題 | 多選題 | 判斷題 | 不定項選擇題 | 合計 |
題量 | 24題 | 15題 | 10題 | 3大題(12小題) | 61題 |
分值 | 每題1.5分 | 每題2分 | 每題1分 | 每小題2分 | 100分 |
49題76分 | 12題24分 |
【提示1】判斷題評分標準苛刻:實行倒扣分制,判斷結果正確的.得1分,判斷結果錯誤的“倒扣”0.5分,不判斷的不得分也不扣分。
【提示2】不定項選擇題的評分標準:(1)正確選項可以是1~4項;(2)全部選對得滿分,“少選得相應分值”,多選、錯選、不選均不得分。
《經濟法基礎》複習技巧:
(一)“經濟法”和“稅法”
1.經濟法部分
(1)理解爲先
(2)記憶在後(數字記準)
(3)總結歸納
2.稅法部分
(1)聽課——熟悉“政策”
(2)做題——應用“計算”
【提示】複習做題時應重視對基礎知識的練習,不可走“極端”。
(二)“在校生”和“在職人員”
1.在校生
在校生不是你能不能過,而是你想不想過!
(1)“時間”優勢
(2)“年輕”優勢
(3)“環境”優勢
(4)“資源”優勢
2.在職人員
在職人員都很想過,關鍵是你能不能過!
(1)“擠出”時間
(2)“尋找”環境
(3)“尋求”支持
(4)“利用”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