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2015年高級會計職稱考試報考條件及注意事項

 一、報名條件

遼寧省2015年高級會計職稱考試報考條件及注意事項

(一)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爲。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效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高級會計資格考試報考人員條件。

報名參加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有關學歷(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從事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實際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後,自被單位首次聘任會計工作崗位時間起(但應不早於全日制學歷畢業時間),至2015年12月31日止。中途離開會計工作崗位(包括脫產參加全日制學習)時間應予扣除。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卻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屬違法行爲,其“工作年限”不能納入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計算。

(三)其他人員條件。

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並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人員,需先到會計從業資格檔案所在地財政部門辦理信息變更後,方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對符合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二、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報名時,須在本人會計從業資格檔案管理屬地進行,不得跨市報名。會計從業資格檔案在省本級管理的人員報名管理工作由瀋陽市財政局負責,武警、軍隊和港澳臺人員的報名管理工作,由其服役單位或工作所在地財政部門負責。對未按屬地原則報名、考試的人員,相關管理機構不得爲其發放資格證書,不得受理其專業技術資格信息變更。

(二)持外省核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擬在遼寧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須在辦理從業資格證書調入遼寧手續後,方可報名。

(三)1990年9月1日後出生的報考人員不能在網上直接報考中級會計資格。如報考人員確屬條件符合,可持本人相關證件到所在考區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

(四)未在規定時限內繳費的,報名系統自動確認爲放棄報考。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相關文件要求,慎重報考,繳費確認後,不再辦理退考退費手續。

(五)報考人員如需發票,應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和網上報名回執表,於報名後1個月內,到所在考區指定地點辦理開具發票手續。

(六)報考人員須認真、全面閱讀國家和我省有關會計人員監管的法律、法規和制度,以及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規定,按照誠實守信的原則覈對自己是否符合要求,實事求是地填報相關信息,保證本人填寫的個人報名信息真實、正確、完整、可靠。對於採取僞造學歷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提供虛假證明等弄虛作假手段騙取參考資格以及考試合格的人員,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將按照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並按照《遼寧省會計管理條例》的規定,將其失信行爲記入會計誠信檔案。

考試報名中遇到問題,請向當地會計考試管理機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