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6年高級會計師資格審查材料提交

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在所在考區進行資格審查時,須提供如下有關材料

湖南省2016年高級會計師資格審查材料提交

一、《 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報考人員登錄網上報名系統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查蓋章)一份。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資格證書的原件和複印件各一份。

三、全日制學歷報考的人員,需提供本人學歷證書複印件一份(留存);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人員,提供本人學歷證書複印件外和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學歷證書原件。除學歷證書複印件外,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1.可以通過網站查詢的學歷,需提供在學信網打印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

2.無法通過網站查詢的學歷,需提供有湖南省大中專學校學生信息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湖南省教育科學研究院學歷學位認證中心出具的紙質學歷認證報告;

3.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信息。

四、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推進技工院校改革創新的若干意見》(人社部發〔2014〕96號)以及《關於推進技工院校改革創新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湘人社發〔2015〕46號)文件精神,明確“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按照全日制大專學歷享受相應待遇政策”。持技工院校畢業證書的考生,除提供畢業證書複印件外,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在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需提供湖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網技工院校畢業證書查詢系統(_front/query/)打印網上查詢結果頁面;

2.2015年以後技工院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需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畢業證書查詢系統()打印網上查詢結果頁面;

3.其他年度畢業的報考人員,需提供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職業能力建設處出具的學籍認證報告。

五、材料要求

1.查詢和認證情況須經所在單位人事(職改)部門確認,並加蓋公章,與申報人所提交的學歷學位複印件一併作爲有效證明材料使用。

2.所附材料覈對後退回原件,複印件均須使用A4紙並加蓋單位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實行考後資格審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號)精神,考前報名過程中,不對報考人員的信息進行審查,報考人員在報考前務必瞭解相關報考政策,確保自己完全符合相應考試報考條件,確保所填信息特別是身份、學歷,資歷及專業等的.真實、完整、有效。

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律不得參加考試。如提交虛假信息等,將按照湘人社函〔2012〕526號、人社部第12號令和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對考生提交虛假材料(假身份證件、無效學歷、資歷證件、專業材料等)參加考試的,當次全部科目成績無效;情節嚴重的,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對其中涉及職業准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參加該項資格考試。同時,在全省範圍內予以通報。考生的違法違紀行爲記入公民個人誠信檔案,報考費用不予退還。對於觸犯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規定(僞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構成僞造單位印章罪,將移交公安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