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初級經濟師考試《經濟基礎》考點:仲裁法基礎知識
仲裁是指發生爭議的雙方當事人,根據其在爭議發生前或爭議發生後所達成的協議,自願將該爭議提交中立的第三者進行裁判的爭議解決制度和方式。下面是小編爲大家帶來的仲裁法基礎知識,歡迎閱讀。
(一)仲裁與仲裁法
仲裁是指發生爭議的雙方當事人,根據其在爭議發生前或爭議發生後所達成的協議,自願將該爭議提交中立的第三者進行裁判的爭議解決制度和方式。《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與其他解決經濟糾紛的方式比較,仲裁主要具有以下特點:
1.自願性
2.專業性
由具有一定專業水平和能力的專家擔任仲裁員對當事人之間的糾紛進行裁決。
3.靈活性
仲裁中的一些具體程序都是由當事人協商確定與選擇的。
4.保密性
仲裁以不公開審理爲原則,有關的仲裁法律和仲裁規則也同時規定了仲裁員及仲裁祕書人員的保密義務。
5.快捷性
仲裁實行一裁終局制。
6.經濟性
7.獨立性
(二)仲裁協議
1.仲裁協議的概念與效力
仲裁協議是指雙方當事人自願將他們之間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的爭議提交仲裁解決的書面協議。仲裁協議是仲裁機構管轄案件的前提。除非仲裁協議無 效或者當事人放棄仲裁協議,否則,只要有仲裁協議,法院對案件就沒有管轄權。同時,仲裁協議也是仲裁裁決可以具有強制執行力的前提。
2.仲裁協議的類型和內容
(1)仲裁協議的類型
仲裁協議必須採取書面形式。依據仲裁協議訂立的時間和形式的不同,仲裁協議有三種類型:
①仲裁條款;仲裁條款往往是在糾紛發生之前訂立的。
②仲裁協議書;
③其他有關書面文件中包含的仲裁協議。
(2)仲裁協議的內容
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項;選定的仲裁委員會。
3.仲裁協議的無效及其確定
一方當事人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應當在仲裁庭首次開庭前提出。
(三)仲裁程序
1.申請與受理
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符合以下條件:(1)有仲裁協議;(2)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3)屬於仲裁委員會的受理範圍。
受理是指仲裁委員會依法接受對糾紛的審理。仲裁委員會在收到仲裁申請書之日起5日內決定是否受理。
2.組成仲裁庭
仲裁庭由當事人選定或者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的仲裁員組成。仲裁庭不是一種常設的機構,其組成的原則是一案一組庭。仲裁庭有兩種組成方式:(1)合議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員組成;(2)獨任仲裁庭,由一名仲裁員組成。採取哪種方式,由當事人協商決定。
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仲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須迴避,P246。
3.開庭和裁決
開庭審理是仲裁審理的主要方式。
仲裁不公開進行,即以不公開審理爲原則。
在開庭審理前,仲裁委員會應當將開庭日期通知雙方當事人。經書面通知後,申請人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視爲撤回仲裁申請。經書面通知後被申請人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決。
仲裁裁決應當按多數仲裁員的意見作出,少數仲裁員的`不同意見可以記入筆錄。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數意見時,裁決應當按照首席仲裁員的意見作出。仲裁庭仲裁糾紛時,其中一部分事實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調解與仲裁相結合,是我國仲裁製度的一大特色。
(四)法院對仲裁的協助與監督
1.法院對仲裁活動的協助
法院對仲裁的協助,主要表現在財產保全、證據保全和強制執行仲裁裁決等方面。
申請執行的期間爲2年。當事人申請執行仲裁裁決案件,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2.法院對仲裁活動的監督
(1)撤銷仲裁裁決
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①沒有仲裁 協議的;②裁決的事項不屬於仲裁協議的範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的;③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④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僞造的;⑤對方 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⑥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 賄、徇私 舞弊、枉法裁決行爲的。
(2)不予執行仲裁裁決
在仲裁裁決執行過程中,如果被申請執行人提出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法定不應執行的情形的,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覈實,裁定不予執行。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雙方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重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相關文章
-
2017初級經濟師考試《經濟基礎》考點:民事訴訟法基礎知識
民事訴訟是指法院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以審理、判決、執行等方式解決民事糾紛的活動,以及由這些活動產生的各種訴訟關係的總和。下面是小編爲大家帶來的民事訴訟法基礎知識,歡迎閱讀。 (一)民事訴訟概述 -
2017初級經濟師考試《經濟基礎》考點:行政處罰法的基礎知識
行政處罰是指特定的行政主體依法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相對人所給予的行政制裁。下面是小編爲大家帶來的關於行政處罰法的基礎知識,歡迎閱讀。 (一)我國行政處罰法的基本原則1.法定原則2.公正、公開原則3.處罰與 -
2017初級經濟師考試《經濟基礎》考點:行政許可法的基礎知識
行政許可,是指行政機關根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經依法審查,准予其從事特定活動的行爲。下面是小編爲大家帶來的行政許可法的基礎知識,歡迎閱讀。 (一)我國行政許可法的基本原則1.法定原則2.公開、公平、公正 -
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知識點:經濟仲裁
導讀: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入口已經結束了,小編蒐集整理了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知識點:經濟仲裁,旨在提大學聯考生對知識點的掌握程度!就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去了解下吧,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 -
2017年初級經濟師《經濟基礎知識》考點:自然經濟的基本特徵
自然經濟是爲了滿足生產者或經濟單位自身需要而進行生產的經濟形式。自給自足是自然經濟最基本的經濟特徵。下面是小編爲大家帶來的關於自然經濟的基本特徵的知識,歡迎閱讀。 自然經濟的基本特徵:自然經濟是爲了滿足 -
2017年初級經濟師《經濟基礎知識》考點:商品經濟與市場經濟
商品經濟是直接以交換爲目的的經濟活動方式,商品經濟是相對於自然經濟、產品經濟而言的。市場經濟是通過市場或市場機制來配置資源的一種經濟運行方式,市場經濟是相對於計劃經濟而言的。下面是小編爲大家帶來的關於商品 -
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考點:經濟仲裁
導讀:失敗是什麼?沒有什麼,只是更走近成功一步;成功是什麼?就是走過了所有通向失敗的路,只剩下一條路,那就是成功的路。以下是yjbys網小編整理的關於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考點:經濟仲裁,供大家備考。 經濟仲裁 -
經濟師考試《初級經濟基礎》:行政法的基礎知識
行政法的基礎知識課後練習1、行政法調整的社會關係不包括( A)A.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關係B.行政法制監督關係C.行政救濟關係D.行政管理關係2、能否獨立承擔( D ),是判斷行政機關及其他組織能否具備行政主體資格的關鍵性 -
2017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點:仲裁程序
導讀:成功與不成功之間有時距離很短只要後者再向前幾步。自己打敗自己是最可悲的失敗,自己戰勝自己是最可貴的勝利。下面是小編收集的2017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點:仲裁程序,就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去了解下吧,想了解更 -
2018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考點:仲裁裁決
仲裁裁決應當按照多數仲裁員的意見作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數意見時,裁決應當按照首席仲裁員的意見作出。下面是小編爲大家帶來的關於仲裁裁決的知識,歡迎閱讀。 【知識點】:仲裁裁決1.仲裁裁決的.作出仲裁裁決應當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