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經濟師考試准考證打印通知

根據天津市職稱工作辦公室《關於2016年度經濟和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工作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津人專職[2016]26號)精神,現將考試報名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16年天津市經濟師考試准考證打印通知

  考試時間

2016年11月5日。具體時間與考試科目是:

11月5日上午:9:00-11:30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11月5日下午:14:00-16:30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准考證打印安排

請考生在2016年11月2日9:00至11月4日24:00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下載打印准考證。

特別提示:考生必須同時攜帶准考證和身份證件(與報名時一致)參加考試(缺少任一證件不得參加考試)。

  考試成績公佈

1、根據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8號)精神,考試成績將於2017年1月6日公佈,屆時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成績查詢欄目查詢。

2、考試成績公佈後,如考生對本人考試結果有疑問,可持本人准考證、身份證在考試成績公佈後30日內到市人才考評中心辦理查詢登記(逾期將不再受理考試 成績覈查)。成績覈查範圍: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168號)文件規定,資格考試客觀題成績原則上不進行成績核 查,查分僅限於主觀題科目。資格考試客觀題科目除參加考試但分數爲零分,或參加考試但成績爲缺考這兩種情況的.考生可以申請查分外,其餘情況均不受理查分申 請。成績覈查由專門工作人員將各項小分重新累加,檢查有否漏記、錯記,不進行重新閱卷。

  考試合格證書領取

市人才考評中心在國家資格考試合格證書下發到我市後開始證書製作工作,由於國家下發考試合格證書的時間不確定,考生可在成績公佈後,注意登錄天津人事考試網查詢領取日期及方式。

  考試科目

根據市人事局(津人專〔2002〕13號)文件,經濟專業資格考試專業設置調整爲:

(1)調整的專業

①將原工商行政管理、價格管理、工商管理3個專業合併爲工商管理專業。

②將原商業專業的商業管理、商業營銷2個子專業和物資專業合併爲商業專業。

③將原財政專業的財政、稅務2個子專業合併爲財政稅收專業。

④將原旅遊專業的飯店管理、旅行社2個子專業合併爲旅遊專業。

(2)保留的專業

在此次調整中未做變動的有:農業、金融、保險、運輸(含水路、公路、鐵路、民航4個子專業)、人力資源管理、郵電、房地產、建築等8個專業。

(3)調整後的專業設置

調整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爲12個專業,專業設置及專業科目名稱(見下表):

專業名稱

專業

代碼

專 業 科 目 名 稱

工商管理

01

工商管理專業知識與實務

農業

02

農業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商業

03

商業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財政稅收

07

財政稅收專業知識與實務

金融

09

金融專業知識與實務

保 險

10

保險專業知識與實務

水路

11

運輸經濟(水路)專業知識與實務

公路

12

運輸經濟(公路)專業知識與實務

鐵路

13

運輸經濟(鐵路)專業知識與實務

民航

14

運輸經濟(民航)專業知識與實務

人力資源管理

15

人力資源管理專業知識與實務

郵電

16

郵電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房 地 產

17

房地產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旅遊

19

旅遊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建築

21

建築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