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7價格鑑證師收尾考試報名公告

爲做好我省價格鑑證師執業資格收尾考試考務工作,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價格鑑證師執業資格收尾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26 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將有關考務事項通知如下。

浙江省2017價格鑑證師收尾考試報名公告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地點

考試定於 9月16日至17日舉行,具體時間及科目爲:9 月 16 日上午 8:30--11:00經濟學和價格學基本理論下午 1:00--3:30法學基礎知識4:30--7:00價格政策法規9 月 17 日上午 9:00--11:30 價格鑑證理論與實務下午 2:00--4:30 價格鑑證案例分析考點統一設置在杭州。

  二、參加考試的對象

本次考試爲一次性收尾考試,凡截止至 2017 年合格科目成績仍在有效期的人員(級別爲考全科的,2014 年、2015 年通過部分應試科目;級別爲免一科的,2015 年通過部分應試科目)均可報名參加本次考試。本次考試不接受新增報名,亦不允許更改報考級別。考生於 6 月 19 日至 28 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直接完成報名和繳費程序。

考生在網上填報時,須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同時上傳經專用工具處理後的電子證件照(照片處理方法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準確選擇報考級別和科目,並認真核對。如因考生方面填報、上傳或選擇信息錯誤影響報考或考試成績,以及影響制證領證或證書使用的,後果由報考人員自負。已在網上交費的考生可於 9 月 11 日至 15 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線打印准考證,按准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只進行網上報名但未在規定時間內交納考試費用的,視爲自動放棄報名和考試。

  三、試題題型和考試要求

《價格鑑證案例分析》科目爲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紙上書寫作答,答題所用草稿紙統一發放、回收。其他 4 個科目試題均爲客觀題,用 2B 鉛筆在答題卡上填塗作答,考試題本可做草稿紙。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 鉛筆、橡皮、卷(削)筆刀、計算器(免套、無聲、無文本編輯儲存功能)。必須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方可入場(兩證缺一不可),開考 5 分鐘後不得入場。嚴禁將電子通訊工具、提包、資料等物品帶至座位。嚴禁將試卷、題卡、草稿紙帶出考場。在答題前應仔細閱讀試卷封二的注意事項和答題卡首頁的.作答須知,用規定的文具塗寫考生基本信息和在答題卡指定的區域內作答。考試結束後採用技術手段甄別爲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四、收費標準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 18 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 (人社廳函〔2015〕278 號 )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浙價費〔2016〕71 號文件規定,考試收費標準爲:客觀題每人每科 75 元,主觀題每人每科 80 元,由考生在網上交費。考生的交費票據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考人員發給。

  五、考試用書徵訂和考前培訓

考試用書徵訂和考前培訓工作由省價格鑑證與評估協會另行通知。

  六、考試成績公佈

考試成績經國家相關機構確認後予以公佈。屆時,考生可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並下載考試成績。

  七、有關要求

各地人事考試機構和物價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密切配合,通力協作,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具體計劃見附件)。要加強對考務和考風考紀的管理,維護資格考試的嚴肅性。對弄虛作假和考試舞弊者,一經發現,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爲處理規定》(人社部第 31 號令)處理;對考試結束後採用技術手段甄別爲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對主觀違紀的,按我省人事考試違紀違規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規定(浙人社發〔2014〕140號)處理,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順利實施。

  附件:價格鑑證師執業資格收尾考試工作計劃

6月2日

省印發考務工作的通知

6月19日至28日

網上報名、同步網上交費

9月11日至15日

考生下載“准考證”

9月16日至17日

考試

國家相關機構覈准考

公佈考試成績

試成績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