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5下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須知

 一、准考證打印安排

北京市2015下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須知

報考人員應於2015年10月20日至10月30日登錄北京財政網站會計業務板塊自行打印准考證,具體辦法詳見網上報名須知。

二、考試科目題型

2015年下半年北京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以財政部新版《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修訂)》(財辦會[2014]13號)作爲考試範圍,並統一使用財政部根據新版考試大綱組織建設的新版無紙化考試題庫。考試科目爲: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會計電算化。各考試科目題型如下:

考試科目題型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案例分析題
會計基礎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計算分析題
會計電算化單選題、多選題、判斷題、實務操作題

三、考試方式及成績查詢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採取無紙化考試方式,考試試卷由無紙化考試系統隨機生成,每個考試科目一個小時,中間不休息,連續完成三個科目考試。各考試科目總分100分,60分及格。

各科目考試完成後當時顯示成績。網上查詢成績時間詳見准考證相關內容。考生的電子試卷保存1年。

  四、證書頒發領取

報考人員應當一次性通過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三門科目,全部考試成績合格者到各區縣指定地點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領證時間安排詳見准考證上相關內容。

五、相關事項說明

1.爲提高報名效率,報考人員網上報名時應嚴格按照報名須知中照片規格要求上傳本人標準證件照。

2.已在網上報名但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爲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3.報考人員網上繳費確認後,所有報名信息將不能修改,且不再辦理退考手續,請報考人員謹慎操作。

4.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設補報名,請報考人員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5.報考人員考試時間由計算機隨機分配,一旦確定不能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