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高級會計師考試《會計實務》練習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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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分析題一

2015高級會計師考試《會計實務》練習題

資料:萬民公司是一家國有大型企業。2002 年12月,公司總經理針對公司效益下滑、面臨虧損的情況,電話請示正在外地出差的董事長。董事長指示把財務會計報告做得漂亮一些,總經理把這項工作交給公司總會計師,要求按董事長意見辦。總會計師按公司領導意圖,對當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進行了技術處理,虛擬了若干筆無交易的銷售收入,從而使公司報表由虧變盈。經誠信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對外報出。

2003年4月,在《會計法》執行情況檢查中,當地財政部門發現該公司存在重大會計作假行爲,依據《會計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度,擬對該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總會計師等相關人員進行行政處罰,並分別下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萬民公司相關人員接到行政處罰告知書後,均要求舉行聽證會。

在聽證會上,有關當事人作了如下陳述:

公司董事長稱:“我前一段時間出差在外,對公司情況不太瞭解,雖然在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名並蓋章,但只是履行會計手續,我不能負任何責任。具體情況可由公司總經理予以說明。”

公司總經理稱:“我是搞技術出身的,主要抓公司的生產經營,對會計我是門外漢,我雖在財務會計報告上簽名並蓋章,那也只是履行程序而已。以前也是這樣做的,我不應承擔責任。有關財務會計報告情況應由公司總會計師解釋。”

公司總會計師稱:“公司對外報出的財務會計報告是經過誠信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他們出具了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誠信會計師事務所應對本公司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責任。”

要求:

根據我國會計法律、法規、制度規定,分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總會計師在聽證會上的陳述是否正確,並分別說明理由。

  案例分析題二

甲公司系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其A股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根據財政部等五部委聯合發佈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以及據此修改後的《公司內部控制手冊》,甲公司應於2011年起實施內部控制評價制度。鑑於本公司在2008年5月《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發佈後就已經着手建立、完善自身內部控制體系並取得了較好效果,甲公司決定從2010年開始提前實施內部控制評價制度,並由審計部牽頭擬訂內部控制評價方案。該方案摘要如下:

(一)關於內部控制評價的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董事會及其審計委員會負責內部控制評價的領導和監督。經理層負責實施內部控制評價,並對本公司內部控制有效性負全責。審計部具體組織實施內部控制評價工作,擬訂評價計劃、組成評價工作組、實施現場評價、審定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草擬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及時向董事會、監事會或經理層報告。其他有關業務部門負責組織本部門的內控自查工作。

(二)關於內部控制評價的內容和方法內部控制評價圍繞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內部監督等五要素展開。鑑於本公司已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建立了科學規範的組織架構,組織架構相關內容不再納入企業層面評價範圍。同時,本着重要性原則,在實施業務層面評價時,主要評價上海證券交易所重點關注的對外擔保、關聯交易和信息披露等業務或事項。在內部控制評價中,可以採用個別訪談、調查問卷、專題討論、穿行性測試、實地查驗、抽樣和比較分析等方法。考慮到公司現階段經營壓力較大,爲了減輕評價工作對正常經營活動的影響,在本次內部控制評價中,僅採用調查問卷法和專題討論法實施測試和評價。

(三)關於實施現場評價評價工作組應與被評價單位進行充分溝通,瞭解被評價單位的基本情況,合理調整已確定的評價範圍、檢查重點和抽樣數量。評價人員要依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和《公司內部控制手冊》實施現場檢查測試,按要求填寫評價工作底稿,記錄測試過程及結果,並對發現的內部控制缺陷進行初步認定。現場評價結束後,評價工作組彙總評價人員的.工作底稿,形成現場評價報告。現場評價報告無須和被評價單位溝通,只需評價工作組負責人審覈、簽字確認後報審計部。審計部應編制內部控制缺陷認定彙總表,對內部控制缺陷進行綜合分析和全面複覈。

(四)關於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審計部在完成現場評價和缺陷彙總、複覈後,負責起草內部控制評價報告。評價報告應當包括:董事會對內部控制報告真實性的聲明、內部控制評價工作的總體情況、內部控制評價的依據、內部控制評價的範圍、內部控制評價的程序和方法、內部控制缺陷及其認定情況、內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況、內部控制有效性的結論等內容。對於重大缺陷及其整改情況,只進行內部通報,不對外披露。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報董事會審定後對外披露。

(五)關於內部控制審計聘請某具有證券期貨業務資格的大型會計師事務所對本公司內部控制有效性進行審計。鑑於本公司在2008年5月《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發佈後就已建立內部控制體系並取得較好效果,內部控制審計自2010年起,重點審計本公司內部控制評價的範圍、內容、程序和方法等,並出具相關審計意見。

要求: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及《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逐項判斷甲公司內部控制評價方案中的(一)至(五)項內容是否存在不當之處;存在不當之處的,請逐項指出不當之處,並逐項簡要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